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基金会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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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会
Fundo de Pensões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高舒婷
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江海莉、何志良
部门资讯
部门性质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的公法人
成立年份1987年
所属部门行政法务司
总部 澳门新口岸填海区6K地段公共办公大楼地下至3楼
联络资讯
网站http://www.fp.gov.mo


退休基金会葡文Fundo de Pensões,葡文缩写:FP;英语:Pension Fund)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的退休及抚恤制度和公积金制度。

退休基金会于1987年成立,由行政法务司监督,设立行政管理委员会,并由一名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领导及由一名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辅助。

组织法例[编辑]

  • 第16/2006号行政法规(2006年11月2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订定退休基金会的组织及运作。
  • 第16/2023号行政法规(2023年5月2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16/2006号行政法规《退休基金会的组织及运作》。

职责[编辑]

  1. 管理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当局公务员及服务人员的退休及抚恤制度;
  2. 管理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
  3. 运用和管理与退休及抚恤制度的执行有关的资源;
  4. 研究和建议优化上述第1、第2项所指制度所需的措施;
  5. 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

架构[编辑]

监察委员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咨询会
退休及抚恤制度厅公积金制度厅
行政及财政处组织及资讯处退休及抚恤制度会员辅助处退休及抚恤制度财务资源管理处公积金供款人辅助处公积金供款管理处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