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比勒·阿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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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比勒·阿拉比
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
任期
2011年7月1日—2016年7月1日
副職Samir Nasibi
前任阿穆爾·穆薩
繼任艾哈邁德·阿布·蓋特
埃及外長
任期
2011年3月6日—2011年6月1日
總統穆罕默德·海珊·坦塔維(代理)
總理伊薩姆·沙拉夫
前任艾哈邁德·阿布·蓋特
繼任穆罕默德·奧拉比
埃及常駐聯合國代表
任期
1991年5月20日—1995年5月20日
前任阿穆爾·穆薩
繼任Ahmed Asmat Abdel-Meguid
個人資料
出生 (1935-03-15) 1935年3月15日89歲)
埃及開羅
國籍埃及
母校開羅大學
紐約大學法學院
專業律師

納比勒·阿拉比(阿拉伯語:نبيل العربي‎,1935年3月15日)是一名埃及外交官,2011年3月到6月擔任埃及外長。2011年5月15日被選為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

教育[編輯]

1955年他畢業於開羅大學法學院。1969與1971年他分別獲得紐約大學法學院的碩士和博士學位。

事業[編輯]

他是位於開羅的Zaki Hashem & Partners法律事務所的合伙人,擅長談判和仲裁

埃及政府[編輯]

1976到1978年,他擔任埃及外交部法律與事務司的法律顧問和主任,1981到1983擔任駐印度大使。1983到1987年他又回到法律與事務司的原職工作。

1978年他在解決中東問題的戴維營協議上擔任埃及代表團的法律顧問,85到89年擔任Taba談判英語Taba Summit的埃及代表團團長,86到88年他是埃及與以色列仲裁委員會(有關Taba爭論)的埃及政府代理人。

1995年他被埃及司法部任命為民商事務仲裁委員會的成員。

聯合國[編輯]

1973年,他成為聯合國訓練與研究機構英語United Nations Institute for Training and Research(UNITAR)國際法的特殊成員。73到75年擔任埃及駐聯合國中東和平會談代表團的法律顧問。

78到81年,他擔任埃及常駐聯合國機構副代表,87到91年任代表;91到99年任埃及常駐聯合國大使;94到2004年是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的委員,1996年曾任聯合國安理會的主席;93、94、97年任聯合國大會副主席;1999到2001他是聯合國賠償委員會(Compensation Commission)的委員;2001到2006年2月在國際法院工作。

其他國際工作[編輯]

2000到2010年,他是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政府委員會的成員[1]。自2008年12月開始,他擔任開羅國際商業仲裁中心(Regional Cairo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的主管[2]

2011年埃及革命與過渡政府[編輯]

2011年埃及革命期間,他是抗議者與政府之間的聯絡人之一,他還施壓政府以促使穆巴拉克辭職[3]

在2011年2月25日的民主論壇上,他表示埃及政府缺少權力制衡、透明度和司法獨立。他說對外政策應該以國家利益為出發點[4]

2011年3月6日,他被過渡政府任命為外交部長[5]

阿盟秘書長[編輯]

2011年5月15日,他接替阿穆爾·穆薩被選為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6][7],同年7月1日正式上任。任內他主要面臨敘利亞問題,並於2011年10月親自率領代表團到大馬士革進行對話,以促使敘政府通過對話和全面改革的和平方式來解決問題。

榮譽[編輯]

外國勳章獎章[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