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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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Wikipedia:用戶權限級別中確認用戶權和其他條文的銜接

新版首頁配圖問題

專人處理IPBE和新賬號申請

修改Wikipedia:大量帳號建立者權限案

拆分郵件列表

由於現在IPBE和新賬號申請和封禁申訴共用同一個郵件列表,提案用戶組不應該能查看封禁申訴,所以提出拆分郵件列表。因為開放代理提出的IPBE和新賬號申請在新的郵件列表,封禁申訴(包括非因開放代理的IPBE)在原有的郵件列表。

提出新郵件列表名稱草案:

  1. wikipedia-zh-ipbe
  2. wikipedia-zh-openproxy
  3. ipbe-zh
  4. openproxy-zh

以上。——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2日 (三) 13:36 (UTC)

所以說您在急什麼(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2日 (三) 14:01 (UTC)
我不急,真的 :-)--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2日 (三) 14:24 (UTC)

建立新用戶組提案

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是一群志願者,通過郵件列表<待議@lists.wikimedia.org>處理因政府網絡限制(如身在中國大陸受防火長城限制)而僅能通過開放代理編輯維基百科的用戶提出的IPBE和新賬號申請。


權限包括:

  • 添加用戶組:IP封禁豁免者(用於處理IPBE申請)
  • 不受速率限制影響(用於處理新賬號申請)
  • 移除自己賬號的用戶組: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

此用戶組只能處理因政府網絡限制(如身在中國大陸受防火長城限制)而僅能通過開放代理編輯維基百科的用戶的申請,不能處理其他原因的IPBE申請。

此用戶組不能為自己建立具有IPBE權限的新賬號,或授予IPBE給自己的其他賬號。

建議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在授予IPBE權限後一天內關注被授予者的編輯記錄。


申請條件:

  • 有意願處理IPBE和新賬號申請,了解相關方針指引,能夠友善地對待他人
  • 編輯數滿1000次
  • 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過去三個月內平均每日的編輯次數多於一次
  • 已成為巡查員、回退員或傀儡調查助理三個月以上

由於授予IPBE權限時應較為謹慎,所以他們應該具有一定反破壞或反傀儡經驗,能被信任能夠妥善處理相關事務。此用戶組在處理相關內容時會查看到用戶的IP信息,授權時應注意用戶是否可信。


權限的喪失:

當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例如未收到申請而授予IPBE權限,使用權限幫助濫用傀儡)時,任何用戶均可以前往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舉報,由一名未參與舉報的管理員核查後決定是否移除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的權限。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暫時取消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的權限,但必須同時立即上報至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由於被IP封禁波及的新用戶只有在被授予相應權限後才能表現是否為破壞者,所以該用戶組不應該因為其授予權限的新用戶破壞而剝奪該用戶組。

當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自身已因濫用傀儡而被封禁時,管理員應同時立即除權。

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時,權限將會被移除。

根據原版調整了一下條文。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10日 (四) 14:49 (UTC)

IPBE授予跟大量帳號建立不應放在一起,應該單獨授予。--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8月10日 (四) 23:34 (UTC)
@S8321414:有IP封禁的人不能註冊賬號,如果不授予大量賬戶創建權限,處理員會處理更少(不知具體是多少)--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1日 (五) 10:48 (UTC)
「具有一定反破壞或反傀儡經驗」:為什麼處理權限申請需要反破壞經驗?處理兩申請只能看到郵件,而反破壞是看內容,有很大區別。
「只能處理因政府網絡限制……」:我認為無法分辨是否是此情況,尤其此用戶組沒有查核的權限。也可以要求申請人證明其居住地?具體方法想不出來。--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1日 (五) 10:39 (UTC)
反破壞經驗是希望IPBE授予者在事後能關注被授予者的編輯記錄是否為破壞,或是否為傀儡。至於只能處理因政府網絡限制,是申請者說明自己是因政府網絡限制並且查詢封禁ID確實因為代理而被封禁就可以授予。如果申請者說因為我的IP上有破壞被封IP,或者查詢封禁ID發現是因為破壞而封IP,或者申請者說我不想被CU所以需要申請,就需要由管理員判斷,IPBE授予者不能處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13日 (日) 12:38 (UTC)
(?)疑問 好奇為什麼必須成為巡查員等權限擁有者,是為了確保有一定社群處理經驗?——順頌時祺 ZhaoFJx 2023年8月12日 (六) 02:12 (UTC)
是,也是為了確保IPBE授予者有反破壞或反傀儡經驗,因為IPBE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干擾CU,在其他語言維基甚至可能需要先CU才能授予IPBE權限。IPBE授予者不因非故意授予IPBE給破壞者而取消授予者權限,但最好能夠在授予之後短期內關注被授予者編輯記錄,並且有能力發現問題及時挽回。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13日 (日) 12:51 (UTC)
授權要求非常的寬鬆不是件好事,畢竟這玩意兒可以弄出一堆可以繞過在你維被封的IP的帳號。--SunAfterRain 2023年8月13日 (日) 13:38 (UTC)
我是期望寬進(直接授權)、嚴出(有限編輯)的,但預防繞過和濫用可能很難做到。或許能配合濫用過濾器的功能來預防一部分。--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3日 (日) 20:38 (UTC)
@YFdyh000如果說要配合防濫用過濾器直接授權,某種程度上自動廣泛授權(即魔琴所說的斜坡計畫)可能還比較好一點吧,--SunAfterRain 2023年8月18日 (五) 10:27 (UTC)
不確定指哪部分,我不贊成那個計劃的反審查和身份驗證步驟。--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8日 (五) 17:26 (UTC)
很擔憂這種權限的設立。以英文維基百科為例,如果使用代理編輯,一般需要先聯繫CU人員才能申請到IPBE。中維本身已弱化經該要求,而現在又要繼續降低門檻。假若該權限設立,那麼某個破壞者只需註冊多個郵箱賬號,中維的所有封禁方法對此破壞者便基本失效。畢竟過濾器能攔截的破壞只是破壞中很少的一部分。且CU的有效性也會因此受到影響。--Yiningx留言|主賬戶2023年8月14日 (一) 14:06 (UTC)
@Yichen Ding:現在如果管理員勤快一點,也會出現您所說的問題,處理緩慢使得這種問題不太明顯。如果擔心破壞賬戶處理不過來,可以等待既存的用戶都核查差不多了再給新的;或者限制申請必須等待幾日才能處理。--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5日 (二) 07:55 (UTC)
然而原本處理IPBE申請的人員可能只有3名(非真實情況,下同)勤快(賦權標準較低)的管理員和5名會仔細對用戶申請進行詢問的管理員,即使這幾名「勤快」的管理員速度再快,處理申請也有上限,即使賦權後發現是破壞者傀儡,管理員自己也能儘快處理,總體不會產生太大影響;而「IPBE處理員」們上任後,突然多出了30名「只能賦權,不能除權、封禁的,勤快的管理員」。如果限制申請通過速度,那又和現在沒有什麼區別——兩者都要等差不多一周才會通過。此外,就該草案本身而言,「申請時會看到IP信息」是否意味着此權限組要簽NDA?而「有濫用權限的嫌疑」更是無從查證——回退員僅因「可能向破壞者泄露過濾器信息」便被除掉相關權限;現在居然有這樣一個權限,可以直接幫助破壞者繞過封禁,難道擁有這樣權限的用戶真的一定比回退員更值得信任嗎?--Yining Chen留言|貢獻2023年8月15日 (二) 14:46 (UTC)
所以如果用規則+機器人限制新IPBE賬號的權限和封禁,是否可以呢。無法完全避免LTA冒充新人,但目前規則似乎同樣依賴管理員的主觀識別+低效率批准。還可以機器人提醒處理人員批准後有多少涉及破壞,以調準批准率。--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5日 (二) 14:56 (UTC)
直接給IPBE授予者一個義務,就是授予權限7天內要關注被授予者的編輯記錄,如果發現新用戶破壞可以取消自己授予出的IPBE權限(不得取消別人授予的IPBE權限),並需立即在WP:申請解除權限請管理員複查,並提報到VIP請社群判斷是否為LTA;如果判斷自己授予的新用戶可能是傀儡,可以取消自己授予出的IPBE權限(不得取消別人授予的IPBE權限),並提報到傀儡調查,等傀儡調查出結果後由管理員重新授予IPBE權限或封禁。--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16日 (三) 14:10 (UTC)
另外,我個人認為IPBE處理員需要比回退員更值得信任,因此申請要求應該比回退員高,甚至需要進行WP:RFA,至於為什麼要求IPBE處理員擔任回退員、巡查員、調查助理三個月也有這個原因,需要IPBE處理員已經有反破壞、傀儡的相關權限,沒有拿這些權限去做壞事,在社群中已經有一定信譽。比方說現任的傀儡調查助理,我相信他們會正確使用IPBE處理員的權限,不會故意將IPBE授予給LTA。--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16日 (三) 14:30 (UTC)
同意相關提案,畢竟有時候我連自己都也不相信,有必要做滿三個月。--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18日 (五) 06:04 (UTC)
1.認為上面桐生ここ提出的方案可行。
提議條文

在合理時段內,IPBE申請處理員應該監督其授予權限者,確保其做出建設性編輯;如做出不當編輯,授予者有責處理。如達到封禁標準,授予者暫時移除IP封禁豁免權,轉交管理員處理,管理員處理後重新授予IP封禁豁免權。

那麼其權限應該加入移除用戶組IP封禁豁免者。
2.上面已經提到過根據是否是「因開放代理封禁」而分離郵件列表,處理人應該只能看到因為開放代理封禁的申請,認為此不屬於用戶隱私。
3.認為兩者的職責不同,信任也是不同的,不可相對比較。認為破壞者更可能換IP而不是申請IPBE。
@Yining Chen——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7日 (四) 09:04 (UTC)
首先,foundation:Legal:Confidentiality_agreement_for_nonpublic_information中定義的「Nonpublic personal data」中包括IP信息。我不太了解這個條款是否涵蓋了該權限所涉及的權限內容。如果該權限需要候選人簽NDA,那麼應該更加謹慎地考慮該權限與用戶查核員權限的關係。建議就此事諮詢WMF法務部門。另外,「授予者只能除權自己授權的IPBE權限,而不能除別人的權限」是從技術上限制還是從方針上限制?畢竟如果惡意將一名擁有IPBE權限的用戶(現在有3064人)除權,那麼就相當於間接封禁了該用戶(而且只能通過unblock-zh尋求解封,因為被除權人無法通過站內渠道申訴),這樣大的權限甚至能和過濾器維護員相比。該用什麼措施去儘可能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呢?有人可能說回退員的權限也很大,能批量回退編輯,但該權限一方面有編輯頻率過濾器限制,另一方面也無法將其它用戶封禁,總的破壞要比濫用「IPBE權限維護員」權限小得多。最後的( π )題外話:我個人認為SPI Clerk在可以預見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人數應該都不會再增加(除非現有成員隱退)。--Yining Chen留言|貢獻2023年8月17日 (四) 10:24 (UTC)
隨着匿名編輯的IP將匿名化等推進,我傾向IPBE授予應該儘量少介入和依賴完整IP地址做判斷,用實際編輯等做判斷。如果不想等系統做開發修改,我強烈建議用管理員權限的機器人實現IPBE授予、解除乃至規則化臨時封禁,獲權用戶提報然後機器人檢測和執行(可限制頻次、條件),以及可以臨時封禁被提報或過濾器檢出的明顯破壞以等候覆查;錯誤封禁的日誌記錄可做刪除。--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5:37 (UTC)
反對8月17日的新建議條文,一來難以執行,二來不應有權移除權限。--西 2023年8月19日 (六) 04:22 (UTC)
如果IPBE及新帳號處理員需要WP:RFA,您是否同意有權移除權限。--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19日 (六) 10:22 (UTC)
借用維護員討論中的一句話:「我相信他們能做好這些,所以我不懷疑他們會做那些。」--Yiningx留言|主賬戶2023年8月19日 (六) 12:33 (UTC)
如果需要類似RFA的程序,那就不需要此權,直接選limited administrator好了。如果他們能創建大量帳號,即使有「在合理時段內」才需要的監視限制,但處理多的人就很難監視所有獲授權者的編輯是否恰當。除權等於封鎖用戶,故反對將除權的權限授予此組。--西 2023年8月20日 (日) 04:17 (UTC)
反對8月17日新建議的條文,原因是IP處理者及管理員在授予權限時,所能得到資訊極少,我們甚至無法透過這名使用者的編輯情況下去判斷。
再來即便是授予後管理員及IP處理員也沒那麼多時間再去一一查看授予權限後的編輯情況,時間沒那麼多,不符合實際現況難以執行。
如果說要保證IPBE不被濫用那麼最好的情況是盡快恢復本站的Checkuser,讓本地的CU去定期隨機的查核。--~~Sid~~ 2023年8月20日 (日) 07:54 (UTC)
edit.~~Sid~~ 2023年8月20日 (日) 08:02 (UTC)
咱認為這種所謂的連坐機制是非常奇怪的,管管授予權限/協助創建帳號後,新用戶怎麼做,甚至被發現是LTA被封了都不是管管的錯——一封郵件里的信息量少得可憐,要是能從一個想要創建的用戶名看出這是什麼LTA也是神了;到了這裡提議的IPBE處理員,為什麼就應該監督其授予權限者,確保其做出建設性編輯了?回到這個用戶組的創建上,管管相比於「IPBE處理員」到底多了什麼,讓別人認為可以放心地交給她們處理賬戶請求/IPBE權限申請呢?從權限的角度來說,IPBE跟別的權限差別很大,一般要是授予,比如巡查員這種權限,那管管會掃視近來的編輯記錄和新頁面巡查的完成度,甚至會問一些問題;而IPBE完全不需要你對這個申請用戶進行什麼審查(特指一個編輯數量極少甚至剛剛創建的用戶),這也意味着,咱個人認為,IPBE處理員不需要那種「識人」的能力。要是說一個社群投票就可以解決對其是否信任的問題,我們完全可以搞社群投票,類似於BAG和CU clerk那種形式啊。如果你認為「申請時會看到IP信息」所以要簽NDA,那目前處理unblock-zh的管管不是也有沒簽署的啊;你可以理解成管管由於受到社群選舉產生所以受到高度信任,那我們這個組的產生採取類似的機制,做到選出來的人也可以高度信任,是不是就可以認為沒有這方面的顧慮了。目前對於IPBE的處理已經很寬鬆了,並不能推出「設立IPBE處理員會造成許可十分寬鬆」這種結論,設立IPBE處理員並不意味着「繼續降低門檻」,某個破壞者只需註冊多個郵箱賬號這種事情在沒有IPBE處理員的時候也沒有很好的辦法。IP Editing的推進跟本案咱感覺沒有太大的關係。 Stang 2023年8月19日 (六) 18:06 (UTC)
Stang老師這段話說服我了,所以我現在支持這個IP處理員的提案,本人也非常願意協助幫忙授予受到IP封鎖影響的新用戶IPBE。--~~Sid~~ 2023年8月20日 (日) 07:44 (UTC)
「我們完全可以搞社群投票」,正如上方所說,如果搞一個社群都信任的,類似RFA的投票,我們為什麼不直接選出一個管理員?對某名用戶的信任可以劃分為不同等級嗎?「我信任這名用戶可以很好地處理IPBE權限,但我不相信他能很好地處理巡查員權限申請」,是這樣嗎?--Yiningx留言|主賬戶2023年8月27日 (日) 11:02 (UTC)
對某名用戶的信任可以劃分為不同等級嗎?是。為什麼有行政員、管理員和界面管理員?他們都是需要RFA才能擔任的。而且所謂類似RFA的投票條件肯定需要比管理員的投票寬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27日 (日) 15:39 (UTC)

新用戶組提案 版本2

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是一群志願者,通過郵件列表<待議@lists.wikimedia.org>處理因政府網絡限制(如身在中國大陸受防火長城限制)而僅能通過開放代理編輯維基百科的用戶提出的IPBE和新賬號申請。

權限包括:

  • 添加用戶組:IP封禁豁免者(用於處理IPBE申請)
  • 不受速率限制影響(用於處理新賬號申請)
  • 移除自己賬號的用戶組: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

此用戶組只能處理稱因政府網絡限制(如身在中國大陸受防火長城限制)而僅能通過開放代理編輯維基百科的用戶的申請,不能處理其他原因的IPBE申請。

此用戶組不能為自己建立具有IPBE權限的新賬號,或授予IPBE給自己的其他賬號。


申請條件:

  • 有意願處理IPBE和新賬號申請,了解相關方針指引,能夠友善地對待他人
  • 編輯數滿1000次
  • 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過去三個月內平均每日的編輯次數多於一次
  • 已成為巡查員、回退員或傀儡調查助理三個月以上

由於授予IPBE權限時應較為謹慎,所以他們應該能被社群信任妥善處理相關事務。此用戶組在處理相關內容時會查看到用戶的IP信息,授權時應注意用戶是否可信。


權限的喪失: 當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例如未收到申請而授予IPBE權限、使用權限幫助濫用傀儡)時,任何用戶均可以前往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舉報,由一名未參與舉報的管理員核查後決定是否移除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的權限。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暫時取消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的權限,但必須同時立即上報至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由於被IP封禁波及的新用戶只有在被授予相應權限後才能表現是否為破壞者,所以該用戶組不應該因為其授予權限的新用戶破壞而剝奪該用戶組。

當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自身已因濫用傀儡而被封禁時,管理員應同時立即除權。

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時,權限將會被移除。

根據Stang的回覆做出了調整,不再要求「識人」,而是要求被社群信任。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23日 (三) 07:12 (UTC)

辛苦了,可是話說要怎麼才能知道「未收到申請而授予IPBE權限」呢?普通用戶應該是看不見IPBE郵件列表罷。還是說會定期進行審查?——順頌時祺 ZhaoFJx 2023年8月24日 (四) 00:40 (UTC)
不允許「未收到申請而授予IPBE權限」的意義是:
即使是現實認識的朋友因翻牆需要IPBE,也需要先發郵件申請才能授予權限,不能直接就授予權限讓人無法查證。
至於如何知道,授予IPBE時需要進行備案,而且管理員和其他IPBE處理者可以看到郵件列表,如果發現違規可以舉報。--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24日 (四) 09:22 (UTC)
前面tiger提出需要考慮走錯的可能,即郵件列表受到非開放代理的ip封禁的豁免權請求。此非ipbeg應當處理,所以應該由有權限查看真實IP的用戶剔除,比如管管,或可以要求用戶在標題或者郵件開頭按照一個固定的機器可讀模式提供信息,自動鑑別。——正在思考的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26日 (六) 14:28 (UTC)
上方積極推進提案的用戶似乎只有桐生ここ落花有意12138,而明確表達支持意見的則很難找到(Stang?)。提案者對上方的幾條反對意見不加以回應,令本人感覺十分遺憾。為何「草案調整」及相關討論只是選擇性地考慮支持者的意見呢?難道提案人希望繞過(「無視」?)反對意見,「強行」推進提案通過嗎?--Yiningx留言|主賬戶2023年8月27日 (日) 10:59 (UTC)
我應該有回應您,比如「IPBE處理員們上任後,突然多出了30名只能賦權,不能除權、封禁的,勤快的管理員」,提出了IPBE處理員有義務監督新用戶而且可以除權的想法,不過閣下沒有對此表示看法,而路西法人等人反對IPBE處理員可以除權,stang反對監督義務。新的提案是參考了多方的意見,不是只參考了stang的回應,也不是強行推進提案通過,而根據意見持續修改提案,而且上面討論也有其他人表示支持提案。--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27日 (日) 15:29 (UTC)

投票制度

絲糖提出投票,此開分節討論。

首先需要討論是否需要投票。落認同其可作為社群信任的證明,但是可能會出現參與人少和通過率低的情況。

提出如下細節問題供討論:

  1. 最低參與人數的設置:太高可能沒人投票而落選,太低不能反應共識
  2. 投票用時:太短可能不能反應共識,太長可能使提名人喪失熱情。我建議題名即開始投票,周期14日,同時設置一個雪球機制。
  3. 是否使用安全投票

這裡提供一個草案,內容可以討論:


權限的獲取:

具投票權的用戶可在Wikipedia: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申請提名滿足上述條件的用戶為IPBE授予者及新賬號建立員。

提名發出後

  • 管理員應該核對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資格,不合資格的關閉(其他用戶也可關閉),合格的留言說明
  • 用戶可討論,具投票權的用戶可投票

投票進行三日後,管理員可用雪球法則關閉明顯不受社群信任投票;進行7日後,如同意票數大於等於總票數的四分之三,管理員可以關閉投票並授權;進行14日後投票截止,管理員點票,符合以下條件的授權:

  1. 票數大於8票
  2. 同意票多於二分之一
  3. 棄權票少於三分之一

以上——不甚活躍的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26日 (六) 14: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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