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学 (正德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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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学

大明浙江衢州府知府
籍贯 河南开封府通许县民籍
字号 字逊卿
出生 成化六年(1470年)十月初六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时氏,继娶和氏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河南乡试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李志学(1470年—?年),字逊卿河南开封府通许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诗经》,行三。弘治八年(1495年),由国子生中式乙卯科河南乡试第六十七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登戊辰科会试第二百十四名,第三甲第二名进士[1][2]。考选翰林院庶吉士,授兵部车驾司主事,正德五年八月因涉刘瑾逆案,被劾调外,任真定府通判。后历升户部管粮郎中。正德十三年秋七月,录应州御虏功,升俸一级。官至衢州府知府。

家族[编辑]

曾祖李奉先。祖李循。父李荣,淮府典宝副。前母潘氏、母张氏。永感下,兄俊、仁[3]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