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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会学/Selected articl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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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同性婚姻于2005年7月3日起合法实施。2004年,由西班牙首相何塞·路易斯·罗德里格斯·萨帕特罗领导的新任社会党政府开始推动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运动,包括同性伴侣收养子女的同等权利。经过长期辩论后,西班牙国会于2005年6月30日通过同性婚姻法案,并于2005年7月2日公布。西班牙的同性婚姻在2005年7月3日星期日起正式合法,是继荷兰比利时后,第三个举国实行合法同性婚姻的国家,比加拿大早了17天。法律生效后第8天,第一场男同志婚礼在马德里郊区的特力斯·康都议会会议厅举行,新人是卡洛斯·巴杜林(Carlos Baturín)和艾美利奥·梅嫩德斯(Emilio Menéndez)。11天后,第一场女同志婚礼在巴塞隆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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