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Manchiu/Archiv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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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乱太郎 2008年8月15日 (五) 14:35 (UTC)(via Alexbot Operate via Alexsh)[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国家信访局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Eky- 2008年8月20日 (三) 05:33 (UTC)[回复]

授予维基见习编辑(C)荣誉[编辑]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见习编辑(C级)的最低要求;透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见习编辑(C)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J.Wong 2008年9月19日 (五) 08:57 (UTC)—J.Wong 2008年9月19日 (五) 08:56 (UTC)[回复]


刺猬战争的侵权问题[编辑]

您好,我是这两篇文章的作者,故此请移除这个标示。我愿意用维基选用的协议发布。 —User:Luojie-dune

多谢[编辑]

非常多谢你对条目狼妻的贡献。—JNIV 2008年10月31日 (五) 01:03 (UTC)[回复]

谢君之提醒。还有,不知你有没有兴趣写点东西教教新人或写一些关于维基的心得呢。—JNIV 2008年10月31日 (五) 01:19 (UTC)[回复]

其实我还在找维基人合作,见这里。—JNIV 2008年10月31日 (五) 02:00 (UTC)[回复]

什么新增条目?不明。。。。。 —JNIV 2008年10月31日 (五) 03:39 (UTC)[回复]

噢,在下已加了几篇的了。—JNIV 2008年10月31日 (五) 03:54 (UTC)[回复]

关于侵权[编辑]

我是本文的作者王进生。http://wjs1971.blog.sohu.com/ 上传我的文章也倾权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Wangjinsheng 对话贡献)于22:56加入。

第一,请在您自己的blog注明以GFDL协议释出版权;第二,如果您先前曾在公开的媒体发表过该文,那么此文的版权很有可能已经让渡给该媒体,因此请向该媒体请求GFDL协议授权许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0月31日 (五) 18:21 (UTC)[回复]

提交侵权删除:歌曲审查制度[编辑]

本条目于引文部分有加注明引自何处,并附上连结;内文依年代发生过的历史事件,乃既定事实,因参考亦是使用李坤城〈台湾戒严时期禁歌漫谈〉此文,其中本人理解并消化其他来源的资料才予以编列成此条目,是以会附加其原文中所未有的史事,以兹证明并非套用抓取。烦请考虑复原本条目,或另有其他解决方法,感谢指教。

爱若玛 (留言) 2008年11月5日 (三) 01:00 (UTC)爱若玛爱若玛 (留言) 2008年11月5日 (三) 01:00 (UTC)[回复]

授予维基执行编辑(C)荣誉[编辑]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执行编辑(C)的条件,现在授予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执行编辑(C)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kegns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4:12 (UTC)[回复]

中央警卫局长是由喜贵[编辑]

中央警卫局长是由喜贵,不是曹清。港报称曹清任中央警卫局局长,尚待进一步证实。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6.96.128.64对话贡献)于19:32加入。


关于日本除夕疑似侵权[编辑]

你好,日本除夕条目被阁下提交侵权,请您再仔细核查,在下觉得没有版权问题。--kegns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2:28 (UTC)[回复]

感谢[编辑]

承蒙阁下支持在下担任管理员,在下才得以当选。谢谢!

在下将尽力履行管理员义务,不辜负阁下的支持和社群的信任。倘有所骚扰,先此致歉。—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1:01 (UTC)[回复]

请教曹清何时担任中央警卫局局长?![编辑]

请教曹清何时担任中央警卫局局长?

曹清于2007年9月接任中央警卫局局长一职,还有请阁下不要在此版捣乱,谢谢。—Advisory 2008年11月15日 (六) 04:38 (UTC)[回复]

tips[编辑]

当阁下将正在进行删除投票的条目另作处理后,请参考Wikipedia:关闭删除投票指南。另:阁下何不考虑在用户页添加一些内容以便其他维基人了解您?--KEGNS 2008年11月20日 (四) 13:24 (UTC)[回复]

有关王兆国条目[编辑]

你好,谢谢你的留言。不过,有关具体条目的留言,还是希望你写在该条目的讨论区。如果你仔细查阅,这句话

1987年,因为在胡耀邦下台事件中的表现,王兆国受到包括邓小平本人在内的中共元老的极大不满。

并不是我最初写上去的。我对人物传记的编辑原则之一,就是负面消息一定要有较为可靠的材料证明。你也知道,中共高层的事情,不是事件的经历者,不可能知道详情。我本想将这句话删去的。因为,原文并没有提供任何参考资料;但考虑到连贯性,还是保留了下来。至于内容的去留,我认为是值得商榷。—Zning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8:26 (UTC)[回复]


关于李章洙和曹限东的条目[编辑]

你好,本人主要维护和北京国安俱乐部相关的条目。我不大确定侵权处理能不能直接摘下模板,省去临时页面一环,我马上着手处理这两个条目的侵权问题,尽管问题也不是出现在我身上。----yunner ~找我算账~ 2008年11月22日 (六) 04:15 (UTC)[回复]

侵权[编辑]

我想问怎样写文才不侵权,谢谢--Shantswibbi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4:31 (UTC)[回复]


Moldex3D此篇文章侵权事宜[编辑]

请问一下,我是Moldex3D的员工,经公司同意将公司网页资讯公布于维基百科中,请问这样还有构成侵权吗??谢谢~~

--Moldex3D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01:57 (UTC)[回复]

请问有关药用植物/temp[编辑]

有哪段属侵权范围,请您说明好吗—Honmingjun 2008年11月29日 17:53 (UTC)

你对JN的说法[编辑]

JN的“人蠢无药医”的确是说自己,他当时意思是说:“我竟以为用户页是User Box的分枝,所以说人蠢无药医啊”。

关于词条“凌小宁”这样算不算侵权[编辑]

本人在词条中注明的资料来源http://baike.baidu.com/view/266402.htm 这是百度百科中的词条,但这个词条的贡献者“培勤”就是本人,您可以点击培勤的个人简介,其中标明了本人现在所用的邮箱,也就是在维基百科中本人注册所用的邮箱 [email protected] 如果这不算侵权,请将本人这个词条解除侵权说明并发布。

--ProgrammingBoy (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06:07 (UTC)“Programmingboy”[回复]

本人现在放弃这个词条,请尽快删除,操作太繁杂了。 还过还是谢谢您的提醒。 --ProgrammingBoy (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06:44 (UTC)[回复]

第六次动员令[编辑]

第六次动员令将在12月16日开始,1月15日结束,欢迎各位维基人参加。

本次动员令是大动员令+小动员令的模式,3个主题的小动员令分别是:消灭外文动员令经济、金融动员令科技动员令。规制与前次大致相同。

“消灭外文动员令”要求参与者从翻译任务的41个条目中选择条目,完成翻译。

详细规定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六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将此邀请函发给其他维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品质。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

--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碌猪记录) 2008年12月2日 (二) 10:14 (UTC)[回复]

半保护一周,一周过后,此页会被系统自动解除保护。—Alberth2-汪汪 2008年12月3日 (三) 16:01 (UTC)[回复]

黄寿忠[编辑]

Advisory你好,我把黄寿忠一文的快速删除取消掉了。我看不出来该文是用户自我介绍。而且即使是用户自我介绍,根据其内容他也应该有足够的知名度了。我们虽然不鼓励名人编写关于自己的条目,但是也不禁止。最后根据其内容也不符合快速删除。假如你的确认为其内容不适,也应该使用一般删除的方法。我对这样提快速删除感到非常奇怪。--Wing (留言) 2008年12月5日 (五) 16:08 (UTC)[回复]

致谢[编辑]

抱歉打扰,感谢您一早支持在下成为管理员,仰仗您的行赖在下得以顺利当选,望多多指教,有需要在下请尽管提出。在此致谢。--KEGNS 2008年12月9日 (二) 05:15 (UTC)[回复]

侵权???[编辑]

侵权???侵权???Benchan93994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05:18 (UTC)[回复]

re:反破坏星章[编辑]

多谢阁下相赠星章,阁下检查侵权亦很努力,令在下钦佩。--KEGNS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03 (UTC)[回复]

Special Barnstar
也感谢阁下检查侵权付出的努力—Ben.MQ留言-贡献 2008年12月14日 (日) 03:40 (UTC)[回复]

儿童软件[编辑]

你好,不好意思,操作还是不太适合,有点复杂,看来中文维基百科只是简单的界面汉化,操作习惯还是参照老外的,这样的话,会影响编辑人群的使用的,我还是10年多的老网虫了,感觉操作还不习惯。我都不知道上哪里去反映这个问题。这是题外话,我看到我编辑的“儿童软件”还需要编辑才能符合要求?-—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奇奇玩对话 贡献)于2008年加入的。

关于侵权[编辑]

--谢谢你的协作 --User:幽客008

请教,关于Twinkle[编辑]

见到{{db-spam}}等模板已经被创建,所以请问阁下,目前Twinkle的csd功能是否已经可以使用?还是部分正常?先谢过了—Ben.MQ留言-贡献 2008年12月23日 (二) 05:16 (UTC)[回复]

大致试了一下,几个翻译成中文的CSD G类和后面的R类差不多都可以用了。真的方便了很多(不过似乎那个自动提醒用户的功能不是顺手,您是否在使用?)。看了一下,Twinkle的翻译者一直在本地化这个程序(只不过进展速度嘛... XD)相信CSD功能很快就可以完善的。—Ben.MQ留言-贡献 2008年12月23日 (二) 07:15 (UTC)[回复]

没有破坏[编辑]

我没有破坏,请你注意.Xneestrees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6:59 (UTC)[回复]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尽管我们邀请每个人为我们的百科全书贡献有建设性的资料,可是您最近至少一项的编辑里并不是有建设性的内容及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以能随心所欲地进行任何的编辑测试,并请您花点时间看一看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有关为维基百科贡献的事宜。谢谢您的合作。 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6:53 (UTC)

请您停止在维基百科里制造无建设性的编辑。您的编辑会被视为破坏及需要被回退。如果您还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谢谢您的合作。 Ben.MQ(留言-贡献) 2008年12月26日 (五) 06:55 (UTC)

请停止。如果您继续破坏维基百科,您将会被封禁,暂时不能参与编辑维基百科。 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6:58 (UTC)

大大你好,谢谢您的提醒指正,我以后会为我们的百科全书贡献有建设性的资料~另祝新年快乐.—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Xneestrees对话贡献)加入。

祝您编辑愉快。--Advisory 2009年1月1日 (四) 15:27 (UTC)[回复]

skype[编辑]

不知阁下是否愿意加入中文维基社群的skype在线讨论室,那里能找到很多活跃的维基人和管理员。若愿意的话请E-mail告知我您的用户名,另请注意下载skype软件的时候选择国际版,参见这里。--KEGNS 2009年1月6日 (二) 12:22 (UTC)[回复]

提名管理员[编辑]

Advisory,您好,你为维基百科做了很多的贡献,而且一直都有参与维基百科的维护工作,所以我想提名你为管理员,不知道你个人的意愿如何?—木木 (发呆中) 2009年1月10日 (六) 13:02 (UTC)[回复]


请支持新条目候选[编辑]

Advisory,您好!

我在一月九日自荐“ 香港第一间基督教教堂哪一间 ? ”

请投票支持! 多谢!

谢谢您的协助,此留言可以直接删除。 —Yym1997 (留言) 2009年1月10日 (六) 18:08 (UTC)[回复]


请问关于“可靠资料来源”的认定?[编辑]

Advisory,您好!

我查询了相关的条目,还是不是很清楚具体的"可靠资料来源"的认定是如何的?怎样的资料和网络连接才能算作“可靠来源”? --edaNathan (留言) 2009年1月11日 (日) 06:01 (UTC)[回复]



为何回退我的内容[编辑]

Advisory,您好!

为何老是回退我关于“三·一八惨案”的内容?我的内容都是根据资料采写! --Aliguduo (留言) 2009年1月12日 (一) 15:55 (UTC)[回复]

请不要再修改铲车条目,并请搜索一下铲车和叉车的区别[编辑]

关于铲车条目的修改,为何一再删除我的编辑?维基百科起码要有正确的名词区分吧? 把铲车和叉车混为一谈,简直是笑话。如果不是很清楚“铲车”和“叉车”的区别,请进入“Google.com”或者“baidu.com”搜索一下。 另外,参考文献中的那个外链我可以修改一下,整个条目的内容是被许可的。Truegreat (留言) 2009年1月16日 (五) 03:06 (UTC)Truegreat[回复]

铲车条目不是复制粘贴的[编辑]

很抱歉,不知道是这个原因。我在浏览维基百科的时候,搜索铲车条目,发现居然被指向了叉车,很惊讶。于是注册了这个帐号,想改正一些错误的条目。在制作这个条目的时候,我以为需要相关的文献才行,于是把把这些内容做成网页上传到了www.chanche.com,现在已经删除了那个页面。加上参考文献,是为了让误认为铲车就是叉车的人,能看看图片和资料,消除歧义。如果您认为我可以重新编辑那个铲车条目,或者需要再修改些什么,请给我回复,谢谢。Truegreat (留言) 2009年1月16日 (五) 03:34 (UTC)Truegreat[回复]

齐云白雾和齐云瓜片----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Advisory 您好!齐云白雾和齐云瓜片是我创建的,以前在百度百科里也创建过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zhendao

顺路过来插一句话,据在下的了解,若在百度百科加入有关版权声明,似乎有可能无法通过审核—Ben.MQ 2009年1月23日 (五) 13:08 (UTC)[回复]

恭喜成为管理员[编辑]

Advisory你好,恭喜成为管理员,请慎重使用你的权利。--Wing (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14:57 (UTC)[回复]

恭喜,请先看一下Help:管理员操作手册吧。--KEGNS 2009年1月24日 (六) 14:59 (UTC)[回复]
恭喜您,希望阁下能为维基百科补充更多广东条目的资料。不要令各投票予阁下之维基人失望啊!-我爱黑涩会上课啦!美眉来找我吧!♥2009年1月25日 (日) 04:53 (UTC)[回复]

又有人破坏百科页面![编辑]

118.160.27.131又在破坏空中浩劫了!快阻止他!!--红宝 (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12:10 (UTC)[回复]

嗯!不客气!!--红宝 (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12:15 (UTC)[回复]

通知![编辑]

高桥智这个人在欺负User:Kegns管理员!--红宝 (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13:08 (UTC)[回复]

请投票支持[编辑]

1月30日新条目推荐候选,我发问‘香港哪一间政府机构的徽志是“天鸟般的红丝带”呢?
请投票支持
阅后可删除此留言
多谢!—Yym1997 (留言) 2009年1月31日 (六) 15:44 (UTC)[回复]


关于“国际世界语大会”条目侵权[编辑]

你好。这个条目的前面部分确实与您提供的网站有所雷同,可是您应该应该意识到的是这些客观性的史实都是多家网站以及书籍所介绍。而且前部分我也有不少属实原创的资料。而在后部“大会议程”和“与中国关系”这些都是您所提供的网站中所没有提到的,也是属实原创。请您认真审查。--麦朗 (留言) 2009年2月2日 (一) 12:33 (UTC)[回复]

为什么回退我内容[编辑]

您好!近期小弟为其他主题增添benner模板,难道不美观吗?难道做错吗?--建烨 (留言) 2009年2月3日 (二) 02:53 (UTC)[回复]

编辑条目问题[编辑]

你好,Advisory,我不是有心破坏的,只是把条目进行编辑,但却说侵权,我已经用了自己的文字进行编写,为何问题仍然没法解决?怎样才可继续进行编辑?(Makhoin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7:03 (UTC)[回复]

Advisory,我现在明白了,但何时才能正式恢复这页面呢?—Makhoin 2009年2月6日 (五) 11:59 (UTC)[回复]

OK, Advisory, 谢谢~~!—Makhoin 2009年2月6日 (五) 12:07 (UTC)[回复]

关于“梦想天堂”词条[编辑]

您好!
我是维基百科的一名使用者
我编辑的词条“梦想天堂”被怀疑侵权,因为疑似与百度百科下的http://baike.baidu.com/view/286914.htm
相近,但是我想申明的是,百度百科下的这一词条本身就是我编辑的。
请告知处理结果,如需进一步的工作,也请通知我,希望这个问题可以圆满解决。
谢谢! 祝元宵节快乐!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olymagic对话贡献)加入。

蔚翠花园平台工程[编辑]

温馨提示: 在页面存废讨论,7票支持删除,1票支持保留,1票支持合并蔚翠花园平台工程,所以应该删除此条目,但Skhhkhk保留这条目。 求助! —Yym1997 (留言) 2009年2月10日 (二) 12:35 (UTC)[回复]

关于“保民官”词条[编辑]

您好!
我编辑的词条“保民官”被怀疑侵权,因为疑似与百度百科下的http://baike.baidu.com/view/416013.htm相近。
但是百度百科下这一词条本身就是参照大英百科中译本。
所以才会两者近似相同,应该不算对百度侵权
谢谢!
Djhuty (留言) 2009年2月11日 (三) 05:06 (UTC)[回复]

提交侵权删除[编辑]

申请删除侵权页面,回复我所编辑的内容,谢谢。Yrcx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11:46 (UTC) 百度百科上面昌邑一中那个页面是我自己参与编辑的。如果说引用自己的页面是侵权的话,那么请问管理员,什么才算是不侵权?而且我在维基百科上面发布的词条都有经过了重新修饰,这算的上是侵权吗? Yrcx (留言) 2009年2月17日 (二) 03:29 (UTC)[回复]

根据作者的请求,在下把条目王万清的个人知识库移动到User:Wangwanqing/王万清的个人知识库。如果阁下能够接纳User:Wangwanqing/王万清的个人知识库作为用户User:Wangwanqing的用户页面,在下请求阁下收回条目的存废讨论。如果阁下认为User:Wangwanqing/王万清的个人知识库仍然是不恰当的页面,在下请求阁下修改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的页面名称。

造成阁下的不便,在下深感抱歉,希望阁下谅解!

最后,祝编辑愉快!—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2月14日 (六) 11:37 (UTC)[回复]

已经根据作者的请求快速删除。打扰阁下,在下深感抱歉,希望阁下谅解!—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2月14日 (六) 12:28 (UTC)[回复]

慕容雪村 (Murong Xuecun)[编辑]

Hi! I see you tagged the article about with a notability tag [1].

I am the author of the English article (en:Murong Xuecun) and I found sources to prove notability. WhisperToMe (留言) 2009年2月16日 (一) 01:16 (UTC)[回复]

关于一再有人将广州设为ROC[编辑]

条目"斯琴高娃",一再有人将其出生地广州从CHN设回ROC。最近的是PhiLiP、210.0.179.48,之前还有1j1z2、Cck1988等。

斯琴高娃(入籍瑞士之前)一直是CHN国籍,一再改为ROC,等于擅自更改当事人的国籍,显然是不妥,而且不是客观事实。但改回,还有人再改,最终只能是编辑战。该如何处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劲锐对话贡献)加入。

致谢[编辑]

承蒙阁下厚爱,在下于最近的管理员投票中当选管理员。在下将尽力履行管理员义务,继续为社群贡献力量。敬祝编辑愉快。—Ben.MQ 2009年2月18日 (三) 07:36 (UTC)[回复]


请问该如何编辑模板[编辑]

http://zh.100ke.info/wiki/Template:Infobox_Family

模板弄了半天还是弄不好,一个调用该模板的词条就卡住了

User:Flyflame User talk:Flyflame 2009年2月18日 (三) 19:57 (UTC)[回复]

请问何时应该使用一级标题?[编辑]

本人接触维基百科不久,发现条目下面的大多是二级标题,今天碰到了带有一级标题的条目,请问何时应使用一级标题,何时又该使用二级标题?为什么大多数都用二级标题而不用一级标题呢?--Yummiao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09:25 (UTC)[回复]

感谢您的讲解,大概明白了,不过貌似二级标题比以及一级标题多。。--Yummiao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12:50 (UTC)[回复]

哦。谢了,维基百科的东西还挺复杂。--Yummiao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14:21 (UTC)[回复]

首页问题[编辑]

虽然首页的改名原因言之有理,不过我认为此事是“多此一举”。因为改为首页是诸多复杂问题,例如首页连结能不能对应Wikipedia页面,对现在为止也没有任何语言版本是这样做。此外投票设计亦有问题,首先应该询问维基人是不是需要更改由2002年起用开的首页,然后再决定如何更改。希望投支持更改“首页”的维基人再度三思,是不是需要进入更深一层的讨论吗?—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9年2月22日 (日) 01:27 (UTC)[回复]

致谢[编辑]

感谢您授予维基荣誉,今后会更加努力,建设出高质量的维基百科。--Yummiao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07:51 (UTC)[回复]

信息经济的小问题[编辑]

您好。我前些日子将信息经济转到资讯经济,因为两者应该是一个意思,不知道您为何将Wing的警告信息恢复,本来的内容不仅违反版权,而且内容无关。所以不大理解,希望能解释一下,劳驾了。—Upshine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15:21 (UTC)[回复]

OK,我看到警告信息的解释了,之前不了解,不好意思。—Upshine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15:23 (UTC)[回复]

请参与讨论[编辑]

关于近来围绕香港问题的编辑战,请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参与讨论,谢谢!——¤  2009年2月26日 (四) 03:04 (UTC)[回复]

金正日条目[编辑]

请帮忙解除金正日条目的保护,该条目保护很久,ip用户无法编辑,请解除。--58.153.106.247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2:13 (UTC)[回复]

关于金碟时尚侵权问题[编辑]

您好,我是文章的作者,故此请移除这个标示。我愿意用维基选用的协议发布。

  • 您好我是金碟时尚节目的网络负责人,我们编辑维基百科并没有侵权。我们是文档的著作人。
  • 你提交的word文档是我们发给我们节目下属的代理公司的介绍文档。
  • 请更正一下,谢谢。──金碟时尚栏目组

金碟时尚

我的个人页[编辑]

麻烦你了, 如果可以的话, 就让它永久半保护吧, 谢谢--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05:15 (UTC)[回复]

关于条目:大威德金刚[编辑]

大威德金刚条目已改写完毕,欲重新参与DYK,不知合不合格。若合格,望能提早移动,感谢。—天哲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16:38 (UTC)[回复]

投诉 Player23 辱骂用户[编辑]

Player23 辱骂用户,说我“十分可耻”。 请前往 。 特此投诉该用户 --221.127.197.130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17:24 (UTC)[回复]

关于条目:褐狐猴[编辑]

条目被转交侵权,已作修改,不知合不合格?若合格,望能帮助提早移动,感谢。—天哲 (留言) 2009年3月8日 (日) 03:50 (UTC)[回复]

关于 钱天白 条目[编辑]

那个条目我已经在临时页面大幅度修改,请在主页面给予还原。Edouardlicn (留言) 2009年3月11日 (三) 14:26 (UTC)[回复]

请补充档案File:Song of Susannah.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编辑]

敢问有什么资料要补充—某生 (留言) 2009年3月14日 (六) 05:09 (UTC)[回复]

没什么网址的,这是我自己从书本扫描,所以只填了出版社资料—某生 (留言) 2009年3月14日 (六) 05:35 (UTC)[回复]

请停止将繁体条目名称移动到简体[编辑]

我留意到您最近频繁地将繁体条目名称移动到简体条目,譬如:永历帝红黑树北京专约国立政治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纳粹德国同性恋史及大屠杀天坛大佛等数十条。此举已违反繁简规定,请回退这些移动。--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3月15日 (日) 10:41 (UTC)[回复]

本人未经详查便予指责,造成您的困扰,郑重向您道歉,敬请包涵。--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3月15日 (日) 11:33 (UTC)[回复]

破坏词条[编辑]

Facton确认是已被封禁的RKD文建马甲

持续破坏汉族民系,唐朝唐太宗 等条目,加入相同错误内容


http://zh.100ke.info/w/index.php?limit=50&tagfilter=&title=Special%3A%E7%94%A8%E6%88%B7%E8%B4%A1%E7%8C%AE&contribs=user&target=RKD&namespace=&year=&month=-1

http://zh.100ke.info/w/index.php?title=Special:%E6%97%A5%E5%BF%97&type=block&page=User%3ARKD


该系列马甲批量在唐朝相关条目加入链接, 唐朝的另一面:中国历史上饱受异族欺凌的朝代

岁月无声">[http://www.17xie.com/read-18536.html 《岁月无声》 > 李世民何以向突厥称臣纳贡十二年?


文建 http://zh.100ke.info/w/index.php?limit=50&tagfilter=&title=Special%3A%E7%94%A8%E6%88%B7%E8%B4%A1%E7%8C%AE&contribs=user&target=%E6%96%87%E5%BB%BA&namespace=&year=&month=-1


Facton http://zh.100ke.info/w/index.php?limit=50&tagfilter=&title=Special%3A%E7%94%A8%E6%88%B7%E8%B4%A1%E7%8C%AE&contribs=user&target=Facton&namespace=&year=&month=-1


Facton对汉族等条目持续的恶意攻击,可能造成编辑战



--Goodelan (留言) 2009年3月17日 (二) 00:49 (UTC)[回复]

IP用户破坏香港类条目[编辑]

Special:用户贡献/74.64.124.194,去国号,屡劝不听,听将其封禁,谢谢。——¤  2009年3月18日 (三) 05:47 (UTC)[回复]

请半保护长春围城[编辑]

我不想没完没了和IP用户进行编辑战,而且该人的观点已经发表在讨论页中,谢谢!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3月19日 (四) 11:41 (UTC)[回复]

太感谢了!管理员的反应太迅速了!!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3月19日 (四) 11:43 (UTC)[回复]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的子讨论页不应删除和移到互助客栈的存档中,应该独立处理,你这样删除是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O6的标准,我已经在维基百科:页面恢复请求申请恢复。—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3月19日 (四) 15:46 (UTC)[回复]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内每个月都有讨论被移到新的讨论页,移离的讨论就算是完成讨论都不会移到维基百科:互助客栈的存档,这个讨论根本没有达成共识,还继续有编辑战,怎会完成讨论的。你这样做是违反维基的惯例和共识。—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3月19日 (四) 16:01 (UTC)[回复]

请问管理员被永久封禁后的账户就不能有让被封者的忏悔之意吗?[编辑]

  • 本人已被永久封禁,但由于很想帮助维基百科还是创立了新账号,创立新账号后的我还帮维基百科维护了一段时间还是被封!希望再给本人一次机会!本人的账号为msnhinet8jp,这是最早建立的账号!--218.170.17.246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10:12 (UTC)[回复]

谢谢[编辑]

谢谢告知关于临时页面的使用方法。Ibekolu (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10:20 (UTC)[回复]

疑似傀儡[编辑]

阮永清疑似影武者的傀儡,请管理员留意。—Iokseng留言2009年3月23日 (一) 22:12 (UTC)[回复]

Hello, I am French but I speak no chinese. I hope you at least understand some English. I see not what comes to Arte made in Chinese encyclopedia. It is a Franco-German channel, known in Europe, but for chinese and Japanese and I see not what it interresant. I am not speaking only of Arte, but also other foreign channels that you receive it not. You can answer me if you speak a little English or French, or leash.

Hello, there is no problem, I understand English. --86.199.188.20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15:49 (UTC)[回复]

I'm not sure if you understood my message. I speak perhaps not very good English. In fact, I did not really need help. I asked déjas ultimately not important in what we too were items not very useful. If our conversation stops here, I wish you a good day. Best regards. --86.199.188.20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12:36 (UTC)[回复]

请解释[编辑]

为什么退回我对条目——“潘岳”最近一次的修改? 这本来就因该是一个消歧义页面。如果有何不同看法,请在该条目的讨论页指教。“一改了之”的做法实在欠妥!—Zning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1:11 (UTC)[回复]

机器人星章[编辑]

机器人星章
感谢您协助回退机器人的错误移动,祝维基编辑快乐! —Fire Jackey 2009年4月1日 (三) 14:01 (UTC)[回复]

请求保护保护蒋中正条目[编辑]

已经请求过几位管理员了,不过眼见某人不断回退,也无所动作,希望真的有管理员管一下啦。—Mokaw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2:05 (UTC)[回复]


我欲为王姓陈姓的名人段落加上Hide板,只因列表太过冗过,却不断被回退 —Mokaw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3:06 (UTC)[回复]

请对某人警告[编辑]

实太抱歉,又要打搅,59.105.23.108在中国大陆添加无谓字,以前已经有管理员保护过几次了,解封后又加上。已经有其他人回退修改,似乎没有改善。以习惯来看Eeeeeewtw是同一人,看他的对话页已经提醒过几次了,相近的IP还有几个都是59.105或104开头的 —Mokaw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3:23 (UTC)[回复]

世界自闭症日已经修改完[编辑]

世界自闭症日/temp,可以检查一下是否侵犯著作权。Phyboy(留言)

关于存档方式[编辑]

你好!想请问你在Wikipedia:优良条目重审使用的存档方式(例如:Talk:戴克里先#优良条目重审撤销),是使用哪个模版产生的吗?谢谢。—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4日 (六) 06:16 (UTC)[回复]

举报[编辑]

用户Darkmoon0715在联俄容共,蒋桂战争,国共关系三页,一而再,再而三的严重违反三退原则,请给与处罚。--祝你天天生日快乐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12:38 (UTC)[回复]

申请页面保护[编辑]

联俄容共议也也在编辑战,申请页面保护。

原网页已授权—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hihaoliu对话贡献)加入。

你挂了提删模板的条目大型箭塔未提交至页面存废讨论,特此通知,如在一天内仍未提交至页面存废讨论并解析提删原因,本人将回退提删模板。--122.100.145.47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0:57 (UTC)[回复]

影武者的傀儡用户页[编辑]

谢谢您帮忙,请顺道帮忙全保护这些影武者的傀儡用户页。因为影武者有利用其他傀儡用户修改未被保护的傀儡用户页的习惯。麻烦您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1:50 (UTC)[回复]

Re: 反破坏星章[编辑]

谢谢您!这是我第一个获授予的星章呢。我会好好保存的。—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3:38 (UTC)[回复]

RE: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你好,我对你提出的条目“李连达”可能侵犯版权有异议。

  • 首先,从篇幅上说。对比你所提供的网址和我建立的条目,最大的相似之处就是有关浙大对造假论文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仅从篇幅,在你所提供的文章中所占比例并不大。而且我所依据的来源与你的不同,为更有影响的媒体。而且该段在现有条目中也只占少于1/4的篇幅。
  • 其次,从内容上说。我所引用的部分为官方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并非文章作者的评论或观点。我为避免曲解或断章取义,特意大段引用浙大的官方说法,并附有来源。如果对比你的来源和我的引用来源,可见两篇来自不同媒体的文章在这一部分基本相同,可见各媒体可能都有同样的考虑,采取同样的方法处理原始新闻来源。

基于以上两点,我认为该条目的引用符合“合理使用”的原则。—塔下人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20:53 (UTC)[回复]

(:)回应,我对我引用了有版权的内容这一点并没有异议,请不用反复强调。不知你有没有仔细看看我写的大段申诉,以及再查对一下相关规定和资料?我现在是讨论的是,条目“李连达”的案例是否适用“合理使用?中文维基好像还没有限制合理引用吧!(请见Wikipedia:合理使用)很多条目,尤其是历史类条目,都有引用有版权的原始历史文件的例子。另外,我说过,我是从不同的来源得到你认为侵权的那段文字。其实,最早的来源应该是新华社的稿件[2][3],其他的媒体都不过是引用新华社的稿件而已,包括你给出的来源在内的很多报道也都大段照抄了浙大的官方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这也算是现实世界中的合理应用的例子吧。—塔下人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16:24 (UTC)[回复]

你挂的提删模板至今仍未提交至讨论,若不提交将删去该模板。--218.189.212.151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09:22 (UTC)[回复]

在下留意到阁下回退了在下在这两个模板的修改。在下估计可能是因为在下在修改这两个模板的时候写的编辑摘要不够明确造成了阁下的误会。

在下修改这两个模板,主要原因是有维基人告诉在下,MediaWiki:Editnotice-4-页面存废讨论的内容在用户编辑页面存废讨论页面的时候显示不正常,在下虽然最后改用了{{tnull}}解决了用户界面存在的问题。但是,在下通过分析认为:如果把Template:TlBh里面的“{”改成“{”,把Template:TlBf里面的“}”改成“}”就可以避免今后其他管理员在修改MediaWiki空间页面的时候因为使用这两个模板导致的用户界面显示不正常,同时也不会影响模板在页面的正常显示。所以在下才修改了那两个模板。

当然,在下可能没有考虑到其他方面。如果阁下是因为在下修改这两个模板导致其他模板或者其他页面出现异常而回退在下的操作。在下感谢阁下的回退,并且深感抱歉。

最后,祝编辑愉快!—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4月6日 (一) 17:28 (UTC)[回复]

感谢阁下的回应。—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4月7日 (二) 04:07 (UTC)[回复]

如何重新编辑 镇河铁犀页面[编辑]

您好,Advisory. 刚刚回家,打算重新编辑镇河铁犀页面,发现已被认为侵权.实在抱歉,由于临时转换更新地点,不得已将查到的资料临时保存在页面中.可以看到,页面的第一段已经重新写过.同时,由于已写过的和找到的资料已经无法看到,实在无法更新临时网页.请给予指教,多谢.Greg kf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11:03 (UTC)[回复]

   多谢指教。Greg kf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12:34 (UTC)[回复]

再次请教,镇河铁犀页面怎样更新[编辑]

您好,Advisory. 我已经重新编辑了镇河铁犀/temp,不知原页面何时可以删除,temp何时可以变成正式? 再谢。 Greg kf (留言) 2009年4月8日 (三) 03:18 (UTC)[回复]

由衷感谢。Greg kf (留言) 2009年4月8日 (三) 11:19 (UTC)[回复]

请教[编辑]

昨日我还在编辑条目爱德华·高夫·惠特兰,为何今日被归类于“超过两周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现代标准汉语条目”而删除?请您恢复该条目原内容。谢谢。

编辑前先来向您表示谢意!--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11:21 (UTC)[回复]

请求[编辑]

条目,中华民国,我是该条目被保护前的最后一位编辑者,我所编辑内容:“南京市(训政时期约法所定首都,名义和法律上的首都)”经过讨论与思考,“名义和法律上的首都”容易产生歧义,应改为“官方教科书认定的和名义上的首都”,我没有权限,所以 请求帮助修改,但暂时不申请解除保护。Huang Sir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17:47 (UTC)[回复]

请给我机会好吗?[编辑]

我一直欢迎新用户的原因是想说给个欢迎辞尊重他们,这样他们才会感觉被受重视!但我绝对不是msnhinet8jp的分身啊!--218.170.15.37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3:02 (UTC)(江孟灿)[回复]

请给我重生的机会!感恩!--218.170.15.37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3:02 (UTC)[回复]

而且这么做的话新用户们也才会常来维基百科编辑啊!是吧?--218.170.15.37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3:05 (UTC)[回复]

可以请您回答我的问题吗?--218.170.15.37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3:13 (UTC)[回复]

解除高句丽的保护[编辑]

解除高句丽的保护

我无法去修改高句丽的页面,不知为何你要把条目保护?

还是继续高句丽的保护吧,免得有些人像是在维护网页一样天天压制别人的意见,文建,keim之伎俩或许可以蒙住一些wiki管理员或者高级编辑,但我想大多数人还是分得清他们的诡计的。 ---66.7.131.168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

解除高句丽的保护[编辑]

解除高句丽的保护

我无法去修改高句丽的页面,不知为何你要把条目保护?


还是继续高句丽的保护吧,免得有些人像是在维护网页一样天天压制别人的意见,文建,keim之伎俩或许可以蒙住一些无知,无德的wiki管理员或者高级编辑,但我想大多数人还是分得清他们的诡计的。 ---66.7.131.168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

投诉Twish破坏条目[编辑]

Advisory你好,近来亚洲大学有可供查证来源的资料常常被Twish整段删除,由你回退其破坏后,他又再度删除之,可否请您前往查看呢,感谢,另外大叶大学华梵大学的可靠来源资料亦遭其破坏。--95.82.204.209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13:43 (UTC)[回复]

  • Advisory,暂借此处说明:可靠来源的背后意义是什么?是表示学校办学不力吗?加入这种引发争议的内容却又不能讨论现象为何,对用心办学的学校是一种打击。大家都考过联考,现今学校这么多,排名在后面的学校不表示学校、学生不好,光列一个新闻事件,95.82.204.209 (留言)你的诉求是什么?匿名还说别人破坏,我说你引发争议,意图打击学校和学生的士气,别有所图!填志愿学生尽可随意填,反正上不了,上了也未必敢去报到,这样的新闻报导意义何在,后续发展又如何?95.82.204.209 (留言)你匿名的诉求又是什么?还请 Advisory 留意“匿名者”意图引发争议、打击学校和学生士气的行为。—布学吾树(talk) 2009年4月13日 (一) 13:35 (UTC)[回复]

请求 解除中华民囯条目 保护[编辑]

我获得了 中华民囯首都在南京市的直接证明(详见 讨论 关于条目中华民囯首都问题,来源于内政部)相信其他讨论者都会赞同,此外,请帮助修改:设首都、中央政府所在地两栏,首都为南京市、中央政府所在地为台北市(该观点已经获得逍遥玉笛的认同)Huang Sir (留言) 2009年4月15日 (三) 05:56 (UTC)[回复]

求教[编辑]

我了解您的提醒,但是不晓得如何进行,请君指示条目如何移动。谢谢--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4月15日 (三) 04:46 (UTC)[回复]

再次谢谢!--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4月15日 (三) 05:3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