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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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简称首长级薪常会英文Standing Committee on Directorate Salaries and Conditions of Service)于1963年成立,是香港政府专门负责处理就影响到一般香港公务员纪律部队香港司法机构除外)中的首长级公务员的事宜的一个公营机构,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出意见。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经常检讨首长级的结构(包括到首长级各职级以至层级的数目,及各职位及岗位的适当薪酬数额等等),包括为到方便考虑薪俸事宜而将各部门分组,以及首长级人员的其他工作条件,向行政长官提出相关的建议。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主席雷添良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于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2座7楼701室[1]

历史[编辑]

2013年3月15日,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再度委任雷添良出任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为同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再度委任黄远辉出任委员,委任阮苏少湄为新任委员,任期两年,于同年4月1日起生效[2][3][4][5]

历任主席[编辑]

委员[编辑]

相关参见[编辑]

参考注释[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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