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颶風萊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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颶風萊尼有紀錄以來在11月形成的第二強烈大西洋颶風,於1999年11月13日在西加勒比海形成。系統於11月15日在牙買加以南達到颶風強度標準,並在接下來數天裡先後經過伊斯帕尼奧拉島南部和波多黎各。11月17日,萊尼在加勒比海東北部快速強化,在美屬維京群島聖克洛伊島以南約34公里海域達到每小時250公里的最大風速。颶風在途經背風群島期間逐漸減弱,最終於11月23日在大西洋開放海域上空消散。萊尼產生的大浪奪走了哥倫比亞北部兩人的生命。美屬維京群島和波多黎各一共遭受了3.3億美元的損失。降雨量最高的是聖馬丁島法國領地的警察局,達867毫米。該島有3人遇難,超過200套物業被毀。附近的安地卡及巴布達也有1人喪生。由於風暴造成了重大損失,其名稱「萊尼」因此從大西洋風暴命名名單上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