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中国城市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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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对城市作一清晰的界定。我们现在只能清楚地知道某某省有多少个地级市,多少个县,但是似乎不能知道某某省有多少个城市吧?也许城市是一个并不精确的概念。例如“周庄”、“同里”、“丽江”能够称为城市?--Hamham 10:14 2006年1月8日 (UTC)

因為很不好定義,所以目前在這裡的對中國城市的分類,是僅僅將直轄市、地級市、縣級市三種畫入城市。所以其實是會有不少漏網之魚的,如果希望改變這個標準也可以提出看法。--ffaarr (talk) 11:19 2006年1月9日 (UTC)
用城市人口就可以了 Efm 09:49 2006年2月15日 (UTC)

地级城市[编辑]

参见地级市,仅限于属于行政区划概念的“地级市”。

Cncs和Ffaarr的早期探讨[编辑]

我一直注意这个问题,其实地级市我昨日(2005年11月6日)只是尝试性分类,所以没有作大面积修改。客观上地级市属于境内大中城市的群体,其政治经济作用不可小视,暂时没有明确分类。名称也没有定好。我刚才还在思索,使用Category:地级市更好。你认为呢,谈谈你的见解,进一步归类好些。


删除了原来的尝试性分类Category:地级市Category:湖南地级市,重新调整为Category:湖南地级市,这样看起来更加明晰。作为有趣的分类,一看就知道城市的行政地位(行政层级)、而且知道其城市群体,符合大陆政治特色。暂时作为其下的子分类,这样不影响全局分类的划分,待统一之后再作调整。

CncsTalk) 01:02 2005年11月8日 (UTC)


移自User talk:Ffaarr“关于地级市的归类”。

“关于地级市地级行政区探讨”

关于Category:地级市Category:地级行政区及其各省相关归类探讨,我这向在作此事,遇到很多问题。

探讨1[编辑]

剛看你成立了地級市及湖南地級市的分類,我想這是個讓行政區劃更細分更清楚的方式,所以我想可以討論一下之後理想的狀況時(所有縣級條目都成立以後)所預期的情況。

因為之前高晶把福建的縣級單位都寫完了,所以我之前對中國行政區界的最終想法架構是在category:福建行政區劃裡面的分類方式裡。(地級放在省底下,其他全放在地級行政區劃底下,按照類別區、縣、市、鎮作標示)但那畢竟還有不足之處,例如如果鎮、鄉大量出現以後,可能會不足使用,所以近來看到你開始作了一些「縣級單位行政區劃」這樣的分類,我覺得那是很好的方法,以後其他省鎮、鄉條目多了以後也可以使用。 話說回來,我主要是要希望能能確定一下你的想法,關於「地級市」這樣一個分類使用方式,例如湖南地級市,是不是應該同時放在如湖南行政區劃和湖南城市的子分類;而一個地級市如長沙的分類,是否還要同時放在湖南的子分(目前大多省分是如此)?如果我們能定出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式,這樣應該可以把這個分類方式逐漸推廣到其他的省分來使用。--ffaarr (talk) 03:31 2005年11月7日 (UTC)

名稱的話,我覺得地級市的名稱就可以了(至少是我自己感覺比較常聽到的一個名詞)。

我想地級市對於非中國大陸的人來說是一個很特殊的事物,它同時是一個城市,又同時是一個範圍很不小的行政區劃(實際上包括很多非城市的地區),所以當初在在建立「行政區劃」這一系列分類的時候,也覺得很困擾。後來是決定把像「長沙」這樣的分類,同時放在湖南和湖南城市這兩個分類下(沒有同時放在湖南行政區劃,因為這樣長沙和長沙行政區劃就會在一起,反而很奇怪重複的感覺),但其實長沙的分類沒有放在湖南行區劃底下在邏輯上是有些不通。所以我想既然有地級市這樣的構想。可以把湖南地級市作為湖南城市、湖南行政區劃的子分類,然後長沙的分類,直接放在湖南地級市裡(這樣解決了之前長沙沒在湖南行政區劃底下的問題),然後長沙再直接放在湖南底下(這點主要是便利查找的人,不會從湖南要點好幾層才能找到長沙的相關條目)。目前剛想到的想法是這樣,也許可以再討論再想看看。--ffaarr (talk) 03:56 2005年11月7日 (UTC)

我覺得這是不錯的想法,應該是會有蠻有意義的內容,有可以提供內容的部分一定會盡量參與的。--ffaarr (talk) 11:14 2005年11月7日 (UTC)


嗯!我覺得地級城市作名稱也很不錯,目前這個架構看來是可行的。

另外關於中國城市的分類,當初因為那個分類實在太龐大,所以我只把地級城市和直轄市保留在這個大分類裡,把縣級市都分到各省的子分類裡了,不過後來發現其實光地級城市就非常多了,我想作進一步細分應該是很好的。--ffaarr (talk) 01:07 2005年11月9日 (UTC)

探讨2[编辑]

你好,我的想法是它同時是個地級行政區劃,但又同時是個城市(如果是自治州情況就不同),所以應該同時放在這兩個分類裡,另外縣級市的分類也是,不知你的想法如何?

另外,你新推動的更詳細的分類架構,也許可以和高晶告知商量一下,這樣他在成立行政區的新條目時就可以實行,大家合作起來應該可以比較省力。--ffaarr (talk) 03:10 2006年1月8日 (UTC)

原来早先参与分类的很多维基人只把行政区划的分类做到省一级,这当然局限于我们的条目当时还很有限。后来把福建县级单元写完了,自然暴露出问题,因此,ffaarr又把分类分到地区。我后来一直按照这个方式往下走。以此方式写了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浙江上海北京以及其他一些省的县级单位,一开始也是招到反对,很多做好的分类都让人改了回来,因为每个地区下的条目确实不多。但逐渐已经没有人反对了,现在的这个方式我看还行,只要大家都认同,从某个角度表示我们得到大家的认可。我们也都知道,如果再有更多镇的条目,这样的分类还是有局限性的,因此需要于进一步细分。但我这里要说的是这个细分的工作可能不是现在要进行的。目前ffaarr的分类方式是写category:地级市名,并不是category:地级市名行政区划 这样的方式,因为条目比较少,还需要包括除地级市行政区划之外的一些地理、人文条目。我觉得这样蛮好。就在你的页面和ffaarr讨论一下。我会听取你们的意见。--高晶 08:00:47 2006年1月8日 (UTC)

同意,我想category:xx市、和category:xx行政區劃應該是不同階段的發展,已經條目很多的比如福州、長沙,就可以先把xx市行政區劃獨立出來。其他的就暫時還放在xx市。這個循序漸近的方式我想是不會改。我看了一下cncs wikipedia提出的方案,主要最大的變化是在我們原本是由地區大到小的縱向分類之外,再交錯放入橫向的分類(以地級、縣級來劃分),(比如有湖南地級行政區劃這些的分類出現作為「湖南行政區劃」和「中國縣級行政區劃」的子分類,長沙、岳陽等等就放在這一級)讓整個分類更明確一些,當然這工作量可能不小,但分類會更清楚明確一些。--ffaarr (talk) 10:20 2006年1月8日 (UTC)
如果说“一个城市等于一个行政区划”,那么城市并不是相对于农村的概念了?我感觉这与中国官方理解的概念是不同的。例如“城市居民人口”应该不可能包括下属乡镇的农村居民。因此,我感觉还是使用“行政区划”这一概念更为明确。--Hamham 11:11 2006年1月8日 (UTC)
行政區和城市二者是不相等的,但我想在中國,「地級市」同時指涉行政區劃和該城市(雖然以前者為主)這點應該沒錯。所以我覺得它們可以同時放在行政區劃和城市兩個不同分類體系的子分類裡。否則的話「中國城市」這樣的分類就完全用不上了--ffaarr (talk) 11:37 2006年1月8日 (UTC)
横向的行政区划分类(以地級、縣級來劃分),基本上不会影响目前的分类方式,只是多一种分类的方法,没有理由不赞成,但能够持之以恒做完最好,不要自己开个头,让别人跟着在后头做完大部分。--高晶 00:49:35 2006年1月9日 (UTC)
我想如果決定要實行的話,就從條目比較多的地方開始一省一省作吧!--ffaarr (talk) 11:24 2006年1月9日 (UTC)


探讨具体的县级行政区的分类,请浏览Category:开福区Category:浏阳市Category:长沙县及其历史页面,参见县级行政区。--Cncs(对话页) 08:47 2006年1月9日 (UTC)


另外,to cncs wikipedia,你關於這三個,Category:长沙县的分法我都贊同,但不太理解Category:开福区Category:浏阳市為什麼沒有加湖南县级行政区以及 湖南浏阳 為什麼沒加湖南城市(如果縣級市太少不適於自成一類的話,它仍然應是湖南城市的子分類)?--ffaarr (talk) 10:26 2006年1月9日 (UTC)

我剛又想到一個問題,像 「xx省地級行政區」和「xx省地級城市」,二者的重覆性似乎相當高,尤其在像東南半部的省分,所有的地級行政區都是地級城市,這樣分成二者似乎不是很有幫助。(相較而言,縣級行政區種類很多,分開來就比較有意義)--ffaarr (talk) 12:43 2006年1月9日 (UTC)

我刚刚开始category:广东的分类工作,听到这里在探讨城市归类,就跑来了,大家有没有达成什么共识啊?
行政區劃和城市的分類方式還在討論中,這一類的分類工作還是等有結論再進行,比較不會白費工夫。--ffaarr (talk) 01:48 2006年1月11日 (UTC)

我持保留意见[编辑]

非常感谢Cncs的邀请。不过我最近实在忙于写毕业论文,所以恐怕不能参与讨论。大半年前,我曾和别人探讨过这个问题,当时我的想法是“用行政区划这个概念来作分类,比较简明。”目前我的设想仍然是在各个行政区划分类下放入下一级行政区划,例如:广东--〉深圳--〉罗湖区,而不需要广东城市这样的分类。我知道也许跟各位分歧比较大,而最近又没有参与讨论,所以只提出这点意见,对目前大家的分类方案表示保留。一个月后我就可以解放,到时候我还会关注这个话题的。--Hamham 11:42 2006年1月10日 (UTC)

我想xx城市的分類應該是附加的,以行政區劃為主也是我的想法以及作法(我在去年五月的時候才把「行政區劃」的分類全面引進到所有的縣、區、市),我想加了xx城市,也不會影響到行政區劃這個架構。至於 廣東--深圳--羅湖 這樣的方式,我當初也是很希望地級市能直接放在省級行政區底下(點閱比較便利),但後來問題可能出在省級分類內的內容太多,所以後來慢慢地地級市分類被放在xx行政區劃底下。這要如何處理是可以再討論。--ffaarr (talk) 01:42 2006年1月11日 (UTC)
呵呵,说过不来讨论,可我还是忍不住了。ffaarr说“省級分類內的內容太多”,对此我也想过:可以在深圳分类的时候多加一个汉字“|行”(或者“|政”、“|*”)。这样将十几个地级市集中显示在一起。(可参考浙江人。)中国目前共有约333个地级行政区,平均每个省级行政区包含10个左右地级行政区,这并不算很多。
与此相对,如果创造“XX行政区划”的分类,那么逻辑上比较容易混乱。例如:广东行政区划到底应该包括深圳市还是深圳行政区划呢?
如果包含前者,那么查找罗湖区的时候又要点击深圳市--〉深圳行政区划-->罗湖区。不仅增加了点击次数,而且让读者比较迷惑。
如果包含后者,那么查找深圳市的时候,需要点击深圳行政区划--〉(往上)深圳市。同样有上述缺陷。
其次,“XX城市”和“XX行政区划”属于重复的概念。而且官方在行政划分的时候并不说“城市”二字。如果一个人需要查找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县,那么究竟属于城市还是属于行政区划呢?
综上,我觉得“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这样的分类方法,逻辑上最为简明,操作上也最为省力。至于“XX级行政区”的分类是否有必要,尚需进一步讨论。--Hamham 05:17 2006年1月11日 (UTC)
Hamham说得有理。目前加行政区划一级多了一次点击,从读者心理讲,一般还不太容易到那个分类里去找“XX城市”的内容。我赞成去掉“XX行政区划”的分类。--高晶 22:30:13 2006年1月11日 (UTC)
hamham考量到的問題非常贊同,都是我在五月的時候考慮過問題,1多點擊一次的麻煩,以及「地級市分類」與「地級市行政區劃分類」之間的重複性。我當初希望的理想狀態是在category:福建可以參見,就是直接從福建,可以點進福州的分類。而福州行政區劃,放在福建行政區劃及福州底下。此外,地級行政區劃的條目如福州,則是直接放在福建行政區劃裡。我覺得是蠻清楚的。而在xx市行政區劃裡,則可區分出市、區、縣、鎮等等。

其他省市的地級市分類當初我也是把它直接放在省的底下,後來因為經常各省的地級市不時又會被放到xx行政區劃下(因為邏輯上的確是這樣也沒錯),我最初還監視這些頁面一直改回來,後來也覺得有道理就沒再繼續堅持了。至於其他省當初的條目不像福建那麼完整,所以我也沒有下去按這個理想作細處理。 當然因為現在條目增加,我不能很確定這個理想還適不適用,也許鄉鎮級條目再增加的時候,要再加一層縣、區、市的分類,如長沙的例子,但也還是可以像連紅放在福州那樣直接連結。--ffaarr (talk) 01:23 2006年1月12日 (UTC)

我的提议[编辑]

关于城市和行政区划,我看是否可以作以下的划分:

  • 湖南城市
    • 湖南地级市
    • 湖南县级市
  • 湖南行政区划
    • 湖南市州
    • 湖南县级行政区
      • 湖南县份
        • 湖南自治县
      • 湖南县级市
      • 湖南市辖区
    • 湖南乡级行政区划
    • 湖南村级行政区划

这样的方案比现行的湖南方案要简洁和细致很多。

Hamham的看法我有部分赞同,但由于现在省级类目的一级大类已经分得很细,再加上几十条的地级市,恐怕不利于查找了。--长夜无风 02:18 2006年1月11日 (UTC)

您这个方案中,湖南城市下面的两个子分类都被包含在湖南行政区划中了,所以实际上“湖南城市”的分类是没有必要的,可以更加简洁。另外,中国正式的行政区划还要包括乡镇一级,那么势必成立“湖南乡级行政区”,可以预料这个分类里面的条目会有上百条了。。。。--Hamham 05:24 2006年1月11日 (UTC)
乡镇一级的行政区我觉得适应放在“XX县”或“XX区”等的类目里,如果多的话,就独立一个新分类“XX县行政区划”或“XX区行政区划”从属于“XX县”或“XX区”。--长夜无风 05:33 2006年1月11日 (UTC)

也另起一段[编辑]

新的分类方法实际上打破了大陆50年来的对行政区划的分类习惯。总让我想起大陆一些行政部门为改革开放所做的变革,先做无谓的合并然后换个领导后又做无谓的拆分,这样显得有政绩,也是某种程度的一种改革。不过,这样说法容易伤及各位的自尊,先道歉了。

其实条目分类也好、生物分类也好,图书分类也好,都没有统一的绝对正确的划分方式。从A角度讲,我们可以将同样的一个集合划分成A1,A2,A3……;从B角度讲,我们可以将同样的一个集合划分成B1,B2,B3……;还可以从C或D……角度去看。这些都是有道理的,而且在习惯从A角度看了50几年的政区划分,我们不妨也从B角度就对县市城市做另一种有新意的划分。不习惯新划分方式的读者,让他们习惯一下就是了,这样也可以从多方面“增强”读者从不同角度了解事物的能力。(呵)

好在,维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可能性,也就是多元性的分类并存。也就是说一个县,可以同时存在在A分类里,也可以存在于B分类里,不过是分类行多几个选择罢了。我不反对诸位的新分类法。再把我以前的话再重申一下,觉得有道理的就顶一下:

横向的行政区划分类(以地級、縣級來劃分),基本上不会影响目前的分类方式,只是多一种分类的方法,没有理由不赞成,但不要去破坏有很多人也习惯的B分类或C分类,让各种分类方式都有表现自己的机会。如果不是取代,我不反对。 --高晶 16:16:08 2006年1月11日 (UTC)

应区别行政区归类与城市归类[编辑]

这里的城市归类令人混淆,因为它是个地域概念,完全不是一般人所了解的城市概念。出现这种情况是中国行政区划的行政性与属地自然性不一致的结果。

所以这里所谈的根本不是城市归类,而是行政区归类。那么照我的想法,中国的行政区归类可以为省-〉地级行政区-〉县、区级行政区-〉乡、街道级行政区 -〉村、社区级行政区

如果是城市归类,如同上述意见,按不同标准可以做不同的归类,例如按行政级别可以将中国城市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镇(但这里涉及的是每个城市地名的狭义概念,即真正的城市概念,并不涉及城区周围广大的农村)。但我倾向以反映城市性质的关键属性来分类,那么就是人口,所以将中国城市归类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或者再细分为人口档次,500万以上特大城市,200万以上……(包含县级市,甚至可以包含有的实际城市人口达到标准的县城。例如原来有些省会城市周边的县,它们并不是达不到设市的标准,而是省会出于扩张的需要,而不将它申请设市,但实际上这些县的城市化程度远远高于某些县级市。所以在讨论城市时不能囿于行政区划,尤其是混乱的行政区划。Efm 07:11 2006年2月15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