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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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福建省福州市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由林森县改组,先后直属福建省管辖。

沿革[编辑]

1929年代的福州市政府,位于省府路

民国十八年(1929年)左右,成立福州市市政局,是福建省负责管理福州市政的专门机构,行政区划上福州仍归闽侯县所辖。中华共和国元年(1933年),成立福州特别市。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4月,福州市政筹备处成立,为之后成立福州市奠定基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福州正式设市,从原林森县划出。至直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福州为止。

构成[编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福州市政府成立,下辖警局、民兵队、防护团、医院、卫生所共18家。驻福州的中央以及省属机构共62家。福州个金融机关(含中央、省属、市属)共27个;福州市邮务机关8个;新闻机构30家。中国国民党省、市党部以及下属各区党部、办事处和中国民社党总支等机构:12个。

历任福州市政府市长[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前任:
福州特别市
中华民国 福州市最高行政机构 继任:
中华民国 林森县政府
前任:
中华民国 福州市政筹备处
继任:
中华民国 福州市政府
前任:
福州市政委员会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