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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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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倧(?—?),字道祖建州浦城縣人。

章惇之孫,葛勝仲的三女婿[1]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與葛立方同榜進士登第[2]。授左奉議郎。紹興十九年(1149年),有言官以為章惇被視為奸臣,其子孫不宜在朝,遂外任地方官。遂以左朝奉郎權通判紹興府,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改通判泰州[3]

注釋[編輯]

  1. ^ 葛勝仲《丹陽集》卷十七有《次韻章婿道祖倧山居》
  2. ^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十八:「文康公賜某詩云:『穿楊喜共東床客,攀桂同標北寺房。』」原註:「女夫 章倧同榜。」《全宋文》卷四四三七「葛立方」四八三「紹興戊午五月,余與妹夫章道祖待省試於臨安之資國寺,同舍郎王叔容言其父大觀間與親黨在都城同待上舍試,各有蛛彙暴其視,眾咸以為登科之祥,已而果然。」
  3. ^ 慧南所編《楚圓語錄》,後被收入《慈明四家錄》,語錄載有「左朝奉郎新通判泰州軍州主管學事章倧撰」序文,這篇序文作於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

參考書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