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S19991002/2007年-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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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编辑]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见习编辑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瓜皮仔Canton 2007年11月18日 (日) 15:42 (UTC)[回复]

日历[编辑]

参见Template:Year in other calendarsIsnow 2007年11月23日 (五) 14:46 (UTC)[回复]

双周提示[编辑]

您好!非常感谢您撰写了Wikipedia:双周提示/2007年12月1日,但希望您可以加一个标题上去。谢谢!—-{街灯电箱150号} 2007年11月26日 (一) 05:42 (UTC)[回复]

授予维基助理编辑(A)荣誉[编辑]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助理编辑(A级)的最低要求;透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助理编辑(A)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街灯电箱150号} 2007年12月6日 (四) 10:07 (UTC)[回复]

KTV[编辑]

我 不知道别的地方是怎样延伸引用的,但是在‘KTV’这词的发源地、台湾,并没有人用‘卡拉OK Box’这种称呼,而是直接用‘KTV’称呼那种进行唱歌活动的场所/商店,并衍生用来泛指这种唱歌活动(例如大家口语上会说‘走吧,去唱KTV’)。至 于用来伴唱用的媒介,通常是称呼为‘伴唱带’,因此我想您应该是彻底误解了这些用语……—泅水大象 2008年1月12日 (六) 03:19 (UTC)[回复]

当 时与KTV一同被发明出来的‘啥TV’种类还不少,还有像是RTV、DTV、PTV一堆怪里怪气的混种商店,只是最后只有KTV存活了下来而已。若要说延 伸用法,在新加坡,‘KTV’也有截然不同的用法,在新加坡KTV也是一种商店,设备也跟台湾的KTV很像,但却多了一些漂亮妹妹在里面……新加坡的 KTV其实就是台湾的‘酒店’(香港与大陆是叫‘夜总会’吧?)—泅水大象 2008年1月12日 (六) 04:15 (UTC)[回复]

英格兰行政规划:译名[编辑]

Metropolitan county、Metropolitan district;Shire county、Shire district;Unitary authority;Greater London、London borough。这 7 个分级的中文译名啥?译名太多太乱,有没有人能提供权威的译名?Weltanschauung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31日 (一) 14:16 (UTC)[回复]

  • Metropolitan county:大陆:都市郡,香港:都会郡
  • Metropolitan district:都市区
  • Shire county:大陆:非都市郡,香港:乡郊郡
  • Shire district:非都市区
  • Unitary authority:“单一地方政府机构”或“一元化地方行政体”(可能是这么翻译的),意即没有郡-市二级的行政地区,只设一个级别的行政机构(又,Unitary Authority Region译为“单一管理区”?)
  • Greater London:大伦敦(底下还有内伦敦,外伦敦,伦敦城)
  • London borough:伦敦自治市,共32个,但我看的资料说1972年全部废除并改成市区了。
--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4月2日 (三) 02:21 (UTC)[回复]
参 考的书籍是《列国志·英国》,中国社会科学院编,ISBN 7-80149-924-7,并不是什么地名类权威书籍,所以里面的说法我也拿不准;但是,发现和网上能找到译名相当一致。更权威、准确的来 源我也找不到,抱歉了。不过其中大伦敦,自治市两项是可以肯定的(简明不列颠和汉英大词典上有这两个条目)。
罗马统治下的不列颠我自己也忘了是从哪里翻译的了。不过肯定是有出处的。该条目实际可以并入不列颠行省。--Douglasfrankfort 2008年4月4日 (五) 02:00 (UTC)[回复]
英语版没有不列颠行省条 目,只有个roman britain,而且内容覆盖极广泛,把文化什么的都写进去了。这个条目是一位用户从英语版搬过来的,当时命名为“罗马时期英国”,因为明显错误,所以被 我移动到现在名称。当时之所以没移动到不列颠行省是因为觉得这个条目本身的内容(指英语版的)已经大大超过一个行省条目了,可以分立为两个条目了。但是后来我突然停止了罗马行省的编写,导致不列颠行省还是空的。如果您觉得合适,干脆就把现在这个移动过去吧,因为我估计一年之内都不会继续写行省了(参见Template:罗马帝国行省,还有非常多红字)。--Douglasfrankfort 2008年4月4日 (五) 07:52 (UTC)[回复]

通知授予维基执行编辑(A)荣誉[编辑]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执行编辑(A)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授予人:Choihei 2008年4月12日(六)22:11(UTC)

关于译名问题[编辑]

近 日注意到您大量更动一些英国地理条目的内容,其中许多是与译名有关,所持的理由似乎是只要不符合《中型本外国地名译名手册》的规范,就被您视为是自创译名。但请注意的是虽然长期一直有特定人士鼓吹,但迄今为止中文维基社群并没有取得共识把这所谓‘中国官方标准’作为译名正误的判断依归,事实上维基百科的 标准是‘最广为使用的译名为主’,因此如果译名手册上的译法与广为使用的标准有抵触,该列为次要译名的反而是手册上的版本,这点请注意一下!除此之外,某 种版本的译名只要是还有相当使用率,就值得以重定向的方式保留在维基百科内提升用户搜寻时的便利性(不见得每个用户都熟悉与认同所谓的‘译名手册’),举 ‘Midlands’的例子来说,您将‘密德兰’以原创地名的理由提报快速删除,但这译名不只不是原创译名,它还是个广为使用的译名,因为它是台 湾繁体惯用的译法‘密德兰’之简体字版,虽然以字码转换上它不该以简体字的型态显示出来,但以搜寻可能性的角度来说,重定向的保留仍然是有必要 的,不应删除。

因此,针对您的修正,在此列出几个建议:

  1. 除了译名手册外,看到您不熟悉的译名时请先查证一下其使用的普及程度,只要有相当程度的普及 性,就应考虑以‘先到先得’原则处理之,或至少在条目首段的‘又译为.......’的部分中略作说明,而不是删除抹煞了事
  2. .不是最普及但是仍然有人 使用的译名版本,应至少保留作为重定向页面,而不是删除了之。
  3. 请注意被您删除掉的译名,会不会是其他地区的常用译名。

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5月12日 (一) 05:39 (UTC)[回复]

台湾当然有台湾的译名原则,只是台湾并不存在一个明确死板的‘官方标准’,而是像维基百科的运作方式类似,是以惯例、共识及官方提供的建议范例作为译名原则。关于您问的问题,‘郊乡郡’这说法似乎是自创的,但是‘都会郡’倒是有官方单位使用[1],因此相对的,shire county也见过翻译为‘非都会郡’的情况。在查证译名普及度的问题时,除了使用google搜寻结果外,国立编译馆网站上的查询系统与大英线上百科是另外几个值得参考的对象。—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5月12日 (一) 05:56 (UTC)[回复]

希望你别执著于译名手册[编辑]

最 近发现你对维基的译名相当关注,但我想提出一点,你所引用的译名手册,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有效,维基不会跟随某一国家的标准,而是以一般广泛常用名 字为先,如各地常用名字不相同,则会使用首创条目者的命名,而你以命名没跟随手册去要求别人更改是不符维基的作法,因为维基命名不受中共的影响。要求改名 你得证明你的名字比原来的更常用,而且不是地方性的,像单纯大陆地区比较常用就不是合理的理由。而我亦不提议大家执著于什么标准命名,因为我的想法,要考 虑的是用家,如果一个是正确名字但没有人在使用亦不会去查,我认为那是没有意义的。维基的作法是包容各方的标准,而不是统一依照某人的作法行事,除非有达 到共识,但译名手册社区早讨论过了,顶多只对简体有效,不能强制行于其他地区。--onsf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09:18 (UTC)[回复]

其 实维基命名方法一直只有一条‘尽量使用人或物最常见的名称’,而没有根据某种权威标准的命名会优先使用的条文。另外有些补充我节录如下:‘凡是因各地文化 差异而导致命名有差异的条目,我们要在条目正文里说明各地的命名,然后我们采用重定向的方式把所有的命名方式都包括进来。我们选择条目第一个重要版本采用 的命名方式作为条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定向到这个主要命名上来。 ’
怎样才是最常见的名称,一直是经常引起讨论的地方,你所提的全部都可以作为考量因素,但如果得出的结果不是明显有某命名占先的话,会保留第一个重要版本采用的命名方式。--onsf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09:38 (UTC)[回复]

回英国各郡[编辑]

中 文翻译,从没有规定把英文原名全部音译后要再加“郡”字。英文也没有刻意标示“郡”字,中文就更加不必,否则只是画蛇添足。个别郡只会在个别情况下要加上 “郡”字,如果全部都一律加上“郡”字,除了不严谨外,也会造成历史上与事实上的谬误。正如香港的“根德道”也不会译成“根德郡道”,“郡”字的使用不可 随便。现时的移动,乃根据中文版《大英百科》为参考,比仅仅通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可靠。

另外,“夏”、“郡”乃同指“County/Shire”,应忌重译。多谢垂注!—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08:19 (UTC)[回复]

我 不同意,现时阁下坚持为各地加上“郡”字,唯一理据仅在于因为阁下使用的是《中型本外国地名译名手册》,所以译名就是对的。这本“手册”的翻译质素如何, 我暂时无从判断,但已知的是,中文翻译,从没有规定把英文原名全部音译后要再加“郡”字(否则岂非要成中国、英国、加拿大国、意大利国、南非国、印度国、 巴西国云云?)。英文也没有刻意标示“郡”字,中文就更加不必,否则只是画蛇添足。个别郡只会在个别情况下要加上“郡”字,如果全部都一律加上“郡”字, 除了不严谨外,也会造成历史上与事实上的谬误。
如果阁下能够证明为何英文无加上“county/shire”字眼时,中文都有必要加上“郡”字,本人才会停止移动这些不正确的名称。其实早前“大曼彻斯特”一例,也显示出阁下在译名上出现了同类的现象。—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08:42 (UTC)[回复]
刚刚第二次进行的修缮是针对“区”字的错误使用,所有郡级以下的区域,如无特别需要,都一概不应加上“区”字,多谢垂注!—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12:28 (UTC)[回复]
我已查过其他大陆出版物,当中并无规定指各地要一定加上“郡”和“区”字,建议阁下可向其他内地朋友指教,或指函到手册的出版社求证。—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12:35 (UTC)[回复]
现 在的问题是,阁下因为一本书的影响,就认定某样规则一定是对的,这已经破坏了英文原本的命名,也违反了翻译“信、达、雅”的原则。就我所见,经阁下编辑 后,一些原本可通的连结变了红色,跟着一些地区有“区”字,但一些地区又没有“区”字,状甚混乱,是否加上个别的字,要诉诸权威的话,应该从原始的英文资 料入手,而不是信任二手的翻译资料。—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12:38 (UTC)[回复]
就“华威郡”的问题,我想阁下基本上只要到“Google”搜查即可,我认为我不必提供特别证据支持此一译法。啊,另“华威大学”也是很有名的,不知阁下有否听过?—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12:41 (UTC)[回复]
就“伍斯特郡”的例子,阁下为郡属的地区译成莫尔文希尔斯区怀尔森林区布罗姆斯格罗夫区雷迪奇区威奇文区;但同是郡属地区的伍斯特却又没有译成“伍斯特区”,这个现象阁下在其他郡的条目也有出现,未知阁下如何判断,以及以什么准则来决定那个郡属的地区要硬性加上“区”字?—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12:47 (UTC)[回复]
再 就《外国地名译名手册》而言,维基命名方针没有规定命名以《外国地名译名手册》为准。《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只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对大陆以外并不适用,事 实上,从我于大陆所得的官方资料,对英国地名的译法也有出入。现在《手册》明显出现错误,阁下不应盲目跟随,而是加以纠正,或去信出版社指正。—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12:52 (UTC)[回复]
就 我从英文版所见,“Worcester”本身是“County towns”,但同时具有“Shire district”的地位,在他之下有Astwood, Arboretum, Barbourne, Battenhall, Bevere, Blackpole, Blanquettes Estate, Brickfields, Broadheath, Cherry Orchard, Claines, Copperfields, Diglis, Dines Green, Fort Royal, Henwick, Henwick Park, Merrimans Hill, Perdiswell, St Peter the Great, St John's, Tolladine, Trotshill, Red Hill, Rainbow Hill, Lower Wick, Shrub Hill/Tallow Hill, Spetchley Estate, Ronkswood, Northwick, Warndon Villages, Warndon, Woodgreen 等区,按阁下逻辑,应加上“区”字。但我的方法较普遍,也较简单,就是英文没有,中文就不需要加,而我相信,现时我的做法才符合维基普遍、广泛使用和使用 全称的方针原则。—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12:59 (UTC)[回复]
再据维基方针,编者不应自我参照,我现时的做法乃依照英文原文,完全符合方针,但阁下的编辑行动却有涉嫌违反自我参照方针之虞。—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13:01 (UTC)[回复]
阁下如认为我在英国各郡条目的编辑行为存有不当,我赞成阁下可将事件交付维基社群公决。多谢垂注!—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24日 (六) 13:03 (UTC)[回复]

不妥当的编辑行为[编辑]

注意到您在大伦敦条 目的编辑过程中,将很多原本存在的繁简转换标签删除,换成不知是哪个版本的译名。基本上这是个很不恰当的作法,因为您并未顾及原本的译名是否是某个地区的 常用译名。事实上,当初我在编写该条目时,至少台湾繁体的部分是根据国立编译馆的数据库检索或参考台湾网站上的最常用译名之后才加上的,因此如果您觉得大 陆简体或港澳繁体部分的译名有错误,请径自订正这两部分的译名就行了,您目前的作法以某个角度来说可以视为是一种‘繁简破坏’,请帮忙协助繁简标签的恢 复,否则我只好以回复历史编辑版本的方式全盘将您的辛劳给推翻,相信这并不是您乐见的结果。

今天如果是稍微查阅一下编辑历史就知道,这条目的第一个主要版本完全都是我一人完成的(虽然利用了一部分原本放在伦敦条 目中的资料),因此如果不确定的话只要直接来讯息问我一下就搞定,一开始就预先假设是原创研究个人认为并不是很妥当的作法。还好今天我是在维基百科上参与 了一段时间的人,您也不是从没沟通过的用户,因此我会先询问您的意见而不直接强硬改回。但假如您今天遇到的是其他的维基人(甚至是新人),看到这种作法轻 则觉得感觉不好,重则掀起编辑战,无论如何都不是好现象,建议下次还是多留意一下。至于译名,台湾繁体版本我已经根据所有最常用的参考数据库订正过了,但 大陆简体与港澳繁体部分则是沿用原本伦敦条 目中他人的译法,因为我不熟悉这两地的用法,所以也不便随意更动。同理,建议下次您只需对您有把握的译名版本进行订正就好,所谓‘自扫门前雪’,自己没把 握的事最好先以沟通处理之,不要妄下定论,这态度感觉上好像很自私,但在维基百科上却是避免纷争最好的方法,提供您参考!—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5月27日 (二) 10:00 (UTC)[回复]

Unitary authority[编辑]

关于此名词的翻译非常少见也没有台湾的官方翻译,我是在文献上分别看到过翻译为‘单一管理区’与另一个译名(一时忘记是啥)各一次,除此之外遍寻不着其他的例子,因此二者之间选了一个我认为比较贴近此行政区原意的译名来使用。特此说明!—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5月27日 (二) 19:32 (UTC)[回复]

走火入魔的‘正名’[编辑]

另外一件事,注意到您在编辑许多英格兰的第二级行政单位条目时,全将条目名称上加上了‘区’字,我认为这是一个谬误的命名法,原因是这些区级行政单位真正的名字并不是‘区’而是各种与区同级、但风格互异的行政区名。因此,您可以看一下自己撰写过的这句:

哈默史密斯-富勒姆是英国英格兰大伦敦内伦敦的自治市

那请问,Hammersmith and Fulham到底是区还是自治市?这样的叙述您不觉得很诡异吗?如果真要考究,此地区的正式行政区划名应该叫‘哈默史密斯-富勒姆伦敦自治市’ 才对吧?与‘郡’等级的命名不同,英格兰的二级行政区较少有与三级行政区重名的困扰,因此窃认为条目名其实并不需要画蛇添足地加上那个‘区’字,如果真要 加,也请根据‘区’(district)、‘自治市’(borough)、‘皇家自治市’(royal borough)与‘市’(city)的实际差异作出区隔,目前的条目命名既混乱又有点自我矛盾,无论是感觉上或是读者的理解上,都是不恰当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6月16日 (一) 16:15 (UTC)[回复]

您 这样的作法,我认为是完全忽略了维基百科使用‘最广为接受译名为主’的条目名定义,真正的走火入魔了,因为除了您抱着当圣经的那本‘规范’之外,只怕很少 人真的是这样去翻译这些地名的。举例来说,如果根据您的‘定义’,City of London难不成要改名叫‘伦敦市区’或‘伦敦区’?除了不伦不类以外,也严重地阻碍了一般读者阅读条目的理解便利并有误导嫌疑(因为一般读者并不知道 您所说的这种中国大陆的命名规则,纵使理解,也不见得认同),问题蛮严重的。我想这议题有重新在互助客栈提出并好好讨论的必要,因为我觉得您已经将原本对 于‘郡’后面又不要加行政区后缀的结论(因为参与的人不多,感觉不太像共识)暗渡陈仓到许多原本没有讨论到的范围,这是不对的作法。—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6月17日 (二) 07:43 (UTC)[回复]
以目前的状况来说很难有共识,因此我将它列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走火入魔的‘正名’行为上收集各方意见,也欢迎您前往参与!—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6月17日 (二) 15:55 (UTC)[回复]

勤奋星章[编辑]

勤奋星章
感谢你对维基百科不懈的编辑。 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6月21日 (六) 02:19 (UTC)[回复]

关于大伦敦行政区划[编辑]

明明是标准的内文部分,为何要用模板替换?这是我一直很不解的。何况,您在制作该模板时并没有尊重当初的内容原作者(也就是我),与其如此,不如不用。—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6月22日 (日) 06:06 (UTC)[回复]

这点很妙,您先将条目中的该段内文全数删除,放上您自己制作的模板,然后再说‘模板是我创的,要尊重我这个原作者’,但是该条目原本内容的原作者是谁?为何不经讨论就将别人的贡献一笔抹煞?就是因为知道您会来这招,所以我宁可不使用模板,以免被这样鸠占鹊巢。
除此之外,我知道这样做很有针对性,给人的感觉不好,但我只是想让您体会一下您经常滥用‘先到先得’这原则时,在别人的眼中看起来是怎样的观感,所以请原谅我在该条目中,滥用‘原作者’的特权。—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6月22日 (日) 06:14 (UTC)[回复]
不知您是故意装傻还是干嘛,我说的是‘大伦敦条目中的图表是我最先撰写的’,关那些您创的条目啥事?该图表中原本是台湾译名您不满意,大可以用重定向条目或[[哈默史密斯-富勒姆區|-{zh-hans:哈默史密斯-富勒姆;zh-hk:哈默史密斯-富勒姆;zh-tw:漢默史密斯-富勒姆倫敦;}-]]种 种方式解决问题,但您却选择把别人编写的内容一笔删除,换成用自己喜欢的方式编写的模板,然后再说‘模板明明是我创的,我如何不尊重“原作者”?’这种理 由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或许您是无心或只是求方便而已,但是这样的作为看在不被尊重的原作眼中,是种很狡猾邪恶的冒犯行为。老实说,您创的那些条目名我看 了就觉得厌恶(分明是不懂英格兰的地方行政规则,死抱着一本书恶搞),但基于尊重,我宁可先花一堆口舌进行沟通(虽然我打从一开始就预计到不会有啥结果) 也没有粗暴地将您的条目移除或强迫更名,而是自己花很多功夫加上转换标签。因此我也建议,当您在拿着‘请尊重原作者’‘先到先得’的牌乱打时,也请至少公 平对待别人先到先得的权利,毕竟世界不是只有绕着您一个人在转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6月22日 (日) 06:34 (UTC)[回复]
除了一些各地区译名的校正外,条目原内容与您那个模板之间最大的差异,就是放上的到底是各区的原名或者只有首字母。在大伦敦条目行政区划段落中的那段内容,由于具有导览列表用途,个人认为应该附上原文全名方便参考与理解用,并不能因为已经有相关条目就省略这部分。至于您说的译名出处,请参见这个网站,难道您真的以为全世界只有中共政府在搞译名标准?(还有部分译名是来自DK Eyewitness Guide的中文繁体版译本,这算是本在旅游导览界非常有权威的书,几乎全世界的人都在用)—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6月22日 (日) 07:31 (UTC)[回复]
很 显然并不是每个香港维基人对于译名原则都跟您一样,愿意接受中国大陆式的译名规则。身为一个外人,我无法对香港社群内部提供任何建议或帮助,只得由你们自 己去想办法协调了。对于英格兰二级行政区,有空的时候我会尽量帮忙订正或撰写,但因为维基百科上有太多我有兴趣的话题,不大可能老是专注在同一类的条目上 就是。BTW,如果稍微注意一下我撰写的条目,就会发现我个人其实对copy其他语版的规格表与数据等编辑方式没啥兴趣,相反的,我写条目时都会至少花点 时间考究其他语版或参考文献的资料。以地理名词类的条目来说,我至少都会介绍一下该地区的历史区划变迁,大致的地理位置,有时还会加上当地的风情特色(如 果有的话),让看到的读者简单了解这个地方,而不是一堆看了也不知其意义的数据,虽然不敢说条目一定得这样写,但我觉得地理小条目至少要做到这程度,才叫 基本入门,光拼字数或位元数是不够的。提供参考!—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6月22日 (日) 16:01 (UTC)[回复]

你好[编辑]

请问你有MSN或skype吗?有些事想跟你聊聊--Ws227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13:11 (UTC)[回复]

Borough、City status[编辑]

直译的话,Borough是“自治市”/“区”,City status是“城市地位”。但City status(英国的城市地位)内文都以“自治市”表达“有City status的settlement”。请问究竟应该如何译?YunHuBuXi 2008年7月9日 (三) 16:06 (UTC)[回复]

其 实今日的City status跟borough都是具有自治权利的地方政治实体,但它们之间最大的差异之处,是那些‘City’有特别获得英国君主颁发的一纸授权证明(所 谓charted就是这意思),但borough没有。该授权由于没有任何政治上的特别意义,基本上只能说是一种特别的荣耀制度,或许对于其他国家的人来 说有点无法理解这到底有啥特别的意思,但是对于非常尊重皇家与传统的英国人而言,却是莫大的荣誉。英国的地方行政体制非常复杂,牵涉到大量的历史、宗教背 景,因此想要用其他国家的行政制度(尤其是中国传统的郡县制度)去套用在英国的行政体系上,会变得很莫名其妙看不出所以然,更不用说想要单纯的几 个中文名词就去详细说明这些复杂的制度……—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7月9日 (三) 16:36 (UTC)[回复]
即是我们平常说的“城市”未必有“城市地位”?有“城市地位”的城市就是“自治市”?在条目内应写成“xxx是有城市地位的城市”是否比“xxx是自治市”为佳(读者不知这“自治市”是city status还是borough)?YunHuBuXi 2008年7月10日 (四) 02:55 (UTC)[回复]
并 不是这样解读!应该是说,英国所有的borough与unitary authority全都是自治市(镇),但其中某些UA除了是自治市之外,甚至也拥有独立的郡县地位(假如您将‘郡县’定义为一个国家的一级行政区的 话......),另有一部分特殊一点的自治市镇,本身还拥有皇家授权的city status(但它们是部分交集关系,并没有上下相属的关系,言下之意有可能存在某具有一级行政地区资格、有city status并采UA议会制度的城市,但也可能存在一个拥有charter,但并未采用UA议会制度的borough)。您犯的错误是,您一直硬想将自己 心中存在、中国风格的层阶式(cascade/hierarchical)地方行政体系与中文的区划名,去硬套在外国的体系上,但现实是因为背景太过不 同,您永远没办法用统一的规则去适应所有分歧的状况。我想请问一下,‘郡县’‘区’‘城’‘市’‘城市’‘乡镇’这些名词,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明确的分 野?如果仔细深究各国的地方行政体系就会发现,他们的区别往往在于各国自身的定义,而非文字本身的定义。在台湾行政区的等级是利用人口与管辖体系作区隔, 例如人口超过10万的镇会被升级为市,而因为上级的管理单位是县,所以定义为县辖市,相反在欧美国家,很多郡县等级的二级行政区却根本连三万人口都不到, 言下之意,想用台湾的标准去套欧美国家的体系,是不合理也是无意义的。同理,用中国大陆的定义规则去广用在其他国家的体系上,也会遭遇到很多此类的困扰, 这也是当初建议您不要只遵守那本译名标准,实际根据英国的行政体系来讨论适当译名的原始理由。但既然您对于别人的建议不予理会,导致在这里碰到这种困扰, 也只能这都是意料中的状况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7月10日 (四) 03:42 (UTC)[回复]
既然“自治市”含义这么广,把有city status的city描述成“自治市”应是很混淆的吧。倒不如说这些city有“城市地位”,意思明确。但你曾经大力扩充的英国的城市地位内,内文尽是“自治市”…应该改回“城市地位”吗?YunHuBuXi 2008年7月10日 (四) 04:36 (UTC)[回复]
那 是在很久以前,在前人已经写成的基础上想办法修改的,如有不适当之处欢迎修改。但,我不认为直接将‘自治市’这三个字同等于‘城市地位’是个好主意,还是 要看实际的叙述是否通顺吧......。还有,在英格兰还是政教合一的时代,有charter的城市才有自治地位,因此如果将范围限制在那时的时空背 景,City status等同于自治市,也不是啥错误,所以要注意一下叙述的前提,不可以一言以蔽之。—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7月10日 (四) 05:04 (UTC)[回复]
再 补充一些,英国地方行政区划的几种属性,有很多不同的渊源,其中有历史定义(例如historical county)、议会系统定义(unitary authority)甚至宗教定义(chartered)。英国的地方行政体系并没有我们熟悉的‘市政府’‘镇公所’这种单位,他们的行政体系是由议会领 军,因此议会选出的议长本身就拥有地方行政首长的意义,虽然在名义上,英国的君主会另外指派一个人来担任该行政体的长官、作为英国君主在该地区主权地位的 代理人,但基本上这角色跟英国皇室的存在一样,只是个名誉头衔,没有实权。相反的,在议会首长之下会设有一位类似首相或主任秘书般的角色统管行政体系,是 实际上的行政首长,向议长报告/负责,正由于这种由立法机构主导行政的特性,所以才会说他们全都是自治体(至于是自治市、自治镇还是自治区....... 随便您怎么说都对也都不对,因为borough就是borough,没有100%精准的中文字可以说明这个英文名词)。
某 些行政区划,因为经过数百年的成长膨胀成非常大的规模,导致其一级行政区与二级行政区的范围几乎重叠,或不同二级行政区的同质性太高,为了简化管理所以取 消两阶层的立法体系或直接合并两个以上的二级行政区,直接简化为一个议会,这就是单一管理区的由来,此种议会又是一级行政体系的议会(郡议会?),又是二 级行政体系的议会(市议会?),没办法明确区分。至于chartered(city status)与否,在早年由于英格兰是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因此一个行政体在宗教上的地位也决定了它在行政上的地位,那些获得charter的城市基本上 全是有主教座镇的城市,英国君主既是政治领袖也是宗教领袖,所以他们颁发的charter是有宗教上的加冕意义。但今日的英国早已不受宗教影响,因此 charter虽然还是由君主颁发,但却不再具有宗教上的加冕意义,而是个单纯的荣誉制度而已。
除 了上述的基本制度外,在英国还是有不少特例。举例来说Greater London有33个行政区(City of London再加上32个borough,但其中city of Westminster虽然在名称上是‘city’,但在地位上却是个borough,够乱吧?),这33个行政区全是英国的一级行政区,但上面却还有一 个超一级的合议组织London Assembly,除此之外大伦敦还有一个由全体市民共选出来的市长,他跟先前那个由女王指派的名誉市长不同,是具有实权的民选市长。另外像East Riding of Yorkshire,虽然有人认为应该翻译成‘约克郡东区’,但在行政体制上它其实是一个County level的UA,加上某些人认为条目名应该要加行政区划后缀的意见,所以就变成‘约克郡东区郡’?感觉上似乎有点自我矛盾……—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7月10日 (四) 04:55 (UTC)[回复]

英国的地方自治体[编辑]

虽 然我曾介绍过,英国今日的地方行政单位全都具有自治地位,但别忘了这些自治行政单位并不全都具有charter,也就是‘名誉上’的自治权。言下之意,虽 然在实务上明明都是一样的东西,但在‘名字’上,district、borough与city仍然使用不同的称呼方式(后两者是有名誉自治权)。还有,由 于各方的翻译不一,我统整了一下网络上找到一些在探讨英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文章,与查阅了一些英汉字典的译法,再加上这些行政区的发展背景,建议针对英国的 地方行政体,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翻译:

  • district翻译为‘区’
  • borough status翻译为‘自治市镇’(其起源大都是过去的一些town等级的单位)
  • city status翻译为‘自治城市’(其起源大都是真正的city等级单位)

毕竟在中文中,城市还是比市镇规模还大的单位,虽然您不可能在网络上搜寻到像上面这样有系统定义说明borough和city的文献,但如果拆开来搜寻这些 译名,会发现它们会反复出现在许多不同的网站中,所以并非真的是我个人的原创研究(我只是决定应该选择哪些译名来用而已)。迄今为止我还没找到任何一本完 全将英国的地方行政体系说明得一清二楚的中文书,这已经是不得已的状态之下最能清楚说明事情的折衷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7月10日 (四) 18:42 (UTC)[回复]

Re: 神雕侠侣 (动画)[编辑]

今年。可以参考:*《神雕侠侣III十六年之约》的愉快场面豆聪 BeanChung 2008年7月14日 (一) 14:16 (UTC)[回复]

2008年3月29日最后一集。YunHuBuXi 2008年7月19日 (六) 06:34 (UTC)[回复]

列治文[编辑]

新华网的列治文都是指加拿大的Richmond,其他Richmond是里士满。Google搜索香港的网站列治文和里士满也有类似分工,但的确存在混用,毕竟香港人对译名不怎么讲究(您是例外?)……—Quarty 2008年7月22日 (二) 16:02 (UTC)[回复]

温 哥华旁Richmond的“列治文”不是香港人给的,而是大量华人(多为香港人)移民该地后变成约定俗成,再因为更近期其他省籍的华裔移民的认同和使用而 被确认地位的。至于其他的Richmond,根本没有这么大的华人文化影响,而且一来外人使用多于当地人使用,二来移入者也多跟随原居地叫法而称呼之。但 温哥华旁这Richmond相对很少在加国以外出现,所以新移民都入乡随“俗”了。HkCaGu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8:4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