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俊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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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俊(1920年—2003年10月7日),中华民国刑警,绰号鲁爷、鲁组长,曾任职台北市警察局与刑事警察局。在台北市警局少年辅队任职期间,被视为少年犯克星。

生平[编辑]

毕业于南京首都警察学校。毕业后进入警界,因侦办白鹭洲艳尸案,获得中华民国第一枚警察奖章。

在国共内战期间,随中华民国政府至台湾,任职台北市警察局。1959年(民国48年),任台北市警察区少年辅导队(俗称少年队)队长。当时常有眷村不良少年在西门町斗殴,鲁俊常带队巡逻,将不良少年带回警局顶楼,集中辅导。

1956年,竹联帮成员在台北县永和竹林路聚会,鲁俊带队突袭,将帮派成员带回警局。鲁俊以恩威并施的方式,让许多在犯罪边缘的学生,脱离帮派生涯。

任职少年队12年后,鲁俊转至台北市刑警大队,任职检扒组长。训练出一批专长于扒窃案件的刑警。后又担任除暴组组长,负责重大暴力犯罪与帮派案件。他管理下的少年组、除暴组、检扒组,稳定了台北市闹区的治安,当时的帮派成员,包括竹联帮四海帮,都对他非常敬畏。警界中,包括侯友宜等人,都曾是他的下属。[1]

自警界退休后,鲁俊居住在台北市。2001年,其鼻咽癌转移,成为肝癌,身体状况转差。2003年,因肝癌过世。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