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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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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倧(?—?),字道祖建州浦城县人。

章惇之孙,葛胜仲的三女婿[1]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与葛立方同榜进士登第[2]。授左奉议郎。绍兴十九年(1149年),有言官以为章惇被视为奸臣,其子孙不宜在朝,遂外任地方官。遂以左朝奉郎权通判绍兴府,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改通判泰州[3]

注释[编辑]

  1. ^ 葛胜仲《丹阳集》卷十七有《次韵章婿道祖倧山居》
  2. ^ 葛立方《韵语阳秋》卷十八:“文康公赐某诗云:‘穿杨喜共东床客,攀桂同标北寺房。’”原注:“女夫 章倧同榜。”《全宋文》卷四四三七“葛立方”四八三“绍兴戊午五月,余与妹夫章道祖待省试于临安之资国寺,同舍郎王叔容言其父大观间与亲党在都城同待上舍试,各有蛛汇暴其视,众咸以为登科之祥,已而果然。”
  3. ^ 慧南所编《楚圆语录》,后被收入《慈明四家录》,语录载有“左朝奉郎新通判泰州军州主管学事章倧撰”序文,这篇序文作于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

参考书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