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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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隱段成式溫庭筠的詩歌由於風格相近,且都排行十六,故並稱為三十六體

歷史[編輯]

「三十六體」的說法,最早見於《新唐書·文藝下·李商隱傳》:「商隱初為文瑰邁奇古,及在在令狐楚府,楚本工章奏,因授其學。商隱儷偶長短,繁縟過之。時溫庭筠、段成式俱用是相夸,號『三十六體』。」而在《舊唐書·文苑下·李商隱傳》中,卻只有「與太原溫庭筠、南郡段成式齊名,時號『三十六』」的說法,沒有視其為一個文體流派。因此,岑仲勉(《玉溪生年譜會箋平質》)認為「三十六體」的說法,產生於《新唐書》傳記作者宋祁的誤會。不過,對這一觀點很少有人表示贊同。從元代辛文房(《唐才子傳》)開始,後世多將「三十六體」視為一個確定的概念。《漢語大詞典》、《辭源》、《中國文學家大辭典》等辭典均收入「三十六體」的條目。

對於「三十六體」的內涵,有各種不同的說法。有認為是指一種詩歌的風格流派,有認為是指駢體文的風格流派,也有認為這種風格既包括詩歌也包括駢體文。更多的時候,人們故意以含糊的態度談論這個名詞。陳冠明分析了歷史上對此的各種觀點,認為「三十六體」是宋祁總結和認定的李商隱、溫庭筠、段成式三人的駢體文流派。(《「三十六體」:宋祁總結、認定的駢文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