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馨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党馨

大明宁夏巡抚
籍贯 山东青州府益都县
字号 字季芳
出生 九月十九日
山东益都县
逝世 万历二十年(1592年)
宁夏
配偶 娶宋氏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党馨(1534年—1592年),字季芳,号兰窗,晚号忠菴,山东青州府益都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山东乡试第十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进士[1][2]。授山西襄垣县知县[3],历升徽州府同知、延安府知府,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升陕西副使,十四年正月升本省右参政,晋按察使,十七年二月升湖广右布政使,五月留任陕西,以新衔兼按察司副使整饬固原兵备,进左布政,十二月升官至右佥都御史、宁夏巡抚。宁夏副将哱拜叛乱,党馨被杀[4]

家族[编辑]

曾祖父党庆;祖父党逵;父党玹。嫡母苏氏;生母李氏。具庆下[5]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重修襄垣县志·卷之二》:隆庆时 党馨,山东益都进士。
  4.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六》:万历二十年三月,宁夏镇四营官军家丁围杀巡抚党馨,副使石继芳数其侵克残暴二十事,并杀卫官李承恩、供应官陈汉于市,放狱囚,毁文卷,镇守总兵张维忠以闻。 上谓边军穷苦,抚臣等不加体恤,维忠不能伸理禁戢,当逮治,念其素颇廉爱,姑降职戴罪,抚处事定,所司议奏。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相关条目[编辑]

官衔
前任:
刘秉礼
明朝徽州府同知
1571年-1575年
继任:
丁应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