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巴哈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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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巴哈马关系

中华民国

巴哈马

中华民国—巴哈马关系(英语:Bahamas–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华民国巴哈马联邦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89-1997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巴哈马的相关事务由驻迈阿密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兼辖[1][2]

政治[编辑]

外交[编辑]

灰色国家表示非联合国会员国巴哈马当时是英国殖民地,因此不能对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一案参与投票,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

1989年1月7日,中华民国行政院长俞国华率领交通部长郭南宏、外交部政务次长金树基、新闻局长邵玉铭等官员,前往巴哈马会见总理宾德林英语Lynden Pindling、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梅纳商讨建交事宜[3]。1月9日,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4]。5月,于首都拿骚设立中华民国驻巴哈马联邦大使馆,并派驻大使[5];巴哈马则未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但于首都台北设立巴哈马联邦驻中华民国名誉领事馆[6]

1991年10月8日,巴哈马参议院议长英语List of Presidents of the Senate of the Bahamas柯比(Edwin Coleby)夫妇抵台访问。期间会见立法院长梁肃戎、外交部常务次长程建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茂英等政府官员,并参加中华民国国庆活动。[7]

1993、1994、1995年,巴哈马在联合国大会的总辩论中,为中华民国参与联合国执言。[8][9][10]

1996年1月24日,外交部长钱复夫妇前往巴哈马访问,期间会见巴哈马总督总理、副总理、外交部长等政府官员。[11]

1997年5月18日,两国断交。[5]6月20日,关闭大使馆。[12]

中华民国驻巴哈马联邦大使(1989-1997年)[编辑]

姓名 任命 免职 离任 外交衔级
张炳南 1989年4月21日 1994年4月18日 特命全权大使
张庆衍 1994年4月18日 1996年12月4日 特命全权大使
吴明彦 1996年12月9日 1997年5月18日 特命全权大使

经济[编辑]

贸易[编辑]

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13]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巴哈马 年增减 排名 自巴哈马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1,417,402 5.215% 183 545,236 42.115% 190 872,166 115.233% 154
2019 1,213,583 14.380% 187 693,829 27.253% 180 519,754 40.407% 169
2020 883,788 27.175% 191 467,125 32.674% 186 416,663 19.835% 163
2021 2,569,503 190.737% 178 1,324,079 183.453% 175 1,245,424 198.904% 157
2022 2,778,123 8.119% 178 2,204,056 66.460% 167 574,067 53.906% 163
2023 1,776,568 36.051% 182 1,268,010 42.469% 172 508,558 11.411% 163

2020年的两国贸易主要项目如下:

出口至巴哈马的主要项目依序为:小客车与其他主要设计供载客之机动车辆载货用机动车辆电话机与其他传输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资料之器具;冷藏机、冷冻机与其他冷藏或冷冻设备;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竞技运动或户外游戏用物品与设备游泳池与袖珍游泳池;出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未列名调制胶与其他调制粘著剂示波器频谱分析仪与其他供计量或检查电量之仪器与器具,供计量或侦测X光阿尔法贝他伽马放射线宇宙或其他离子辐射线用之仪器与器具;糖类糖浆人造蜂蜜焦糖;诊断或实验用有底衬之试剂或配制试剂、、其他塑料制品与制成品麦芽精、未列名调制食品英语Lists of prepared foods淀粉制品等。[14]

自巴哈马进口的主要项目依序为:铁属废料、重熔用废钢铁铸锭英语Ingot;铝废料;自动资料处理机及其附属单元、磁性或光学阅读机书籍小册传单与类似印刷品;电动机发电机、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箱盒袋类容器、硬质橡胶以外的其他硫化橡胶制品等。[15]

合作[编辑]

两国于1992年协议成立海螺壳加工训练所,由中华民国提供机器及技术,协助巴哈马利用盛产的海螺壳,加工制造成首饰纪念品,此计划于1995年7月开始实施。加工训练所于1996年1月启用,由中华民国外交部长钱复、巴哈马教育部长杜茂德共同剪彩。[16]

协定[编辑]

双边文件[17]
日期 签署 备注
1990年3月6日 中华民国政府巴哈马政府英语Politics of the Bahamas农业技术合作协定》 以下简称中巴
1995年11月20日 《中巴技术文化科学合作协定》
1996年1月29日 《中巴联合公报》 [18]
1996年12月4日 《中巴技术、文化与科学合作联合委员会设立协定》

签证[编辑]

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巴哈马需要签证。
巴哈马护照巴哈马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需要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可前往巴哈马驻外使领馆英语List of diplomatic missions of the Bahamas申办观光签证。经巴哈马转机,亦需申办过境签证[19]

持有巴哈马护照巴哈马国民抵台参加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则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20][21]

事件[编辑]

在邦交期间,巴哈马于1992年9月30日起,曾给予中华民国公民免签证入境60天待遇。[22]

交通[编辑]

航空[编辑]

客运[编辑]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7月2日):

参考资料[编辑]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2. ^ 辦事處簡介.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16-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4). 
  3. ^ 公众外交协调会. 行政院俞院長伉儷率團訪問巴哈馬、多明尼加及瓜地馬拉三國.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89年1月5日 [2019年1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8日). 
  4. ^ 公众外交协调会. 中華民國與巴哈馬建立全面外交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89年1月9日 [2019年1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8日). 
  5. ^ 5.0 5.1 公众外交协调会. 中華民國政府茲鄭重聲明自即日起終止與巴哈馬之外交關係,同時中止中巴兩國各項協定及合作關係,並召回駐巴哈馬大使.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7年5月18日 [2015年10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4日). 
  6.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巴哈馬政府為便利國人赴該國從事旅遊及商務活動.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0年4月20日 [2018年9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9月17日). 
  7.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巴哈馬參議院議長柯比伉儷訂於本(十)月八日抵華訪問六天.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1年10月7日 [2019年2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7日). 
  8. ^ 公众外交协调会. 聯大第四十八屆常會總辯論自本年九月廿七日至十月十三日止.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3年10月14日 [2019年7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日). 
  9. ^ 公众外交协调会. 聯合國大會第四十九屆常會總辯論自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十二日召開.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4年10月14日 [2019年7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10. ^ 公众外交协调会. 聯合國大會第五十屆常會總辯論自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十一日召開期間.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5年10月13日 [2019年6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11.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外交部長錢復夫婦於廿四日下午飛抵巴哈馬作為期五天之正式訪問.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6年1月25日 [2015年10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8日). 
  12. ^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附錄五、我國與世界各國關係一覽表〉.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13.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14.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0-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5.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0-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6. ^ 公众外交协调会. 中華民國與巴哈馬合作成立的海螺殼加工訓練所於今(廿五)日下午(台北時間廿六日)正式揭幕.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6年1月26日 [2019年2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16日). 
  17.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华民国外交部. 
  18. ^ 公众外交协调会. 錢部長本(元)月廿九日上午九時(台北時間當日晚間十時)與巴哈馬外交部長鮑茨克夫人簽署中巴聯合公報.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6年1月30日 [2019年2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16日). 
  19.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8). 
  20.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21.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22.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巴哈馬(COMMONWEALTH OF BAHAMAS)為便利我國人士赴該國旅遊洽商.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2年10月9日 [2019年2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9日).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