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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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鯨

大明太僕寺少卿
籍貫 山東濟南府歷城縣
字號 字子長,號橫海
出生 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許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于鯨(1540年—?),字子長,號橫海,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南府歷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山東鄉試第十九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進士[1][2]。授刑部湖廣司主事,萬曆二年(1574年)四月遷河南道監察御史,四年三月巡按真定等處,五年十二月奉敕巡按順天。十年三月升太僕寺少卿,十二月被降二級調外任[3],十一年二月罷官閑住。丁憂歸,不久去世[4]

家族[編輯]

曾祖于美;祖父于恭;父于芳,母顧氏。重慶下。兄鯤。弟蛟、飛[5]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一》:萬曆十年十二月丙申,吏科給事中陳與郊論禮部左侍郎陳思育、太僕寺少卿于鯨夤緣徐爵,結納馮保,朋奸誤國,亟當罷黜,以清仕路。有旨:陳思育留用,于鯨降二級調外任。已而思育抗章求辯,復為禮科給事中陳燁所劾,言思育以大臣被論,不思闔門省過,乃摭拾強辯,大乖法紀,因盡發其營私黷貨,縱慾宣淫諸不法事,其最甚者乘機詐梁駙馬銀二千兩,致伊父發揭索取;結納故相張居正家人游七,憑藉吹噓,制一手卷,題曰楚濱欣賞,捏寫同院諸臣姓號,詩賦連篇賀之,因得玉杯、古畫、犀帶為謝。典試預通關節,賄賣舉人查謙亨等十數名,納成國公管家為門下,受饋銀千兩,令伊子濫買武科。
  4.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93: 于鯨,字子長,山東歷城人。隆慶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御史,累官太僕少卿,丁憂歸,未幾卒。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