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映興
外觀
賴映興(—2008年9月)是一宗馬來西亞謀殺案的受害者。她被燒焦的屍體於2008年9月16日凌晨在古來公主城附近的樹林內尋獲。案件被稱為「古來校花撕票案」[1]。
人物簡介[編輯]
賴映興,案發時年16歲,人稱古來校花,就讀於古來蘇丹依布拉欣國中。他也是一名工讀生,在廣場的服飾店兼職銷售員。
謀殺[編輯]
審判[編輯]
賴映興案的第四被告黃家偉,高庭於2010年11月25日宣判他表面罪名不成立,獲得無罪釋放。
2011年3月31日,高庭宣判第一被告,也是唯一成年犯的被告鄭錦洪謀殺及綁架賴映興罪名成立,判決死刑[2][3]。
家庭[編輯]
- 父親:賴添送
- 母親:謝秀萍
- 兄弟姐妹:賴穎慧、賴穎嫻
參考文獻[編輯]
- ^ 推事请假.副检察司开会.古来校花撕票案展期. 星洲網 Sin Chew Daily. 2008-1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4) (英語).
- ^ 校花撕票案首被告死刑.另2人干案时未成年交苏丹发落. 星洲網 Sin Chew Daily. 2011-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4) (英語).
- ^ 2小被告待蘇丹發落‧綁殺校花‧青年死刑. 光明日報. 2011-03-31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