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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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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另设条目[编辑]

一、目前本条目的首段是介绍中国民国文官制度中的特任、简任、荐任、委任这几个等级。此段应单独设一条目,题为“中华民国文官等级”之类。

二、荐任、委任、选任亦应各自专设条目。

三、“特任、简任、荐任、委任”这一套等级是否模仿日本的亲任、敕任、奏任、判任制度?

--137.189.240.23留言2018年11月27日 (二) 17: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