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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映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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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映興(—2008年9月)是一宗馬來西亞謀殺案的受害者。她被燒焦的屍體於2008年9月16日凌晨在古來公主城附近的樹林內尋獲。案件被稱為「古來校花撕票案」[1]

人物簡介[編輯]

賴映興,案發時年16歲,人稱古來校花,就讀於古來蘇丹依布拉欣國中。他也是一名工讀生,在廣場的服飾店兼職銷售員。

謀殺[編輯]

審判[編輯]

賴映興案的第四被告黃家偉,高庭於2010年11月25日宣判他表面罪名不成立,獲得無罪釋放。

2011年3月31日,高庭宣判第一被告,也是唯一成年犯的被告鄭錦洪謀殺及綁架賴映興罪名成立,判決死刑[2][3]

家庭[編輯]

  • 父親:賴添送
  • 母親:謝秀萍
  • 兄弟姐妹:賴穎慧、賴穎嫻

參考文獻[編輯]

  1. ^ 推事请假.副检察司开会.古来校花撕票案展期. 星洲網 Sin Chew Daily. 2008-1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4) (英語). 
  2. ^ 校花撕票案首被告死刑.另2人干案时未成年交苏丹发落. 星洲網 Sin Chew Daily. 2011-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4) (英語). 
  3. ^ 2小被告待蘇丹發落‧綁殺校花‧青年死刑. 光明日報. 2011-03-31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