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Dddd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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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mmy Xu · · 2014年3月28日 (五) 04:18 (UTC)[回覆]


RE[編輯]

另請處理一下下面的nhead,npost,ehead,epost順序問題,並解釋這些欄位的含義,以免產生誤解。Dddddb(留言) 2014年3月31日 (一) 05:58 (UTC)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那個列表沒有這些欄位資料不是嗎?--❦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31日 (一) 06:03 (UTC)[回覆]

Re:請發表您的看法:獨裁政體列表 VFD[編輯]

已發表意見 感謝邀請!--MyWakai520#御喋り 2014年5月17日 (六) 03:59 (UTC)[回覆]

一點小意見[編輯]

  • 無論是發生於波士頓倫敦,還是昆明、烏市,對於那些XXX bombings的英文維基條目,中文傳媒大體採用兩種命名,要麼是XXX恐佈暴力襲擊,要麼是XXX爆炸案。對於「XXX恐佈暴力襲擊」是否中立用詞,是否帶有感情色彩,是否主觀定性用語,在維基裡並非最關鍵,因為如果全球華文媒體最壓倒性常用(比如是100家媒體)的名稱的確是一個不中立、帶感情色彩、主觀定性的名稱,維基只能接受並如實記錄,維基不能為了避免不中立、避免感情色彩、主觀定性而用一個罕用名稱。假如你發起投票,會有很多人因為上述這個論點而不同意你。
  • 但你可以做的是,如果你能證明這事件有另一個常用的名稱(80家媒體<100),這名稱傾向某方觀感的可能性又比「XXX恐佈暴力襲擊」相對地低(relatively low),這樣你就有一個事理基礎,叫社群去投票,在兩個常用名稱中應該優先採用哪一個。
  • 如果我是你,就不會再在「是否中立用詞,是否帶有感情色彩」糾纏,這樣會很費力費勁,效果存疑;想辦法證明「有另一個常用的名稱」比較直接。
  • Lovewhatyoudo ® 2014年5月27日 (二) 03:33 (UTC)[回覆]

關於修訂用戶頁方針[編輯]

由於反對者的阻撓,竟然陰錯陽差把論述當成方針,按照論述的表達進行「是否舉行投票的投票」,荒謬至極。這種投票,支持派都投支持投票,反對派都投反對投票;這跟正式投票里票數分布不會有區別。既然現在已經開始了「是否舉行投票的投票」,如果多數意見稱不需要舉行投票,那麼他們想要以何種方式解決爭議?討論?如果用討論,修訂以多數意見定案。一個人多次留言,按照留言裡理據數量計算,而不是留言十次就算十條反對意見。

「是否舉行投票的投票」請不要擴散到其他議題里。以上問題,望閣下重視。若有需要,閣下可在此直接回復。--Gqqnb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4:39 (UTC)[回覆]

凡是方針或指引,開頭都有模板標識;WP:投票只要沒有方針模板,就是一篇論述。我添加論述模板,是讓這個事實更明顯。論述不具有法律效力,僅表達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也可不參考。把論述當方針來嚴格遵守,才糗大了。我把用戶頁方針的修訂案例加入這篇論述,就是為了說明依照或者曲解投票論述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現在結果正在形成。另請注意,維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也不是方針或指引,你可以按照裡面說的做,也可以不按照裡面說的做。你如果不按裡面說的做但遭人反對,你可以要求他們把維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提升為指引。

你看事情是不是越來越有趣了。有的人本來聲稱是否投票的投票是規則一定要遵守,現在也聲明可以不經是否投票的投票而直接舉行投票了。--Gqqnb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4:15 (UTC)[回覆]

用戶頁指引修訂草案[編輯]

我個人草擬了用戶頁指引修訂案,閣下可前往查看並提供意見,或提出自己的草案。敬希垂注。--Gqqnb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6:15 (UTC)[回覆]

閣下您好,敘利亞2014年總統選舉正在進行DYK投票,歡迎閣下前往發表意見。--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6日 (五) 01:38 (UTC)[回覆]

Re[編輯]

那個DYK在下已經撤了。因為根本無心與那麼多不講道理的傢伙爭。。。抱歉叨擾閣下了--パンツァー VI-II閤中帝子今何在?炸他一身硝基胍!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03:58 (UTC)[回覆]

您好,感謝您長期以來為相關方針與指引作出的辛勤討論。有用戶頻繁移除以上條目的{{move}}模板,敬請留意。如有些情況下鄙人未能及時關注,煩請閣下協助解決。先行謝過。--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6月8日 (日) 07:40 (UTC)[回覆]

你閒的蛋疼是不[編輯]

有事留言,沒事一邊去玩,如果你沒事再亂編輯我的討論頁,在下將提報閣下惡意騷擾!!Wokesiet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13:57 (UTC)[回覆]

回復通告[編輯]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Dddddb。您在Lanwi1的對話頁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4年6月9日 (一) 06:14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回覆]

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6月9日 (一) 06:14 (UTC)[回覆]

無題[編輯]

閣下您好。在下發現有一位和User:erquanmen在該帖中對在下和閣下您進行了惡毒的攻擊(鏈接:[1]11樓回復帖),所以,在下想請教閣下準備如何処理?----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9日 (一) 12:18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編輯]

文明星章
多謝閣下對於一管理員對我的不當封禁提出批評意見 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29日 (日) 21:03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IP莫名其妙被某破壞用戶撞到,請求解封。 --Dddddb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8:24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經過檢查,管理員決定拒絕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的確莫名其妙。
  處理人:Mys_721tx (留言) 2015年4月30日 (四) 19:5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