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作戰任務紀念章 執行重大任務紀念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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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軍事任務紀念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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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原因 | 「執行中央軍事委員會賦予的作戰、搶險救災、反恐維穩、處置突發事件等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的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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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地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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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發單位 |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符合條件的軍隊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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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授資格 |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人和文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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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 授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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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時間 | 2011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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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紀念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2010年5月4日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七十五條規定設立、並於2011年8月1日起啟用的紀念章[1][2],分為兩種。
授予原則[編輯]
頒發給執行中央軍事委員會賦予的作戰、搶險救災、反恐維穩、處置突發事件等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的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兵。該紀念章的具體名稱和頒發範圍,由總政治部擬定並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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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重大任務紀念章/略章 |
執行作戰任務紀念章/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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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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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時 | 勳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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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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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優秀士兵
- 「四有」優秀學員
- 「四有」優秀軍官
- 「四有」優秀警官
- 「四有」優秀文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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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念章 | |
- 特級國防服役紀念章
- 一級國防服役紀念章
- 二級國防服役紀念章
- 三級國防服役紀念章
- 四級國防服役紀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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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級國防服務紀念章
- 一級國防服務紀念章
- 二級國防服務紀念章
- 三級國防服務紀念章
- 四級國防服務紀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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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級衛國戍邊紀念章
- 二級衛國戍邊紀念章
- 三級衛國戍邊紀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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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級獻身國防紀念章
- 二級獻身國防紀念章
- 三級獻身國防紀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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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非戰爭 軍事行動 | 勳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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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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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念章 |
- 邊境邊防鬥爭
- 國際維和
- 國際救援
- 海外撤僑
- 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 ……(依需要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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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國外軍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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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制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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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0年代 1950年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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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年代 1980年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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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代 2000年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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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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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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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中國共產黨所領導之軍隊沒有統一的勳章獎章制度,2000年代以前解放軍全軍沒有統一的紀念章制度,因此各類勛獎紀念章多由一線作戰部隊自行設立。本模板僅列出當時全軍統一規定的勳章獎章紀念章。 注2:《中國人民志願軍獎勵條例(草案)》規定了英雄模範紀念章、立功獎章。但由於條件所限等原因,實際上僅頒發立功證書、未製作相應的紀念章獎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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