人大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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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乡,是四川省邻水县下辖的一个乡级行政单位。

沿革[1][2][编辑]

  • 民国29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改3个区为4个区,将43个联保办公处合并为22个乡镇公所,人高乡大石乡合并为人大乡,隶属第四区。
  • 民国31年(1942年)1月6日,按《乡镇组织法暂行条例》规定,全县划为6个区,35个乡镇公所,人大乡仍隶属第四区,辖10保,90甲。
  • 1949年12月,九龙区人民政府即建立了人大乡公所。1951年6月9日,人大乡公所改由第六区(袁市区)公所领导。1952年8月,第六区公所改称第七区公所,人大乡公所隶属第七区公所领导。1953年2月,第七区(袁市区)公所将人大乡分为人和乡大石乡两个乡。

参考资料[编辑]

  1. ^ 雷志远主编;中共四川省邻水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邻水县组织史资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08.第274页
  2. ^ 四川省邻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邻水县志》.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10月第1版.第68-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