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中国城市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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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对城市作一清晰的界定。我们现在只能清楚地知道某某省有多少个地级市,多少个县,但是似乎不能知道某某省有多少个城市吧?也许城市是一个并不精确的概念。例如“周庄”、“同里”、“丽江”能够称为城市?--Hamham 10:14 2006年1月8日 (UTC)

因为很不好定义,所以目前在这里的对中国城市的分类,是仅仅将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三种画入城市。所以其实是会有不少漏网之鱼的,如果希望改变这个标准也可以提出看法。--ffaarr (talk) 11:19 2006年1月9日 (UTC)
用城市人口就可以了 Efm 09:49 2006年2月15日 (UTC)

地级城市[编辑]

参见地级市,仅限于属于行政区划概念的“地级市”。

Cncs和Ffaarr的早期探讨[编辑]

我一直注意这个问题,其实地级市我昨日(2005年11月6日)只是尝试性分类,所以没有作大面积修改。客观上地级市属于境内大中城市的群体,其政治经济作用不可小视,暂时没有明确分类。名称也没有定好。我刚才还在思索,使用Category:地级市更好。你认为呢,谈谈你的见解,进一步归类好些。


删除了原来的尝试性分类Category:地级市Category:湖南地级市,重新调整为Category:湖南地级市,这样看起来更加明晰。作为有趣的分类,一看就知道城市的行政地位(行政层级)、而且知道其城市群体,符合大陆政治特色。暂时作为其下的子分类,这样不影响全局分类的划分,待统一之后再作调整。

CncsTalk) 01:02 2005年11月8日 (UTC)


移自User talk:Ffaarr“关于地级市的归类”。

“关于地级市地级行政区探讨”

关于Category:地级市Category:地级行政区及其各省相关归类探讨,我这向在作此事,遇到很多问题。

探讨1[编辑]

刚看你成立了地级市及湖南地级市的分类,我想这是个让行政区划更细分更清楚的方式,所以我想可以讨论一下之后理想的状况时(所有县级条目都成立以后)所预期的情况。

因为之前高晶把福建的县级单位都写完了,所以我之前对中国行政区界的最终想法架构是在category:福建行政区划里面的分类方式里。(地级放在省底下,其他全放在地级行政区划底下,按照类别区、县、市、镇作标示)但那毕竟还有不足之处,例如如果镇、乡大量出现以后,可能会不足使用,所以近来看到你开始作了一些“县级单位行政区划”这样的分类,我觉得那是很好的方法,以后其他省镇、乡条目多了以后也可以使用。 话说回来,我主要是要希望能能确定一下你的想法,关于“地级市”这样一个分类使用方式,例如湖南地级市,是不是应该同时放在如湖南行政区划和湖南城市的子分类;而一个地级市如长沙的分类,是否还要同时放在湖南的子分(目前大多省分是如此)?如果我们能定出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式,这样应该可以把这个分类方式逐渐推广到其他的省分来使用。--ffaarr (talk) 03:31 2005年11月7日 (UTC)

名称的话,我觉得地级市的名称就可以了(至少是我自己感觉比较常听到的一个名词)。

我想地级市对于非中国大陆的人来说是一个很特殊的事物,它同时是一个城市,又同时是一个范围很不小的行政区划(实际上包括很多非城市的地区),所以当初在在建立“行政区划”这一系列分类的时候,也觉得很困扰。后来是决定把像“长沙”这样的分类,同时放在湖南和湖南城市这两个分类下(没有同时放在湖南行政区划,因为这样长沙和长沙行政区划就会在一起,反而很奇怪重复的感觉),但其实长沙的分类没有放在湖南行区划底下在逻辑上是有些不通。所以我想既然有地级市这样的构想。可以把湖南地级市作为湖南城市、湖南行政区划的子分类,然后长沙的分类,直接放在湖南地级市里(这样解决了之前长沙没在湖南行政区划底下的问题),然后长沙再直接放在湖南底下(这点主要是便利查找的人,不会从湖南要点好几层才能找到长沙的相关条目)。目前刚想到的想法是这样,也许可以再讨论再想看看。--ffaarr (talk) 03:56 2005年11月7日 (UTC)

我觉得这是不错的想法,应该是会有蛮有意义的内容,有可以提供内容的部分一定会尽量参与的。--ffaarr (talk) 11:14 2005年11月7日 (UTC)


嗯!我觉得地级城市作名称也很不错,目前这个架构看来是可行的。

另外关于中国城市的分类,当初因为那个分类实在太庞大,所以我只把地级城市和直辖市保留在这个大分类里,把县级市都分到各省的子分类里了,不过后来发现其实光地级城市就非常多了,我想作进一步细分应该是很好的。--ffaarr (talk) 01:07 2005年11月9日 (UTC)

探讨2[编辑]

你好,我的想法是它同时是个地级行政区划,但又同时是个城市(如果是自治州情况就不同),所以应该同时放在这两个分类里,另外县级市的分类也是,不知你的想法如何?

另外,你新推动的更详细的分类架构,也许可以和高晶告知商量一下,这样他在成立行政区的新条目时就可以实行,大家合作起来应该可以比较省力。--ffaarr (talk) 03:10 2006年1月8日 (UTC)

原来早先参与分类的很多维基人只把行政区划的分类做到省一级,这当然局限于我们的条目当时还很有限。后来把福建县级单元写完了,自然暴露出问题,因此,ffaarr又把分类分到地区。我后来一直按照这个方式往下走。以此方式写了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浙江上海北京以及其他一些省的县级单位,一开始也是招到反对,很多做好的分类都让人改了回来,因为每个地区下的条目确实不多。但逐渐已经没有人反对了,现在的这个方式我看还行,只要大家都认同,从某个角度表示我们得到大家的认可。我们也都知道,如果再有更多镇的条目,这样的分类还是有局限性的,因此需要于进一步细分。但我这里要说的是这个细分的工作可能不是现在要进行的。目前ffaarr的分类方式是写category:地级市名,并不是category:地级市名行政区划 这样的方式,因为条目比较少,还需要包括除地级市行政区划之外的一些地理、人文条目。我觉得这样蛮好。就在你的页面和ffaarr讨论一下。我会听取你们的意见。--高晶 08:00:47 2006年1月8日 (UTC)

同意,我想category:xx市、和category:xx行政区划应该是不同阶段的发展,已经条目很多的比如福州、长沙,就可以先把xx市行政区划独立出来。其他的就暂时还放在xx市。这个循序渐近的方式我想是不会改。我看了一下cncs wikipedia提出的方案,主要最大的变化是在我们原本是由地区大到小的纵向分类之外,再交错放入横向的分类(以地级、县级来划分),(比如有湖南地级行政区划这些的分类出现作为“湖南行政区划”和“中国县级行政区划”的子分类,长沙、岳阳等等就放在这一级)让整个分类更明确一些,当然这工作量可能不小,但分类会更清楚明确一些。--ffaarr (talk) 10:20 2006年1月8日 (UTC)
如果说“一个城市等于一个行政区划”,那么城市并不是相对于农村的概念了?我感觉这与中国官方理解的概念是不同的。例如“城市居民人口”应该不可能包括下属乡镇的农村居民。因此,我感觉还是使用“行政区划”这一概念更为明确。--Hamham 11:11 2006年1月8日 (UTC)
行政区和城市二者是不相等的,但我想在中国,“地级市”同时指涉行政区划和该城市(虽然以前者为主)这点应该没错。所以我觉得它们可以同时放在行政区划和城市两个不同分类体系的子分类里。否则的话“中国城市”这样的分类就完全用不上了--ffaarr (talk) 11:37 2006年1月8日 (UTC)
横向的行政区划分类(以地级、县级来划分),基本上不会影响目前的分类方式,只是多一种分类的方法,没有理由不赞成,但能够持之以恒做完最好,不要自己开个头,让别人跟着在后头做完大部分。--高晶 00:49:35 2006年1月9日 (UTC)
我想如果决定要实行的话,就从条目比较多的地方开始一省一省作吧!--ffaarr (talk) 11:24 2006年1月9日 (UTC)


探讨具体的县级行政区的分类,请浏览Category:开福区Category:浏阳市Category:长沙县及其历史页面,参见县级行政区。--Cncs(对话页) 08:47 2006年1月9日 (UTC)


另外,to cncs wikipedia,你关于这三个,Category:长沙县的分法我都赞同,但不太理解Category:开福区Category:浏阳市为什么没有加湖南县级行政区以及 湖南浏阳 为什么没加湖南城市(如果县级市太少不适于自成一类的话,它仍然应是湖南城市的子分类)?--ffaarr (talk) 10:26 2006年1月9日 (UTC)

我刚又想到一个问题,像 “xx省地级行政区”和“xx省地级城市”,二者的重复性似乎相当高,尤其在像东南半部的省分,所有的地级行政区都是地级城市,这样分成二者似乎不是很有帮助。(相较而言,县级行政区种类很多,分开来就比较有意义)--ffaarr (talk) 12:43 2006年1月9日 (UTC)

我刚刚开始category:广东的分类工作,听到这里在探讨城市归类,就跑来了,大家有没有达成什么共识啊?
行政区划和城市的分类方式还在讨论中,这一类的分类工作还是等有结论再进行,比较不会白费工夫。--ffaarr (talk) 01:48 2006年1月11日 (UTC)

我持保留意见[编辑]

非常感谢Cncs的邀请。不过我最近实在忙于写毕业论文,所以恐怕不能参与讨论。大半年前,我曾和别人探讨过这个问题,当时我的想法是“用行政区划这个概念来作分类,比较简明。”目前我的设想仍然是在各个行政区划分类下放入下一级行政区划,例如:广东--〉深圳--〉罗湖区,而不需要广东城市这样的分类。我知道也许跟各位分歧比较大,而最近又没有参与讨论,所以只提出这点意见,对目前大家的分类方案表示保留。一个月后我就可以解放,到时候我还会关注这个话题的。--Hamham 11:42 2006年1月10日 (UTC)

我想xx城市的分类应该是附加的,以行政区划为主也是我的想法以及作法(我在去年五月的时候才把“行政区划”的分类全面引进到所有的县、区、市),我想加了xx城市,也不会影响到行政区划这个架构。至于 广东--深圳--罗湖 这样的方式,我当初也是很希望地级市能直接放在省级行政区底下(点阅比较便利),但后来问题可能出在省级分类内的内容太多,所以后来慢慢地地级市分类被放在xx行政区划底下。这要如何处理是可以再讨论。--ffaarr (talk) 01:42 2006年1月11日 (UTC)
呵呵,说过不来讨论,可我还是忍不住了。ffaarr说“省级分类内的内容太多”,对此我也想过:可以在深圳分类的时候多加一个汉字“|行”(或者“|政”、“|*”)。这样将十几个地级市集中显示在一起。(可参考浙江人。)中国目前共有约333个地级行政区,平均每个省级行政区包含10个左右地级行政区,这并不算很多。
与此相对,如果创造“XX行政区划”的分类,那么逻辑上比较容易混乱。例如:广东行政区划到底应该包括深圳市还是深圳行政区划呢?
如果包含前者,那么查找罗湖区的时候又要点击深圳市--〉深圳行政区划-->罗湖区。不仅增加了点击次数,而且让读者比较迷惑。
如果包含后者,那么查找深圳市的时候,需要点击深圳行政区划--〉(往上)深圳市。同样有上述缺陷。
其次,“XX城市”和“XX行政区划”属于重复的概念。而且官方在行政划分的时候并不说“城市”二字。如果一个人需要查找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县,那么究竟属于城市还是属于行政区划呢?
综上,我觉得“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这样的分类方法,逻辑上最为简明,操作上也最为省力。至于“XX级行政区”的分类是否有必要,尚需进一步讨论。--Hamham 05:17 2006年1月11日 (UTC)
Hamham说得有理。目前加行政区划一级多了一次点击,从读者心理讲,一般还不太容易到那个分类里去找“XX城市”的内容。我赞成去掉“XX行政区划”的分类。--高晶 22:30:13 2006年1月11日 (UTC)
hamham考量到的问题非常赞同,都是我在五月的时候考虑过问题,1多点击一次的麻烦,以及“地级市分类”与“地级市行政区划分类”之间的重复性。我当初希望的理想状态是在category:福建可以参见,就是直接从福建,可以点进福州的分类。而福州行政区划,放在福建行政区划及福州底下。此外,地级行政区划的条目如福州,则是直接放在福建行政区划里。我觉得是蛮清楚的。而在xx市行政区划里,则可区分出市、区、县、镇等等。

其他省市的地级市分类当初我也是把它直接放在省的底下,后来因为经常各省的地级市不时又会被放到xx行政区划下(因为逻辑上的确是这样也没错),我最初还监视这些页面一直改回来,后来也觉得有道理就没再继续坚持了。至于其他省当初的条目不像福建那么完整,所以我也没有下去按这个理想作细处理。 当然因为现在条目增加,我不能很确定这个理想还适不适用,也许乡镇级条目再增加的时候,要再加一层县、区、市的分类,如长沙的例子,但也还是可以像连红放在福州那样直接连结。--ffaarr (talk) 01:23 2006年1月12日 (UTC)

我的提议[编辑]

关于城市和行政区划,我看是否可以作以下的划分:

  • 湖南城市
    • 湖南地级市
    • 湖南县级市
  • 湖南行政区划
    • 湖南市州
    • 湖南县级行政区
      • 湖南县份
        • 湖南自治县
      • 湖南县级市
      • 湖南市辖区
    • 湖南乡级行政区划
    • 湖南村级行政区划

这样的方案比现行的湖南方案要简洁和细致很多。

Hamham的看法我有部分赞同,但由于现在省级类目的一级大类已经分得很细,再加上几十条的地级市,恐怕不利于查找了。--长夜无风 02:18 2006年1月11日 (UTC)

您这个方案中,湖南城市下面的两个子分类都被包含在湖南行政区划中了,所以实际上“湖南城市”的分类是没有必要的,可以更加简洁。另外,中国正式的行政区划还要包括乡镇一级,那么势必成立“湖南乡级行政区”,可以预料这个分类里面的条目会有上百条了。。。。--Hamham 05:24 2006年1月11日 (UTC)
乡镇一级的行政区我觉得适应放在“XX县”或“XX区”等的类目里,如果多的话,就独立一个新分类“XX县行政区划”或“XX区行政区划”从属于“XX县”或“XX区”。--长夜无风 05:33 2006年1月11日 (UTC)

也另起一段[编辑]

新的分类方法实际上打破了大陆50年来的对行政区划的分类习惯。总让我想起大陆一些行政部门为改革开放所做的变革,先做无谓的合并然后换个领导后又做无谓的拆分,这样显得有政绩,也是某种程度的一种改革。不过,这样说法容易伤及各位的自尊,先道歉了。

其实条目分类也好、生物分类也好,图书分类也好,都没有统一的绝对正确的划分方式。从A角度讲,我们可以将同样的一个集合划分成A1,A2,A3……;从B角度讲,我们可以将同样的一个集合划分成B1,B2,B3……;还可以从C或D……角度去看。这些都是有道理的,而且在习惯从A角度看了50几年的政区划分,我们不妨也从B角度就对县市城市做另一种有新意的划分。不习惯新划分方式的读者,让他们习惯一下就是了,这样也可以从多方面“增强”读者从不同角度了解事物的能力。(呵)

好在,维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可能性,也就是多元性的分类并存。也就是说一个县,可以同时存在在A分类里,也可以存在于B分类里,不过是分类行多几个选择罢了。我不反对诸位的新分类法。再把我以前的话再重申一下,觉得有道理的就顶一下:

横向的行政区划分类(以地级、县级来划分),基本上不会影响目前的分类方式,只是多一种分类的方法,没有理由不赞成,但不要去破坏有很多人也习惯的B分类或C分类,让各种分类方式都有表现自己的机会。如果不是取代,我不反对。 --高晶 16:16:08 2006年1月11日 (UTC)

应区别行政区归类与城市归类[编辑]

这里的城市归类令人混淆,因为它是个地域概念,完全不是一般人所了解的城市概念。出现这种情况是中国行政区划的行政性与属地自然性不一致的结果。

所以这里所谈的根本不是城市归类,而是行政区归类。那么照我的想法,中国的行政区归类可以为省-〉地级行政区-〉县、区级行政区-〉乡、街道级行政区 -〉村、社区级行政区

如果是城市归类,如同上述意见,按不同标准可以做不同的归类,例如按行政级别可以将中国城市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镇(但这里涉及的是每个城市地名的狭义概念,即真正的城市概念,并不涉及城区周围广大的农村)。但我倾向以反映城市性质的关键属性来分类,那么就是人口,所以将中国城市归类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或者再细分为人口档次,500万以上特大城市,200万以上……(包含县级市,甚至可以包含有的实际城市人口达到标准的县城。例如原来有些省会城市周边的县,它们并不是达不到设市的标准,而是省会出于扩张的需要,而不将它申请设市,但实际上这些县的城市化程度远远高于某些县级市。所以在讨论城市时不能囿于行政区划,尤其是混乱的行政区划。Efm 07:11 2006年2月15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