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際春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史際春
性別
出生1952年3月(72歲)
上海市
居住地北京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籍貫江蘇省溧陽市
民族漢族
教育程度博士
母校安徽師範大學
安徽大學
上海社會科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
機構中國人民大學
研究領域經濟法
獎項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獎
1995年

史際春(1952年3月),男,漢族,出生於上海籍貫江蘇省溧陽市。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1]

生平[編輯]

史際春出生於知識分子家庭,1968年到安徽省東至縣插隊勞動。1978年考入安徽師範大學政教系,畢業後考取安徽大學民法碩士研究生,1984年於上海社會科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後在安徽大學法律系任教。1988年至1991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攻讀博士學位,博士畢業後留校任教。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碩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法學家》雜誌主編。[2][3]

2005年,擔任「中央政治局學習講座」《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完善經濟法律制度》主講人。[4][5]

學術貢獻[編輯]

主要從事經濟法總論、民商法總論、企業和公司法、競爭法等研究工作,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項目等課題多項,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法學家》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00餘篇[6]。研究成果曾獲首屆全國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2008年獲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國法學會「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優秀宣講獎」,2017年獲「北京市優秀教師」稱號。

著作[編輯]

  • 《國有企業法論》(1997年,中國法制出版社)
  • 《當代國際慣例:國有資產管理》(1998年,海南出版社)
  • 《中國經濟法的理論與實際》(2000年,日本成文堂)
  • 《企業和公司法》(2001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探究經濟和法互動的真諦》(2002年,法律出版社)
  • 《21世紀法律教育法規叢書•關聯指引系列•經濟法》(主編)(2003年,法律出版社)
  •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經濟法》(主編)(2005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社會兼職[編輯]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及法制委員會委員。

參考文獻[編輯]

  1. ^ 史际春教授. 中國人民大學. [2022-04-18]. 
  2.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史际春教授.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2022-04-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8). 
  3. ^ 在职教师-史际春.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2017-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29). 
  4. ^ 譚福榕. 特别策划:盘点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法12年. 人民網. 2006-12-18 [2017-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6-29). 
  5. ^ 姚曉晨. 政治局第27次学习 胡锦涛: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人民網. 2005-12-21 [2017-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9). 
  6. ^ 【博雅讲堂】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史际春教授将来我校作学术报告. 西北師範大學.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