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船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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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船招商局
China Merchants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
成立 大清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元1873年1月14日)
代表人物李鴻章盛宣懷
總部清朝 清朝  中國上海市
業務範圍世界各地
產業航運

輪船招商局(簡稱招商局)是中國晚清洋務運動時期以官督商辦模式創辦的航運企業,也是中國最早以現代公司概念經營的企業之一,由李鴻章等人在清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西元1873年12月14日)於上海成立[1]。民國38年(西元1949年)兩岸分治後分裂為招商局集團陽明海運集團,前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中央企業之一,後者則由兩岸分治後跟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的「招商局輪船」改組擴展而來。

歷史[編輯]

李鴻章故居內的李鴻章與招商局展覽

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西方各國通過與清政府簽訂一系列條約,攫取中國沿海內河龐大的水運利權。然則本土傳統航運難以匹敵,迅速潰敗。至1850年代末,少數中國商人已涉足外資航運企業。由於華商行船不單要交納捐稅,亦須支付厘金。索性與外人各圖所求,互為結盟,因此輪船懸掛洋旗之現象相當普遍。1867年在總理衙門曾國藩的來往信件中,就說到通商口岸有不少商人購買或租僱洋船而又寄名在洋商名下。清國因此無法督查、稅收損失慘重,開始限制民眾購買洋船。後來,清廷採納許多官員自主經營航運事務的建議,逐步放開購買或租僱洋船的禁令。在這種形勢下,一些商人提出由中國人自組新式輪船企業。清政府其實相當擔心中國航運業會完全落入外國公司手中,以致漕糧運輸受制於人。因此總理衙門對當時容閎建議按西方公司章程,去籌組新式輪船企業,有相當大的戒心。總理衙門對建議批示的條件是,輪船必須為華人所有。無奈此事只能作罷,直到李鴻章改以官督商辦方式才能成事。

1860年代江南機器製造總局福州船政局等軍事工業相繼成立,但苦於官僚主義管理,製造產品成本昂巨,清國投資已顯不敷之勢。大學士宋晉趁機發難,大力主張裁撤滬閩船局。

籌措[編輯]

李鴻章《論試辦輪船招商》中說:「目下既無官造商船在內,自無庸官商合辦,應仍官督商辦,由官總其大綱,察其利病,而聽該商董等自立條議,悅服眾商。」

1872年(同治十一年),李鴻章開始輪船招商的籌辦工作,並在12月23日(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具奏派員設局招商試辦輪船分運來年江浙漕糧由》奏表朝廷[2]

欽差大臣大學士直隸總督一等伯臣李鴻章跪奏為派員設局招商試辦輪船分運來年江浙漕糧以備官船造成僱領張本恭折具陳仰祈……查照外所有試辦招商輪船分運江浙漕糧各緣由理合繕折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三天後,清廷批准設立輪船招商局。

創建[編輯]

陳禮陶,原名陳煥彬,廣東新會潮連鄉人。父陳月亭(Chun Yue Ting),從香港赴芝罘(今煙台)設公司代理招商局業務。畢業於香港皇仁書院,任廣州招商局總辦二十餘年。新會潮連鄉陳氏家族參與創辦經營輪船招商局。

1873年1月17日在上海洋涇浜永安街正式設立「輪船招商公局」,這是洋務運動中由軍工企業轉向兼辦民用企業、由官辦轉向官督商辦的第一個企業。其中官股10萬兩,朱其昂朱其詔兄弟各10萬兩,李鴻章5萬兩,輪船4艘,從事江浙漕糧運輸及各種客貨運輸業務。公司開辦半年,虧損嚴重,朱其昂被迫辭職。

1873年6月著名買辦唐廷樞徐潤等加入。上海商人、英國怡和洋行買辦唐廷樞擔任輪船招商局的第一任總辦。徐潤、朱其昂、盛宣懷為會辦。其中,唐為外資洋行背景;朱為漕糧北運代表;盛為李鴻章代表;徐為具有買辦背景的國內工商業主代表。後唐前往天津兼辦開平煤礦,由盛宣懷繼任。輪船招商局核定股本白銀100萬兩,每股100兩,對社會招商入股,徐潤附股24萬兩。1873年8月7日,公司遷上海三馬路新址,改名為輪船招商總局,同年設天津漢口長崎、香港等19個分局。

李鴻章對輪船招商局有委任董事的權力。輪船招商局在李鴻章的保護下,除了有漕糧專利生意外,還得得到政府的貸款,興建碼頭貨棧所需的土地,而且所承運的貨品還免徵厘金。輪船招商局的受任者與作為主要股東的商人一起管理公司。然而政策性的決定都掌握在由政府委任的官董手中。公眾持股並未象西方一樣帶來經營權和擁有權分離,反而股份制適應到中國生意傳統中。輪船招商局為了吸引商人入股有主要持股人直接管理公司分號的安排。1873年章程規定(第一條):將股份較大之人公舉入局作為商董,在主要港口協助商總經營業務。最初上海設商董二名,天津、漢口、香港、汕頭各設一名,以後如另有別口貿易,或遇附入股份較大者,再行酌量選充。

成立之初,輪船招商局就加入與美商旗昌洋行和英資太古洋行的航運業激烈競爭。

1875年成立「保險招商局」,承辦水險與船殼險;1876年招商局大股東徐潤與唐廷樞合辦「仁和水險公司」。上述兩公司均參與航運業保險市場。

1877年輪船招商局收購了「美商旗昌輪船公司」的所有產業,包括7艘海輪、9艘江輪及各種躉船駁船碼頭、棧房、位於上海外灘9號的辦公大樓,總計作價222萬兩,成為規模最大的輪船公司,但是這項收購行動造成了招商局的虧損。[3]1877年12月26日輪船招商局與2家英資輪船公司怡和洋行太古洋行達成協定,共同壟斷中國水運;由於在制度上落後於對手,英資輪船公司不久重新佔據了主導地位。

1881年唐廷樞起草、李鴻章核定的《輪船招商章程》正式頒布執行,同年招足股本100萬兩白銀。

1882年輪船招商局股本增至二百萬兩,徐潤又認股24萬兩,保持股本比例不變。1883年完成預訂計畫時合共集資200萬兩。其中徐潤投資48萬兩,徐所招徠的親友就投入股金五六十萬兩,由徐個人聯繫的股金就佔有一半的總投資。而唐、徐等招致的股東相當多是廣東人[4]

1882年李鴻章任命原太古洋行買辦鄭觀應為輪船招商局幫辦,1883年正式任總辦,負責公司業務。

盛宣懷時期[編輯]

1885年夏改為督辦為最高負責人,盛宣懷為督辦。盛宣懷把官商合辦體制改為轉向官督商辦體制,放棄了股東推選局董和「輪船歸商理」的經營原則,商股的利益受到侵占,與官委督辦之間的矛盾激化。在1909年由股東選舉董事會以前,股東只能極少量地參與公司事務的管理。局董在年度報告中對攻訐者的反駁,也有生意傳統的思維:

蓋實未知局員皆有巨資倡為商股,即各董事亦係有股之人所充,孰不望局務蒸蒸日上……而有股商,大半局員之親友商人,耳目較近,豈肯受其欺矇?是不待官查,早為眾商所不容矣。

1909年8月15日,招商局在上海張園舉行第一次股東大會,與會代表732人,選舉董事9人,組成招商局首屆董事會。1909年8月,招商局奉旨歸郵傳部管轄,郵傳部委派鍾文耀為正坐辦,沈能虎為副坐辦。但9月21日,招商局召開了第一次董事會會議,推舉盛宣懷為董事會主席,郵傳部委派的正副坐辦與股東推選的董事會同時並存。

招商局成立後,先後出資參與創辦了仁和水險公司(1876年)、濟和水火險(1878年)、開平礦務局(1882年)、上海機器織布局(1891年)、中國通商銀行(1896年)、漢冶萍廠礦公司(1908年)等企業和南洋公學(1896年,今上海交通大學)。

中華民國招商局[編輯]

辛亥革命後,招商局於1912年3月31日在上海張園召開第二次股東常會,推舉伍廷芳楊士琦為董事會正副主席,組成招商局第二屆董事會,公司名稱改為「商辦招商局輪船公司」,後又稱「商辦招商輪船有限公司」。

1928年1月國民政府交通部監督處命招商局董事會全體董事停職,改設招商局總管理處,招商局改為民有國營。1932年11月11日,更名為國營招商局。抗戰爆發後,國營輪船招商局遭受慘重損失。1938年8月,國營招商局改組為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1941年最低谷時只有江海輪船8隻22,713噸。

1945年抗戰勝利時,「殘存大小船舶28艘,凡25,500餘噸」。國民政府把接收日偽當局輪船公司船舶財產的權利給予招商局——「交通部接收的敵偽船隻,暫交招商局負責營運」。如日本設立的東亞海運株式會社中華輪船株式會社大連汽船株式會社日本郵船株式會社上海運輸會社上海內河輪船股份有限公司華中運輸公司華北交通株式會社華北運輸株式會社等。1945年招商局接收的敵偽船舶合計1,335隻,129,510總噸;截至1946年7月接收敵偽船舶2158隻,239,141噸。招商局接收的敵偽船舶一部分留局自用外,其餘的或發還原主,或標價讓賣,或撥交其他機關,或租予其他航運公司使用。截止到1947年8月底止,招商局留用的船隻共332隻,74,000噸。1947年招商局共擁有船舶246艘、25.7萬噸,約佔全國船舶總噸位的40%。

抗戰勝利後,招商局接收敵偽船隻314艘,排水量計81,297總噸;國民政府在戰時向美國及加拿大訂造船194艘, 排水量計363,085總噸. 其中招商局留用143艘, 排水量297,532噸;招商局替新成立的中國油輪公司接收22艘,替其他單位接收16艘, 排水量64,024噸; 暫時代管13艘, 排水量1,529噸。國民政府駐美物資供應委員會以550餘萬美元得自由輪10艘,其中就包括「海天」輪、「海地」輪等,交由招商局接收使用。1946年美國政府在通過(Ship Sales Act of 1946)售船法案,准許將戰時剩餘船隻售給外國,其付款條件為訂約時付船價10%,交船時再付15%,其餘75%分年度攤還,至船齡滿20年時付清。國民政府駐美物資供應委員會根據該項法案,向美國主辦售船機構的美國航務委員會(U.S. Maritime Commission)購買價值2,200萬美元的船隻,其中應付25%現款以已現款支付的10艘自由輪船價抵充,其餘75%未付船價分年度償還。其中:

  • 自由輪、N3型輪以及運兵船三項共計1,365餘萬美元,由國民政府轉貸給招商局。
  • 勝利輪3艘,共263.7餘萬美元,由國民政府轉貸給復興航業公司。
  • CI MA VI 貨輪8艘,共555餘萬美元,由國民政府轉貸給復興航業公司。

當時國民政府曾購到以下各種船隻:

  • 美國自由輪10艘:海天、海地、海玄、海黃、海宇、海宙、海辰、海宿、海列、海張
  • N3型8艘共375萬美元:教仁、宣懷、鄭和、廷樞、鐵橋、成功、鴻章、繼光。1945年12月購買的10艘,有:其美、黃興、蔡鄂、鄧鏗、執信、仲凱、延闓、漢民、培德、林森,總價為4,243,750美元。
  • 運兵船CI-S-AY1型4艘,包括海亞、海美、海澳、海歐等,共440萬美元。
  • Grey型:自忠、登禹、 麟閣
  • 大湖型輪16艘,包括海蘇、海吉、海皖、海贛、海鄂、海湘、海川、海康、海滇、海黔、海桂、海粵、海隴、海遼、海冀、海魯等,總價計2,540,947美元,連同修配及駛華費用共為350萬美元;
  • AI型: 海菲、海廈
  • 加拿大CORVETTES輪輪: 秋瑾、錫麟、元培。本級輪為加拿大於二次大戰期間仿英國城堡級輕型護衛艦建造, 本級船身長252呎, 寬36.8呎, 吃水13呎3吋, 標準排水量1,100噸, 滿載1,775噸. 一座燃油Yarrow鍋爐, 一部往復式蒸汽主機產生2,750匹馬力, 最高速率16節, 巡航速率12節. 政府於戰後曾購買本級船3艘交招商局做為上海天津間的快速客輪營運。"秋瑾"與"錫麟"於1950年移交給國府海軍使用,分別改名"德安"與"高安"。"元培"輪於1949年留置大陸並被中共海軍徵用改名"廣州"號護衛艦。
  • 美軍坦克登陸艦LST: 中101、中102、中103、中104、中105、中106、中107、中108、中109、中110、中111、中112、中113、中114、中115、中116、中117、中118、...
  • 美軍中型登陸艦LSM: 華201、華202、華203、華204、華205、華206、華207、華208、華209、華210 華211、華212
  • 美軍坦克登陸艇LCT:此級艦為美國二次大戰建造的坦克登陸艇(LCT),後改稱通用登陸艇(LCU) ;從戰後的1946年起中國海軍陸續接收了33艘。 LCU共有三種規格:一為美制"501"型,其次為日本播磨重工代工製造之"1466"型,及國內獲授權自製的"1610"型。這批二戰登陸艦艇竟然持續使用到2010年才除役,役期長達70年,成為世界奇蹟。
  • 美軍拖船ATA: 民301、民302、民303、民305、民306、民308、民309、民310、民311、民312、民313、民314、民315、民316、民317、民318、民319、民320

1948年10月1日,股份化改組為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劉鴻生任董事長,徐學禹任總經理。有船舶488艘, 排水量404,104.52總噸. 詳細數據:海輪81艘, 排水量254,124.72總噸;江輪28艘, 排水量 56,015.17總噸; 油輪1艘, 排水量601.50總噸;小拖輪141艘, 排水量17,608.03總噸;機帆船1艘, 排水量324.00總噸;特種機船17艘, 排水量 1,837.38總噸;鐵駁166艘, 排水量70,867.73總噸;木駁53艘, 排水量2,725.99總噸。另外還有向美國訂造的CISAYI型海輪4艘, 總計28,320噸;向江南造船所訂造淺水客貨輪2艘總計5,200噸陸續交船中。

1949年3月20日,中華民國政府對招商局全面軍管「應變」:

  • 原台灣招商局改為招商局台灣總管理處:董事長徐學禹、副總經理韋煥章帶一批人到台灣。所有的萬噸自由輪和大噸位船舶集中到台灣基隆港。渡江戰役發起10天後,1949年4月30日招商局決定在台灣成立招商局總管理處,並制訂了《成立總管理處後本公司業務處理暫行辦法》。1949年6月1日,招商局總管理處在台北正式成立。撤至台灣的船隻共計95艘,計24.6萬噸,其中海輪(尤其是自由輪、大湖型輪、格萊型輪等性能較佳之巨型船舶)80艘,占原有海輪總數的81%,共計22.4萬餘噸,占原有海輪總噸位的86%。撤往台灣的人員總數為5,356人,大約占當時全局員工人數的1/3。 1949年底的統計, 招商局尚有船隻90艘, 排水量240,113總噸。台灣招商局執行軍公差運,「中112號」登陸艇、「江和」輪、「廷樞」輪和「江建」輪先後因戰爭直接損毀。此外,為補給和增強海軍戰損,台灣招商局將「海台」輪、「萬富」輪和「中115號」售與海軍,直接移撥給國民黨海軍長期使用的輪船有七艘:「錫麟」輪、「秋瑾」輪、「建甲」輪、「民314號」、「民315號」、「民316號」和「民317號」。至1950年底,台灣招商局給台灣軍方(包括戰火損毀、失事)共14艘。
  • 成立華南招商局總管理處:利用香港作為自由港提供的特殊便利。國民黨派出已經調離招商局的曹省之俞大綱前來香港做香港招商局高層的安撫工作;台灣招商局總管理處派船務處處長王鶴、基隆港港務長唐桐蓀來港企圖掌控香港招商局。
  • 上海招商局總公司改稱為招商局上海分公司:總經理胡時淵、副總經理黃慕宗、總船長馬家駿等留守人員成立上海招商局應變工作小組,要求「在總經理仍能行駛職權時,總公司一切有關事宜仍歸上海分公司辦理」。 1949年5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航運處接管了上海招商局。

1972年12月28日,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為了防止招商局輪船旗下所有資產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繼承中國」之姿強行接收,招商局輪船轉投資成立陽明海運,成立時資本額新臺幣1億元,第一代總部設於台北市懷寧街53號4至6樓。招商局輪船並將絕大多數部門移至陽明海運,招商局部分逐漸只剩管理處。[5]

1994年6月,行政院核定招商局併入陽明海運,並於1995年3月正式完成合併[6];在台灣的招商局不復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商局[編輯]

中國人民輪船總公司旗(僅在1951年2月-8月之間使用。)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後,上海市軍管會委派接管幹部進駐招商局總部,對該局執行軍事監督及辦理接管事宜。原華東軍區軍工部長於眉任駐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軍事總代表。上海市軍管會接管的中華拖輪駁運公司、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水運大隊及中國油輪股份有限公司等公營企業先後併入招商局。

中共華南分局香港工委華東財委香港工委、中共中央相關部門、香港海員工會各系統分頭做香港招商局秘密策反工作。在粵港的共方領導連貫朱學范饒彰風吳荻舟陳明劉若明米國鈞朱叔和等與香港招商局經理湯傳篪、副經理陳天駿錢公鑄奚毓弟等聯絡、策動,做各船船長及普通船員工作。

1949年9月19日晚上8時,招商局「海遼」輪離開香港,船長方枕流宣布起義,繞道太平洋外海,9月28日清晨駛抵大連港,是第一艘在海外宣告起義的招商局輪船。1953年版五分錢人民幣紙幣上的輪船圖案即為「海遼」輪。

1950年1月15日,香港招商局(分公司)全體員工和留港的13艘海輪(「林森」輪、「民312」輪、「民302」輪、「中106」艇、「教仁」輪、「蔡鍔」輪)共600餘人投共。但由於珠江口的萬山群島仍被國軍據守並掌握了南海北部制海權,在港投共船舶一直滯留到萬山群島戰役結束。1950年4月,根據政務院決定,招商局改為國營輪船總公司。

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決定統一經營全國國營輪船運輸業務,以招商局為基礎在上海成立國營輪船總公司於眉任負責人;並以設在各地的原招商局分公司、辦事處為基礎,在天津、大連、青島、漢口等主要港口設區公司;在安東(丹東)、營口、秦皇島、煙臺、連雲港、鎮江、南京、蕪湖、安慶、九江、沙市、宜昌、重慶、香港等地設分公司或辦事處;廣州、汕頭、寧波、溫州、福州、廈門等地的原招商局業務則暫托各地航務局代管。全國公營船舶和非運輸部門所經營之500噸以上的海輪和200噸以上的長江江輪,均歸國營輪船總公司管理。

1951年2月1日,經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批准,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決定,國營輪船總公司改組為中國人民輪船總公司,遷往北京,留滬的部分機構、人員改組成中國人民輪船公司上海區公司。將海州、寧波、溫州、福州、廈門分公司及鎮海辦事處劃歸上海區公司管轄。天津、青島、廣州、漢口等地亦各成立區公司,隸屬中國人民輪船總公司領導。香港招商局仍沿「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並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直屬的在港中資企業。

1952年8月1日,全國第二屆航務會議決定對水運體制實行專業分工,撤銷中國人民輪船總公司,海河分家。在交通部領導下成立海運管理總局和河運管理總局,由海運管理總局統一管理全國海上運輸,並根據海域不同,分別在大連、上海、廣州設北洋、華東、華南區海運管理局。原中國人民輪船公司上海區公司遂改組為華東區海運管理局,受交通部海運管理總局領導,局屬單位中含廈門、寧波分局及海州、溫州、海門辦事處,並代管上海船舶修造廠。

1952年11月,為有利於統一貨源、統一調度,交通部海運專業會議決定統一北洋、華東兩個區海運管理局的經營管理。1953年5月1日,交通部撤銷北洋和華東區海運管理局,以兩局合併,正式成立交通部上海海運管理局,統一經營管理長江口以北航區的客貨運輸。同時在大連設上海海運管理局辦事處。原華東區海運管理局所屬寧波分局及溫州辦事處劃歸上海區港務管理局領導;保留該局南洋運輸部(下轄福州辦事處和海門辦事處)隸屬上海海運管理局管轄;原由該局代管的上海船舶修造廠直接歸交通部海運管理總局領導。

1956年,在香港的招商局開始恢復業務。

1956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交通部決定將公私合營中興海運公司和公私合營南洋輪船公司併入上海海運管理局。1956年9月1日,根據交通部命令,為調整海運體制,實行港航區域統一管理,上海區港務管理局與上海海運管理局合併成立交通部華東區海運管理局,1957月10日改名為上海區海運管理局,統一領導華東區域的港航工作。韓克辛任局長。區局經營福州以北整個海上運輸業務。

1962年7月,交通部為集中統一管理北方沿海的運輸船舶,決定將大連港務局管轄的客貨輪10艘移交上海海運管理局管理。移交後,渤海灣的客運業務由上海海運管理局負責。該局在大連設辦事處。

1964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交通部在上海成立北方區海運管理局(簡稱北方區局),統一管理上海和北方沿海航區的港口、航運、船舶修造、燃物料供應、航道、救撈、學校、科研等企事業單位。上海海運管理局改建制為上海輪船公司,專管北方航區的船舶運輸業務,隸屬北方區局領導。

1978年7月,根據交通部《關於部直屬企、事業單位實行黨委領導下的局長分工負責制和一級單位名稱的通知》,上海海運局改稱交通部上海海運管理局。1993年改組為上海海運(集團)公司。 1980年1月8日,招商局船務部改組為香港明華船務有限公司

1985年11月12日,香港招商局改組為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為交通部直屬一級企業。1987年,招商局發起成立招商銀行(國有控股企業)。1988年招商局與中國工商銀行發起成立平安保險公司

1999年,招商局由交通部直屬企業改為由中央直接管理的39家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之一。

2002年7月,招商局持有的平安保險股權全部售出。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呂實強. 中國早期的輪船經營 (PDF). 中央研究院近代歷史研究所. 1962 [2013-12-04].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1-02-23) (中文). 
  2. ^ 李鴻章, 具奏派員設局招商試辦輪船分運來年江浙漕糧由, 1872-12-23 (中文) 
  3. ^ 陳爭平; 龍登高. 中国近代经济史教程. 清華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2: 79 [2018-02-24]. ISBN 978-7-302-058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5). 
  4. ^ 廣東人在上海的經濟活動 招商局歷史博物館
  5. ^ 集團簡介. [201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19). 
  6. ^ 交通部招商局檔案 (PDF). [2014-02-0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09-08).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