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塞浦路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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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塞浦路斯关系

中华民国

塞浦路斯

中华民国—塞浦路斯关系希腊语Σχέσεις Κυπριακή–Δημοκρατίας της Κίνας土耳其语Kıbrıs–Çin Cumhuriyeti İlişkileri),是指中华民国塞浦路斯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0-1972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塞浦路斯的相关事务由驻希腊台北代表处兼辖[1]对位于塞浦路斯岛北部之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的事务则由驻安卡拉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团兼辖。[2]

政治[编辑]

外交[编辑]

蓝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对于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一案弃权,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其中包括塞浦路斯

1960年9月10日,中华民国与塞浦路斯建立外交关系。并于首都尼科西亚设立中华民国驻塞浦路斯共和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3]塞浦路斯则未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

1971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塞浦路斯建交。[4]

1972年1月12日,中华民国与塞浦路斯断交。17日,关闭大使馆。[4]3月10日,改设立具大使馆功能台湾商务办事处英语Trade office(Taiwan Trade Office)。后因办事处功能不彰,于1991年5月1日关闭。[3]

中华民国驻塞浦路斯大使(1960-1972年)[编辑]

姓名 任命 到任 递交国书 免职 离任 外交衔级 外交职务
濮德玠 1960年11月5日 1960年11月5日 1962年5月8日 一等秘书 临时代办
陈清文 1962年3月8日 1962年5月8日 1962年5月10日 1967年2月13日 1967年4月15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刘增华 1967年2月13日 1967年4月17日 1967年4月21日 1972年1月12日 1972年3月1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经济[编辑]

贸易[编辑]

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5]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塞浦路斯 年增减 排名 自塞浦路斯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30,103,548 16.167% 119 25,194,937 18.838% 105 4,908,611 4.150% 127
2019 32,135,879 6.751% 116 27,175,199 7.860% 100 4,960,680 1.061% 124
2020 24,270,086 24.477% 119 20,791,378 23.491% 106 3,478,708 29.874% 129
2021 28,835,859 18.812% 117 20,347,450 2.135% 105 8,488,409 144.010% 115
2022 27,702,051 3.932% 122 20,344,622 0.014% 111 7,357,429 13.324% 117
2023 25,751,181 7.042% 121 19,228,604 5.485% 108 6,522,577 11.347% 115

2020年的两国贸易主要项目如下:

出口至塞浦路斯的主要项目依序为:含糖或香料与未含酒精饮料碟片磁带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智能卡与其他录音或录制其他现象之媒体;诊断或实验用有底衬之试剂或配制试剂;电话机与其他传输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资料之器具;新橡胶气胎、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不锈钢扁轧制品;经护面、镀面涂面或非合金钢扁轧制品;出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钢铁制之其他管与空心型英语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钢铁制螺钉螺栓螺帽铆钉垫圈空气泵真空泵、空气或其他气体压缩机风扇;特定用途机器之零件与附件手工具喷灯老虎钳夹子、手提锻炉、磨轮塑料板、片、箔、薄膜与扁条;理化分析用仪器与器具、计量或检查粘性多孔性、膨胀性、表面张力与类似性能之仪器与器具,计量或检查热量音量之仪器与器具、理化分析用切片机;发用制品、抗生素、其他塑料制品与其他材料制成品离心分离机、液体或气体过滤与净化机具;塑料制之建筑用器具、其他钢铁制品;竞技运动或户外游戏用物品与设备游泳池与袖珍游泳池;塑料制供输送或包装货物之制品、塑料制瓶塞盖子与其他栓塞体;家具楼梯、车具、衣箱首饰箱小客车与其他主要设计供载客之机动车辆、仅具有杂原子杂环化合物、橡胶或塑料加工机或以此类原料制造产品之机械、非动力之两轮与其他脚踏车等。[6]

自塞浦路斯进口的主要项目依序为:医药制剂乳油、未发酵与未加酒精果汁与蔬菜汁废料、干酪凝乳与纯氯化钠海水;液体或粉末之发射、散播或喷雾用机具、灭火器喷枪、喷水蒸汽机或喷砂机与类似喷射机器;调味酱汁调味料;塑型用软膏牙科用蜡牙科塑型料、其他以石膏为基料配制之牙科用品;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特定用途机器之零件与附件;鲜葡萄酒葡萄醪微音器扬声器耳机声频扩大器或音响扩大机组;水、含糖或香料与未含酒精饮料;三轮脚踏车踏板车与类似有轮玩具以及玩偶比例模型与类似游戏用模型、各种益智玩具集成电路、其他印刷品;离心分离机、液体或气体过滤与净化机具;各种印刷;碟片、磁带、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智能卡与其他录音或录制其他现象之媒体等。[7]

交流[编辑]

媒体[编辑]

2017年,邀请塞浦路斯最大报《自由爱好者报英语Phileleftheros特约记者访问台湾,并刊登有关台湾经济高度发展之报导。[8]

签证[编辑]

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塞浦路斯适用“欧盟免签证”。
欧盟塞浦路斯护照塞浦路斯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可以免签证

欧盟成员的塞浦路斯尚未获准加入申根区,但基于《申根协议》,该国实行与申根区相同的签证政策。欧洲申根区给予持有载明身份证字号的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可以欧盟免签证入境,停留日数单独计算,不与申根区合并,每6个月期间内总计可停留90天。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也给予中华民国国民免签证入境,可停留90天。有鉴于南北赛(塞浦路斯共和国与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仍有政治争端,宜避免入境北赛或往来南北赛之间。[9][10][11]

塞浦路斯国民持有欧盟护照者也可以免签证的方式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90天。[12]

交通[编辑]

航空[编辑]

客运[编辑]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7月6日):

参考资料[编辑]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2.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2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3. ^ 3.0 3.1 《中華民國89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7-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4. ^ 4.0 4.1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附錄五、我國與世界各國關係一覽表〉.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5.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6.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7.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8. ^ 《中華民國10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02). 
  9.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6). 
  10. ^ 免簽證資訊.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3). 
  11. ^ 歐盟免申根簽證常見問答集.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12. ^ 外籍人士來臺免簽證適用國家名單.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6).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