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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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後評估(英語: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縮寫為POE),亦可稱為用後評估[1],是在1960年代緣起於蘇格蘭美国的研究方法論。多年來,有各種類型的POE運用在評估人造環境上[2] 。Preiser及同領域其他學者對POE的定義是“對已完成且使用過一段時間的建築物,以嚴謹且系統化方式進行評估的過程。”[3]入住後評估的特殊性在於,將標的建築物所有利害關係人的使用經驗值(其中亦包含使用者的生產力及舒適性感受)均納入評估,並提出整體建議。

使用後評估的立意[编辑]

入住後評估的立意在於,改善一建築物使用的方式的同時,也加強其使用者的生產力及舒適感。

使用後評估特別適用於:

  • 完整記錄一建築物的品質
  • 為新建築物或建築物整建提供具體企劃
  • 為建築物維修或使用問題,找出最有效的改善方式(例如當物業管理改變,及建築物有了新的使用方式

英國辦公室協會英语British Council for Offices(British Council for Offices,BCO)[4]總結使用後評估定義為:經由使用者回饋意見,有效評量一處工作空間是否有服務到其使用單位以及每一位使用者。BCO也建議,使用後評估可用做評量一建築物是否真正實踐初始時的建築計劃。更甚者,BCO推薦室內裝修或建物修繕等類型的工作,可將使用後評估納入成為實證設計英语Evidence-based design(Evidence-based design,EBD)過程的一部分,或在實施新獎勵方案及使用新系統時,將使用後評估納入建築計劃中。使用後評估通常利用問卷、訪談、及工作坊等方式,收集建築物使用者的回饋意見。但也可利用更客觀的方式,如環境監測,空間測量及成本分析,取得評估所需的資料。

建築物利害關係人[编辑]

入住後評估的特質就是將該建築物的所有利害關係人,均納入評估的範疇。一般而言,建築物的利害關係人泛指:

  • 員工 - 在建築物內工作的人
  • 業主, 顧客,學生,受刑人,訪客及病人_泛指在建築物中提供或得到各種服務的人
  • 物業投資人英语物業投資人, 建築師,工程師,營造廠_蓋建築物的人
  • 物業經理人,業務員,清潔工_維持建築物的人
  • 未來使用者(一般由建築師預設)_受到該建築物營建及運營影響的人群

使用後評估的組成項目[编辑]

使用後評估的過程,以中立的觀點,提示利害關係人們,以他們使用建築物的經驗,針對建築物對使用者的生產力及舒適度,回饋可以量度的觀察值。這些觀察值由評估者細分並記錄。利害關係人提出的可量度觀察值,須明確地與該建築物的設計,使用及運營狀態相關。這些觀察值的回饋,通常同時涉及上述三方面的評估值,故使用後評估得完整反映一建築物的使用全貌,基於此,可對該建築物使用者的生產力及舒適性,有效地提出改善建議。

建議方案可以完整反映所有利害關係人們,共同的觀察值。大多數的建議方案可為未來類似的建築物,在規劃及設計階段,就建築物完成後的運營模式,提供具體建議。經由使用後評估,也可針對一建築物的使用現況,提出修繕的建議方案。使用後評估的評估者,一般會建議運用監視,研究,調查,或物業管理分析等方式,進行使用後評估。

某些使用後評估也包含其他建築相關研究。使用後評估包含 定量研究定性研究。大多數的使用後評估,是經由廣泛的 社會統計調查, 包含問卷調查, 面談 或針對焦點小組英语焦點小組研究. 使用者對自身使用空間的意見回饋,再輔以客觀性的環境監測, 如溫度變化,噪音程度,光度變化,空氣品質等數值補充使用後評估的內容。近年來,使用後評估更運用在綠建築的評估上,例如能源消耗量,汙染程度,水資源使用等。其他常見在定量研究上的運用,則包含空間矩陣,例如人員密度,空間使用率和租戶效率比等。另一方面,成本則是由單位面積的建造成本或使用成本來呈現。將成本分析與使用者回饋比較,可針對一建築物有更全面性的了解。

一些使用後評估新的運用,則是運用在使用者對室內環境品質(IEQ,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的滿意度研究上。 Hua 與 Göçer 針對一座位於大學校園裡的LEED白金牌建築物,運用了多種方式進行建築使用後評估,並加上 地理資訊系統 (GIS)的定位方式,繪制空間使用的全貌。 [5]。 此評估報告包含對建築環境滿意度的調查,有紀錄室內物理環境的工作空間清單,追蹤訪談,照度計定點測量光線亮度,持續監測溫度及相對溼度。圖資則包含各層平面圖,立面圖,燈具系統特徵,中控模式。繪制各個空間測量到的使用狀態,這些都有助於確認問圖所在,並提出有效改善方式。

建築物使用後任何階段的使用後評估[编辑]

顧名思義,“使用後”評估意指針對一座使用中,而非閒置的建築物的評估。而且,使用後評估可定期進行,監控建築或設施物是否有效服務使用者。此外,評估的總結也可運用在興建建築物的前置作業,其中包含:

  • 利害關係人對空間既有的經驗值
  • 新建築物及建築物整建的建築計畫及設計過程
  • 在維護未來使用者的生產力及舒適度的原則上,磋商各利害關係人對新建築物的特質要求
  • 確認如何評量一建案成功與否的客觀評量方式
  • 回饋與前饋建築物使用經驗
  • 建立評量基準
  • 建立評量基準英语評量基準的資料庫
  • 當物業管理改變時,對管理模式及空間變更,提供兩全其美的建議
  • 提示未來投資最好的空間方案,並避免最糟的空間方案

一個完整的使用後評估,通常在建築物完成且人員進駐後,持續進行六至十二個月。使用後評估也可在建築物生命週期中任一時段進行,尤其當建築物需要修繕時,使用後評估的總結通常可基於各類利害關係人的使用經驗,提供妥善的建議。

適用於其他提供人居的人造環境[编辑]

使用後評估已運用在各類人造環境,如一般學校、幼稚園及大學、技術性機構、博物館、辦公室、法院、監獄及感化院、軍事建築、醫院及各類醫療設施、景觀/土木構造、 學習環境、[6] 圖書館,[7][8] 監獄,[9] 警察局,[10] 住宅,[11] health centres[12] 及動物園.[13] 使用後評估也可運用在船隻等,類似建築物的人造環境。使用後評估亦可用作評量一建築物的某些部分,或位在同一基地的建築物簇群。

使用後評估的獨立性[编辑]

使用後評估的獨立性來自評估者的組成,是綜合具有 社會科學研究或工作空間英语工作空間顧問背景的建築師或營建專業者。獨立評估可提供較宏觀性的建議。.

其他建築相關研究[编辑]

POE can be informed by reference to other building studies and POEs sometimes recommend other studies such as:

相關組織[编辑]

POE has been developed and discussed within these organisations:

參考文獻[编辑]

  1. ^ 陳格理. 用後評估. 新北市: 國家教育研究院. 2012-10 (中文(臺灣)). [永久失效連結]
  2. ^ Implementation of 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A Potential Tool for Building Asset Management and Creating More Productive, Cost- Effective and Sustainable Buildings at MSU White Paper (PDF). 2008-04 [2018-02-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7-14) (英语). 
  3. ^ Preiser W F E, Rabinowitz H Z and White E T (1988) Post Occupancy Evaluation. New York: Van Nostrand Reinhold.
  4. ^ Oseland N A (2007) British Council for Offices Guide to 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London: BCO.
  5. ^ Hua, Ying; Göçer, Özgür; Göçer, Kenan. Spatial mapping of occupant satisfaction and indoor environment quality in a LEED platinum campus building. Building and Environment. September 2014, 79: 124–137 [2018-02-22]. doi:10.1016/j.buildenv.2014.04.0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13). 
  6. ^ Barlex M J (2006) Guide to Post Occupancy Evaluation. London: HEFCE/AUDE.
  7. ^ Lackney J A and Zajfen P (2005) 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of public libraries: Lessons learned from three case studies. Library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19(1)
  8. ^ Enright S (2002) 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of UK library building projects. Liber Quarterly, 12, pp 26-45.
  9. ^ Wener R E (1994) Post Occupancy Evaluation Procedure: Instruments & Instructions for Use. Orange County Corrections Division and National Institute of Correction Jail Centre.
  10. ^ Home Office (2009) Design Policy, Post Occupancy Evaluation: North Kent Police. London: Home Office.
  11. ^ Stevenson, F and Leaman A 2010) Housing occupancy feedback: Linking performance with behaviour. Building Research and Information, 38 (5).
  12. ^ Carthey J (2006) Post occupancy evaluation: Development of a standardised methodology for Australian health projects.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p 57-75.
  13. ^ Wilson M et al (2003) Post-occupancy evaluation of zoo Atlanta's Giant Panda Conservation Center. Zoo Biology, 22 (4) pp 365-363.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