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7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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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被删模板可以参照快龙兄的删除日志

Template:香港已消失公共屋邨 Template:香港公共房屋 Template:香港公共屋邨 Template:香港已拆卸公共屋邨 Template:观塘区公共屋邨 Template:元朗区居屋屋苑 Template:沙田区公共屋邨 Template:离岛区公共屋邨 Template:东区公共屋邨 Template:葵青区公共屋邨 Template:西贡区公共屋邨 Template:深水埗区公共屋邨 Template:黄大仙区公共屋邨 Template:九龙城区公共屋邨 Template:元朗区公共屋邨 Template:屯门区公共屋邨 Template:北区公共屋邨 Template:离岛区居屋屋苑

所有XX区公共屋邨或居屋屋苑模板应复原

  • 复核理由:模板已存在多年,非常方便读者连接区内的公共房屋。相反分类版面欠人性化。--Wpcpey留言) 2016年10月18日 (二) 14:08 (UTC)—Wpcpey留言2016年10月18日 (二) 14:08 (UTC)
    • 香港公共房屋模板能方便查阅者点阅其他同区公屋条目,更可收录未有条目之新公屋,这是分类页无法做到的;而且香港公共房屋模板收录之公屋不会有穷不尽所有条目之问题,更不会有因为无法全部收录而有机会出现之中立性及原创研究问题。所以AT页面存废讨论提出之删除理据提删所有XX区公共屋邨或居屋屋苑模板,全部已经有分类代替,关连度不足以建成模板,部分亦只有少数项目。完全不合理。而AT也没有依足提删程序列出所有要求删除之模板、挂上删除模板及通知有关作者,提删不符程序,难以服众。—Baycrest (作客) 2016年10月18日 (二) 17:24 (UTC)
  • 其他管理员判定前也可以参考相关讨论再下决定,谢谢。顺便ping一下删除模板的@Kuailong:。—AT 2016年10月23日 (日) 18:34 (UTC)

事隔已1个多月,为何还未有人处理?--Wpcpey留言2016年12月2日 (五) 08:29 (UTC)

想问管理员们是否一直“拖字缺”?其他就两星期已解决。这个就两个月却没有声气。300多个页面没有此模版的确对读者做成不便。真的对这里愈来愈失望。--Wpcpey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10:04 (UTC)

@Tvb10data:其实也就几个管理员在看这个页面,一个手都数的过来。本人对香港公共屋邨不甚熟悉,阁下可以找熟悉香港条目的管理员来决定。--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29日 (四) 19:34 (UTC)
熟悉香港条目的已经不关心这𥚃了,更何况管理员?--Wpcpey留言2016年12月30日 (五) 02:22 (UTC)
提删和执行删除的管理员,没有恢复的道德责任吗?(提外话,对于No1lovesu在青年新政、支那、余若海等条目上的破坏,竟无人阻止和维护,甚至任由他意人身攻击包括我的其他编辑者,我对维基百科简直心灰如死。)Tvb10data留言2016年12月30日 (五) 02:27 (UTC)
人身攻击请提报WP:VIP。——꧁༺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7年1月1日 (日) 06:11 (UTC)
楼上指的人是我,有兴趣想知道这个一直在装受害者、四处抹黑他人的人有多无耻以及想知道真相是怎么一回事的人可以看看本人的个人页面。--No1lovesu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04:51 (UTC)

user:Wpcpeyuser:Baycrestuser:Kuailonguser:Dreamlineruser:Tvb10data[[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 全部复还。--Techyan留言2016年12月31日 (六) 17:11 (UTC)

用了3个月时间,终于解决了基本问题,感谢Techyan复还了部分。

原来还有以下未复还: Template:南区公共屋邨 Template:南区居屋屋苑 Template:中西区公共屋邨 Template:东区居屋屋苑 Template:油尖旺区公共屋邨 Template:油尖旺区居屋屋苑 Template:深水埗区居屋屋苑 Template:九龙城区居屋屋苑 Template:黄大仙区居屋屋苑 Template:观塘区居屋屋苑 Template:西贡区居屋屋苑 Template:葵青区居屋屋苑 Template:荃湾区公共屋邨 Template:荃湾区居屋屋苑 Template:屯门区居屋屋苑 Template:香港居屋屋苑 Template:北区居屋屋苑 Template:大埔区居屋屋苑 Template:大埔区公共屋邨 Template:沙田区居屋屋苑 Template:离岛区公共屋邨 Template:离岛区居屋屋苑

但能不能够自动让300多个页面重新出现该模版呢?要人手还原恐怕一个月都完成不了。--Wpcpey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01:43 (UTC)

@Wpcpey:全部复还。如果有其他模板还请列出。可以使用WP:AWB来帮助把模板加回页面。--Techyan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03:48 (UTC)

[1]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s72对话贡献)加入。

删除。—AT 2017年1月3日 (二) 17:50 (UTC)

事隔已半个多月,为何还未有人处理?Nissangeniss留言2016年12月30日 (五) 03:52 (UTC)

(!)意见@Nissangeniss您给出的两个来源皆不符合Wikipedia:关注度指引的要求,第一个来源只是顺带提及,未有有效介绍世纪莲站。第二个来源是广州地铁官方网站,未独立于主题实体。--写字板留言2016年12月31日 (六) 05:35 (UTC)

另外可否提示说明解惑,为何会被判定WP:G11,谢~—Artejune留言2016年12月15日 (四) 17:32 (UTC)

  • 原条目存在明显不适合百科书写方式的内容,以及大量琐碎列表。若要新建条目,请问有没有证明该人物独立关注度的依据,例如EP,个人专辑,电影主演等?--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02:43 (UTC)
    • @DreamLiner 请求重撰新建条目符合百科要求。
      • 维基百科:关注度 (音乐)对于作曲家、流行歌曲作家、剧本家或填词家:曾经为符合以上知名度条件的歌手、音乐团体或有知名度的音乐剧作词或作曲,或词曲曾被符合知名度条件的歌手或音乐团体采用。《我想我需要时间》有符合知名度条件SpeXial采用演唱。个人单独活动在一个超过半小时的全国广播中广流行网娱乐E世代介绍个人演艺生涯、个人未来活动。个人演唱会有多方独立的可靠来源有效述及该活动足够反映关注度的内容主要涉及演唱者信息、歌迷的回馈反映等。
      • 维基百科:人物收录准则电视或电影之制片、导演、编剧、以及主要演员或声优,或多部影视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须曾经以商业发布,观众不少于5,000人。黄少谷虽非饰演主角但演出重要配角且作品在台湾、大陆、香港、新加波、马来西亚、日本皆有播映。--(补签名)Artejune留言2016年12月20日 (二) 12:00 (UTC)
人物的演唱会等没有脱离因乐团本身而带来的关注度,非独立关注度。而重要配角的电影,能否举出一两例?--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29日 (四) 19:39 (UTC)
@DreamLiner来源介绍详述个人作品演出无乐团相关内容,不能以来源介绍其身份为乐团主唱就认定为因乐团本身而带来的关注度而忽略个人关注度引起的来源介绍 [18] [19],且忽略个人参与全国广播中广流行网娱乐E世代节目所必需具备个人关注度
那只能说明其他人物条目能否独立存在,有必要全部检查一遍。还是请阁下例举该人物独立于强辩乐团的关注度。--天天 (留言) 2017年1月1日 (日) 03:04 (UTC)
@DreamLiner已提出个人独立于团体外的活动及来源,只是不被你认同。你认可的EP、个人专辑、电影主演关注度,无法提出。

自己去恢复就行了。连个hangon都不挂怪我删掉咯?随便挑一个出来挂上都能很明显地看出来。批量回退jimmybot的加的CSD模板,bot又不会立刻加回去。--Techyan留言2017年1月6日 (五) 16:16 (UTC)

我不可能短时间内写个新的bot的,总是先修链接,然后批量移除{{d}}模板。添加{{hangon}}我的bot没这功能。现在我得用我可怜的C折腾一个批量恢复的bot出来了。--Antigng留言2017年1月6日 (五) 16:20 (UTC)

硫酸法钛白粉生产技术创新这本书是我自己编写,我是该书的作者本人。百度百科中该条目下的内容取自书中,也是我的原话;但在WIKI中,我还是修改了它。如需提供证明,请列举所需证明的条款—115.214.173.128留言2017年1月7日 (六) 00:33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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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这家公司整个网址都是英文,可是很多国际留学生由于刚来美国,语言不通需要帮助时,想查这家公司的资料都看不懂。创建此词条是为了帮助学生能了解一些基本信息。近几年来,这家美国教育咨询公司长期帮助很多在海外读书的学生,其中他们对国际留学生的帮助是在他们受到不公平对待时,无条件帮这群异国他乡的孩子打官司,和生活学业上的帮助。如果有其他需要修改的地方,请您告知,谢谢!—CAGUS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06:02 (UTC)
    无此条目。-Mys_721tx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06:03 (UTC)
(!)意见维基百科Special:上传文件维基共享资源commons:Special:Upload不支援Xls档案格式,建议转成PDF其他能被维基共享资源支援的档案格式--林勇智 2016年12月26日 (一) 05:38 (UTC)
过去没有此问题。不要那现在的规则来规范过去的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2月26日 (一) 06:38 (UTC)
@Cwek:通过电邮把这两个文件给您发过去,然后您再自行转存外部网盘等如何?或者,我将其转为 .ods 格式再传上来。--Techyan留言2016年12月31日 (六) 16:59 (UTC)
过去的文件原位保留则可,本身也没有违反版权要求,现在两种做法都是多此一举。——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4日 (三) 08:20 (UTC)
@Cwek:原位保留与存废讨论提出的理据相矛盾。--Techyan留言2017年1月4日 (三) 15:43 (UTC)
择日我可以将其导出为 PDF 然后上传到 commons 。--Techyan留言2017年1月4日 (三) 15:52 (UTC)

@Cwek:已经上传至commons。File:Statistics for wikipedia in top four languages and chinese language.pdfFile:Statistics for wikipedia in top ten languages.pdf。如有必要,可引用这两个 pdf 。--Techyan留言2017年1月8日 (日) 06:54 (UTC)

@TechyanD2513850:已于维基共享资源开启讨论,欢迎表达意见。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7年1月11日 (三) 07:24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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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Although it is currently used by one page, but it is copied from English Wiki page, which reference by many pages. If this page is deleted, then the new editor would find migration problem. When other editor face "template not found" error, they may just delete the reference. Which would decrease the quality of the topic. It maybe wrong with the content not being localized. But for the sake of promoting people from giving reference (when they move the content from the english page to chinese page), I would support keeping this template.—Winston留言2016年11月25日 (五) 03:45 (UTC)
  • 请指出使用该模板的一个页面。--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01:56 (UTC)
  • Currently there is only one page is using it. But if more people moving content then it would be more people using this. You can also check the usage in English wiki page. Then you would know keeping this template would help people not deleting reference (because the template doesn't exist) while they have trouble migrating from English page. Also I don't think the usefulness of the template be quantified by the number of page it is being used because the content migration can't be enhanced. Winston留言2016年12月24日 (六) 23:28 (UTC)
哪一个页面?--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29日 (四) 19:35 (UTC)
驳回 驳回:逾二周未回复。如有新理据请再次提交复核。-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02:41 (UTC)

14.0.157.141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4:39 (UTC)

不是现代汉语内容,不予恢复。--1=0欢迎维基人加QQ群170258339 2017年1月18日 (三) 05:34 (UTC)

并于日文维基百科发现有该档案格式的删除讨论,结果是因为该档案不再被使用而删除:

由于之前被删除的2个档案,皆为纪录聚会报告,而不是无用档案;且目前发现有2个语言的维基百科有此档案,因此本人判断,档案格式的问题应该不是删除的理由,特要求复原此2个档案,并向国际社群请求协助,将这些XLS的档案移交到维基共享资源。并对于原档案持有者表达歉意。—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7年1月11日 (三) 06:59 (UTC)

  • 微软二零零六年已经公布开放规格承诺书,而且软件使用应该纯粹受限于使用条款,除非另行开发同类软件并以xls为档案格式,否则实在难以明白何以纯粹使用软件作承载之用会侵犯档案格式之版权。鉴之,决翻原决,唯两者已转为PDF且再上传,已再无必要复还,结。--J.Wong 2017年1月20日 (五) 15:41 (UTC)
原文已在广佛地铁所有,只是确认需要恢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君,明白,君可副拆车组介绍。是否需要复还既删内容?--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07:52 (UTC)
我认为需要复还既删内容。--写字板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12:28 (UTC)
Cwek君、写字板君,条目名仍为“广佛地铁DKZ29型电动车组”?但此名未见来源或“广佛地铁”有所提及……--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12:40 (UTC)
[115][116]有所提及。--写字板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14:25 (UTC)
所以这条铁路只有用这种机组?--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16:09 (UTC)
还有使用广佛线二期列车。--写字板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2:33 (UTC)
明白,已复还,并副拆该文。--J.Wong 2017年1月22日 (日) 06:17 (UTC)

请指出"涉及广告宣传"部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skalam对话贡献)于2017年1月26日 (木) 16:23‎加入。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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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两票投票保留,没有人投票删除,应要保留.任何台风只要被升格到轻度台风(热带风暴)就会被媒体关注。先前投入台风专题2年的时间,所有升格成轻度台风(热带风暴)的气旋建条目都没有人有异议,而热带性低气压若见条目就会遭到提删,本人至今都认为仅有热带性低气压缺乏关注度,升格成轻度台风(热带风暴)的气旋都会有关注度,这是至少3年来的共识。—my6B super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04:20 (UTC)
  • (○)保留同意。Morgan Siu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4:23 (UTC)
  • (×)删除:单以已有的内容、影响来说,放在风季总览里面就足够了,根本没有必要单纯成条目。--7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0:30 (UTC)
  • 考虑到气旋达到相当级别,亦有横过冲绳等地,其潜在来源不容忽视。《关注度指引》亦表明该指引不限制内容,其关注度不应从条目内容判断。鉴之,翻原决,并予以复还。--J.Wong 2017年1月28日 (六) 10:40 (UTC)
  • 状态:   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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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两票投票保留,没有人投票删除,应要保留.任何台风只要被升格到轻度台风(热带风暴)就会被媒体关注。先前投入台风专题2年的时间,所有升格成轻度台风(热带风暴)的气旋建条目都没有人有异议,而热带性低气压若见条目就会遭到提删,本人至今都认为仅有热带性低气压缺乏关注度,升格成轻度台风(热带风暴)的气旋都会有关注度,这是至少3年来的共识。—my6B super留言
  • (○)保留同意。Morgan Siu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4:22 (UTC)
  • (:)回应 未见有任何共识“升格成轻度台风(热带风暴)的气旋都会有关注度”;请就个别条目提交来源。--Nivekin请留言 2017年1月27日 (五) 04:37 (UTC)
  • 呈请所言不无道理。指引要求必须有来源,呈请则在描述普遍而言,气旋级别达到相当程度就普遍得到媒体报导及大众关注。如此,亦就符合指引要求。英文版关注度指引提到应该考虑是否有潜在来源证明关注度,而且来源亦非必须载于文内。而此做法,中文维基亦一直奉行。寻之于网上,其来源可谓海量。故就不要求呈请提交来源,并翻原决,予以复还。—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17:22 (UTC)
    • 所谓海量可能只是因为采用了同一名字而已。都是一些例行报道较多,亦未造成实质影响和伤亡。—AT 2017年1月27日 (五) 17:31 (UTC)
    • 本人只搜台风康森,已寻得不少可靠来源。《关注度指引‧非霎时》乃响应《收录准则‧禁新闻报导》而设。《收录准则》所禁止者为突发事件,其影响仅在暂时,并且短暂。《关注度指引》亦有相类提述。台风由形成到消散,短则数日,长则数周,实在难以形容为突发、暂时及短暂。就算无造成人命财产伤亡,不过传媒若然有所报导,则已可显示社会上下对台风会否吹袭有所关注。何况此风曾近距离略过北海道,岂会无任何影响?--J.Wong 2017年1月28日 (六) 10:26 (UTC)
  • (×)删除:单以已有的内容、影响来说,放在风季总览里面就足够了,根本没有必要单纯成条目。--7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0:30 (UTC)
  • 同7。如我上述所说,上面的来源都只是例行报道,并无有关影响的报道,而关于北海道可能受到影响也是没有任何报道,可见实际上影响甚微或是说不值得报道。台风类条目与其他条目不同,有风季条目可以综述各台风,因此无实质伤亡报告或影响,只是台风形成、路径等等的话,放在风季内已经足够,个人认为无需特设条目。—AT 2017年1月28日 (六) 15:37 (UTC)
  • 存在影响。往后有类似情形,请尝试使用“台風x号”,调整对应的新闻发布年份,或能将Google的搜寻语言改为日文以搜寻更多日文报导。这里有一个影响的例子[118]。--—欢迎参观关注度不足博物馆。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1月28日 (六) 18:10 (UTC)

因此任何台风只要被升格到轻度台风(热带风暴)就会被媒体关注。my6B super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1:46 (UTC)

蝎虎有被传媒关注。[142][143][144]Morgan Siu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10:19 (UTC)

  • 删除记录中有一条记录:2017-01-29T23:09:39 Techyan(讨论 | 贡献)删除页面北京科技大学度学院 (G8:先删除查看解除白纸保护状态)
WP:快速删除方针#G8没有这种理由。—John Doe 120talk2017年1月30日 (一) 04:59 (UTC)
  • 状态:   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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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并不符合WP:G10之规范:“原作者清空页面或提出删除,且贡献者只有一人(对条目内容无实际修改的除外;提请须出于善意,及附有合理原因)。”前情提要:当时的DYK评选


以上。—-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6:30 (UTC)

@AT:,如同上述,被删除的条目编辑历史较早,麻烦管理员恢复条目以便合并,谢谢。七月鸭 (呱呱) 2017年1月29日 (日) 14:13 (UTC)
[149]---AT 2017年2月2日 (四) 07:53 (UTC)
以上是她主演的一套电影《心语‧蜜码》的出品团体的网页上的介绍,但我怀疑该“电影”是否有作商业播放,找不到公映消息。--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08:07 (UTC)
那是微电影,不会上大银幕吧。—AT 2017年2月2日 (四) 17:53 (UTC)
那即是人物关注度的电影主角也不符--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8:24 (UTC)
有纪录片和多篇访问,个人认为已经满足关注度。这篇是刊于信报的访问(虽然也是教会关系)、—AT 2017年2月2日 (四) 18:32 (UTC)
这不是信报的访问,而是教会购买信报版位作的宣传性报导,就如某些机构周年纪念访问其主席的文章一样。--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8:38 (UTC)
我也只是说刊于信报而已,看得出也是教会关系的访问。待其他管理员判断。—AT 2017年2月2日 (四) 18:40 (UTC)
更正,这好像甚至不是信报。--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8:48 (UTC)
最上方有写。—AT 2017年2月2日 (四) 18:51 (UTC)
不了解上方的信报是否指信报。--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9:10 (UTC)
另是否这里的所有人都能合关注度?[150]--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9:14 (UTC)
我人不在香港无法查证是否是那个信报。另外,上面我也有说道有其他访问和纪录片,并不是只以这个来源来主张有关注度。—AT 2017年2月2日 (四) 19:18 (UTC)
此信报并非彼信报,不过未见此来源不符《关注度指引》之处。--J.Wong 2017年2月3日 (五) 09:14 (UTC)
(!)意见此人之所有来源均属教会媒体传教见证,对于其中立性存疑。--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3日 (五) 17:34 (UTC)
除非该来源乃其所属教会或该教会关联机构所发布,否则恕未见有违《关注度指引》之处。既有来源,符《关注度指引》,乃驳回所请,续前所决。--J.Wong 2017年2月9日 (四) 11:06 (UTC)
已恢复。-- Stang 119 2017年2月10日 (五) 06:51 (UTC)
  •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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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11/24,12月19日在讨论并无共识的情况下被管理员删除。发表明确意见者共两人,一支持一反对。应以无共识结束,管理员不应擅自删除。—Sgsg留言2016年12月23日 (五) 12:42 (UTC)
  • Wikipedia:存废复核方针要求社群介入讨论。用户可用维持原决、发还至相关存废讨论、或推翻原决并代之以其他操作(唯须列明其他操作为何)表达自己意见。讨论期限二周,望诸位踊跃提出意见以形成共识。-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01:24 (UTC)
    • 感谢您依照方针进行的回应。这才是尚无共识的情况下适合采取的措施。鉴于本条目并非必须删除的条目,为解决矛盾,我建议如有意见可通过加挂{{Expand}}模板的方法加以解决,提删用户若有进一步建议或想法,都欢迎和我私下深入探讨。大家都是热爱维基的老用户,都盼维基越办越好。Sgsg留言2017年1月12日 (四) 11:54 (UTC)
  • (:)回应 只见“万寿路南延”报导,其他以芦东路为主体的只见官方公告。(社群介入就只在这里不用发回存废讨论吗?)--Nivekin请留言 2017年1月17日 (二) 02:44 (UTC)
  • 诚如Nivekin君所言,现时文内所附来源均在介绍“万寿路南延”而非“芦东路”。“万寿路南延”并完全等于“芦东路”,而《关注度指引》明言关注度无可上伸下承,是故“芦东路”无法承接“万寿路南延”关注度。《关注度指引》亦表明来源须独立于主题,是故政府公告无法受纳。现亟建议Sgsg君寻取独立来源,阐明“芦东路”有其独立关注度。Nivekin君,要求介入本意在要求社群加入本处讨论,以觅取共识,惜此处缺乏关注。谨此。--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06:39 (UTC)
    • “万寿路南延”是工程项目名称,不是道路的正式名称,工程完工后已正式将该条道路命名为丰园路、丰科路、芦东路。我不懂这有什么难理解的?难道非得先创建一个“万寿路南延”条目,然后按正式命名再拆分成丰园路、丰科路、芦东路三个条目,才能通过?如果只为这条道路命名了一个名字,恐怕绝没有人会说这道路跟工程是两码事吧,那么命名三个名字,怎么就会有道路跟工程无关的奇谈怪论?丰园路、丰科路是仅限于“万寿路南延”工程内的路段,关注度无人质疑。而芦东路不仅限于“万寿路南延”工程内,而且还是北京市和大兴区两级政府的重点建设道路,列入北京市城南行动计划,其关注度是丰园路、丰科路不可比拟的(均见参考文献)。如果您一定要将“万寿路南延”和丰园路、丰科路、芦东路人为割裂开并对比关注度的话,那也是芦东路的关注度超过“万寿路南延”和丰园路、丰科路,而不是反之。Sgsg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07:53 (UTC)
    • 另外不要滥用《关注度指引》。所谓来源须独立于主题,其目的是为防止维基沦为某些机构和个人的自我宣传。请问本条目哪里涉及自我宣传了?究竟是“三上三下六机动车道”是自我宣传,还是此路“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是自我宣传?本条目全部来源均完全符合维基对二手来源的规定。即便是对一手来源或单一来源,根据维基的规定都并未禁止,而是可以谨慎使用。所谓“无法受纳”,恐怕仅可视为您个人的误解,而并不符合维基的规定。Sgsg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07:53 (UTC)
    • 存废复核方针》明订文文相异,各有独特之处,严禁牵连。其余路段如何,不在此讨论范围。或者,如果需要,本人亦不介意挂个关注度模板。
    • 《关注度指引》所列准则旨在协助判断该主题是否受关注及值得建立,而既然该指引已明言要求二手来源及必须排除新闻稿等来源,以证明该主题受到关注,着实未见有可议之处。如阁下认为此指引有问题,建议动议至互助客栈,修改相关条款。此前,阁下必须证明此主题值作例外
    • 既然受到传媒大众所关注者为工程项目“万寿路南延”,何以不可建立条目“万寿路南延”去介绍整个项目三个路段,而必须拆分?阁下如认为此类分割有任何问题,建议阁下动议去互助客栈,挑战此项规定,相信会有很多乐团迷感谢你。年中有不少乐团成员无法得到独立条目介绍,而必须并入乐团条目之内。同样,阁下挑战成功之前,请证明此文值作例外。
    • 切记本页乃用于复核存废决定,而非用于复核方针指引是否妥当。存废决定必须符合既定方针及指引。谨此。--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09:40 (UTC)
    • 莫名其妙。您究竟读没读过之前的讨论及提删理由?提删者的提删理由是“有效介绍”,而不是您所说的“独立于主题实体”。除了您之外,也并没有任何人认为“独立于主题实体”这一条是问题。您如果想对原讨论发言,也应围绕“有效介绍”这一问题进行有效表态。更何况本次讨论针对的是管理员在无共识的情况下对原讨论的错误处理,不符合维基的规定,您应当就该程序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发言,而非又重新返回原讨论。原讨论已经以无共识结束了。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03:00 (UTC)
    • 另外所谓“新闻稿”是指分发给新闻传媒(报章、杂志、电台、电视台(电视网络)、通讯社)以起宣传效果的通信文件。本条目来源里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您所谓的“新闻稿”,所有政府文件均刊登在政府网站上,而且只是该路的施工进度报告、规划及招标公示。您自己歪曲解释有关概念,然后对自己幻想出来的问题痛批一气,窃以为很不可取。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03:10 (UTC)
    • 此外,作为处理存废复核请求的管理员,您的发言究竟是以普通用户的身份,还是以管理员身份引导舆论?本次讨论至今并没有任何普通用户参与,作为管理员请避嫌。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06:56 (UTC)

讨论期限二周已结束,由于无其他意见支持保留,且反对保留者之意见已逾三日未有任何支持保留之意见做有效反驳,故维持原决。-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00:20 (UTC)

  • 这个处理不合规定。按照《存废复核方针》,本条目已为管理员提交至第5项“要求介入”,根据该项的规定,“期届以后,管理员应依照共识执行结果,结束提案。如果要求介入讨论以后,依旧未达共识,则应以无共识结束提案。”本次介入讨论显系未达共识,依照规定“应以无共识结束提案”,而不是由管理员擅自决定。Sgsg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17:52 (UTC)
    • 请注意,Wikipedia:什么是共识:“共识不是全票通过”、“如果坚持一致通过,会让一些少数意见阻滞讨论进程”,本次讨论除了您一人之外,并无任何其他意见支持保留,且有多名用户(包含管理员与非管理员)表态反对保留,故显已达共识。另外提醒参与讨论之用户注意WP:AGFWP:CIVIL,对事不对人。-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0:34 (UTC)
    • 请注意,维基百科:共识:本次讨论仅有四个用户和管理员发言,其中Nivekin是提删者,根据规定其意见不计算在内,AT、J.Wong是管理员,AT是本次复核请求被针对的管理员且未参与讨论,仅有管理员J.Wong一个人发表了意见。根据维基百科:共识,“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请问管理员J.Wong一个人何以代表“绝大多数”?何以他的意见就是共识,而我的意见就不是?根据《存废复核方针》第5项“要求介入”之规定,参与介入讨论的用户应就“1维持原决、2发还、3转介、4推翻”四项提出意见。本次讨论中,仅有的两位发表意见者中,一位管理员支持1维持原决,一位普通用户支持4推翻。而您却在显无共识的情况下径行依据那位管理员的意见而决定1维持原决。请问他管理员的意见凭什么比我普通用户的意见高一等?本次讨论明明是两个意见一对一,凭什么支持他而反对我?更何况他作为负责存废复核请求的管理员,难道不应当回避?请严格依照《存废复核方针》行事。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2:43 (UTC)
  • 那就请回应本人上列之要求,一是提交连结证明关注度,一是证明此文值作例外,一是就动议至互助客栈修改指引,此案结论如何,如状况有所更动,阁下都可以再提交至本页。无谓纠缠就请适可而止。--J.Wong 2017年1月26日 (四) 15:19 (UTC)
    • 不要因为是管理员就将自己的意见凌驾于普通用户之上。您不能既参加讨论,又同时决定如何处理。根据方针,管理员应避免对自己参加的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您违规了。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5:46 (UTC)
  • BTW,就算本页无共识也是延续其原来状态,即系删除。就不要误会好了,这里无共识不是存废讨论的无共识,不会令此文恢复。--J.Wong 2017年1月26日 (四) 15:26 (UTC)
    • 这不合规定。要是这样的话干吗还规定“无共识应以无共识结束”,那应当规定“无共识即维持原决”。请注意:维持原决仅仅是有共识下的四个选项之一。维基百科对无共识结束的规定很清楚,这是对争议较大的问题留待社群讨论解决以便形成共识的法定方式。进入介入讨论也说明此问题争议较大,应留给社群充分讨论。关于介入讨论的规定并未赋予管理员超出社群共识的裁量权。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5:46 (UTC)
    • 无人说过无共识等于维持原决,本人在上面是说无共识等于维持原状。既然一开始提上来就是删除,那是次无共识自然就是维持删除。存废讨论一开始是存在,无共识自然继续维持其存在。有什么需要讨论?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03:15 (UTC)
      • 玩这样的文字游戏有意思吗?维持原决不就是维持原状不变的意思吗,这谁不晓得?存废复核方针里说得很明白,维持原决只在一种情况下可能,即社群在介入讨论中达成一个维持原决的共识。如果没有共识,管理员根本就不能维持原决(同样也不能发还、转介、推翻),而是要将页面送交无共识结束。从该方针的逻辑上说,介入讨论无共识,说明争议问题较大,送交无共识结束是为了给社群进一步深入讨论以便达成共识的机会,这是由社群决定的事,决定权在社群。这里根本就没有给管理员从中裁量得出其他结论的权力。作为管理员不应阻碍方针实施,擅自剥夺整个社群的决定权。Sgsg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2:54 (UTC)
    • 不是本人意见凌驾于其他用户意见,是既定共识必须遵守。你要么就去挑战指引,要么就交出连结,要么就要求例外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03:15 (UTC)
    • 如无新论点,本次为最后回应,亦呼吁其他用户停止回应,此案将会存档。完。--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03:15 (UTC)
      • 您究竟是管理员还是普通用户?如果您作为普通用户参加讨论,那么您无权对您参加的讨论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您是管理员,那么您并没有参加讨论,您在上面的所有留言都不计入讨论中。如果您是在参加讨论,就请按照普通用户的行为方式行事,和别人平等相待,不要显示出任何大权在握式的行为,你没权力因为不合你的意思就堵别人的嘴。Sgsg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2:15 (UTC)
      • 刚刚发现处理条目页面并宣布“讨论已完,复删”的竟然是J.Wong。请问谁给你权力处理了?维基百科:管理员明文规定“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你自己参加了讨论,又自己作出处理,这是明目张胆的越权行为!严正警告你不要欺人太甚,并立即恢复该页面!Sgs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7:15 (UTC)
      • 好一句欺人太甚呀,阿用户阁下,此文复还仅为临时,既然已判决为无共识,维持原决,此文再留于此,才是你口中的越权。坦白地说,提案上来的,十之八九,不也是想复还,按一下键即成,本人何以要在此与用户阁下来个纠缠不清。阁下不妨翻阅一下存档,看看有多少个存档有此等篇幅。阁下要继续纠缠不清下去,悉随尊便,反正浪费的时间不是我的。指引就是指引,关注度指引其实已经非常清楚,不跟从,本人才是越权。指引之下,可以做的,本人都已经说了一遍了。亦不差在再说这一次,要是你真的如此紧张这篇文的存废,就考虑一下接下来你到底应该怎样做吧。一、提交来源,以证明此文符合《关注度指引》;二、讲述此文何以应该成为例外,理应不受关注度指引规限;三、中文维基百科指引方针向来滞后,翻查英文版等同名方针指引,查阅可有修改空间;四、就有争议条款提请互助客栈方针区,发起讨论,争取共识,修改指引方针或标注解释;五、既然上面已证明“万寿路南延”是有关注度,建立万寿路南延,统合三路及各样工程资料。若然资料详尽,届时还可以尝试挑战“优良”。篇幅过长时,就可以拆分子条目。此等提议上面亦有提过,不过阁下又何尝认真回应,如此,又是否欺人太甚?如果还是想纠缠下去,浪费时间的话,请便。--J.Wong 2017年1月29日 (日) 16:47 (UTC)
      • 现在您觉得“纠缠不清”,怪委屈似的,这您能怨谁?您自己要是模范守法,又有谁愿意费这力气跟您“纠缠不清”,让您这样不高兴?再次提醒您,作为参加了讨论的用户,您无权插手处理任何有关事项!自己严重违法,不但不知悔改,还居然在这里说三道四,真不知道您还有什么颜面继续当管理员。一方面充当用户参加讨论,另一方面转头又扮起管理员亲自上阵,打压其他用户。看来维基真是个无法无天的好地方!您瞪大眼睛好好看看,维基百科:管理员的规定里说“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根本就没区分是不是临时页面。您不但在讨论里坚决要求删除,就连您上面这条留言还在大声疾呼删除,这真是恰好坐实了您故意违法!谢谢您这么坦白,我喜欢您这种直率的性格。Sgsg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18:26 (UTC)
      • 另外也谢谢您终于不再耍弄文字游戏,承认了本次判决是“无共识,维持原决”,这我也不敢不承认。在这一点上咱们已达成共识,我也认为本次判决是“无共识,维持原决”。Sgsg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18:26 (UTC)

  • 无共识,维持原决。另请双方注意WP:CIVILWP:AGF。-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1:57 (UTC)
    • 您是兴奋过度了吗?我们的共识是同样认为您在上面作出的处理决定实际上是“无共识,维持原决”,即在“无共识”的情况下决定“维持原决”,而并不是您在作出处理决定时自称的所谓依据“共识”“维持原决”。但J.Wong的意见是这种“无共识即维持原决”是合法的,而我在以上已明确表示这种决定明显不合法。然而不论如何,我们都同样认为本次讨论“无共识”,而您在作出处理决定的时候明确表示您的决定是基于本次讨论的所谓“共识”,而且此后您还为您这种处理作出了积极辩解。现在我们都认为本次讨论无共识,那么您作为管理员,当然应当承认自己上面依照所谓“共识”作出的处理决定是非法的。而且更令人高兴的是,就连您自己如今都已承认“无共识”了,真是太好了!您以后再也不能用什么共识来为您的错误处理辩解了。至于“无共识”下是否可以“维持原决”,这正是以上我和管理员J.Wong持有相反意见的地方,存废复核方针明定“维持原决”只能是在有共识的情况下作出,“无共识”便要送交无共识结束。显然您作出的“无共识,维持原决”是严重违反方针规定的错误决定,请您赶紧纠正错误吧!Sgsg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6:25 (UTC)
  • 另外管理员J.Wong君,复还页面的事还请劳驾动动手,做错了没关系,谁不会犯错误呢?只要能认真改正错误,您在我心目中还是一位好管理员的。Sgsg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6:54 (UTC)
    • 请不要纠结票数。解决一件事情的终极方法,就是阻止事情发生。如果存在来源能够佐证这个条目的关注度,就不必在有无共识上进行这种单方面要求的讨论,您可以直接创建这个条目不需经过任何讨论,所以请放下争执,放下成见,连存废讨论的“共识”也放下,我们在这里是为了让维基百科变得更好,不是来纠结这种东西的。您可相信您的编辑是有意义的?您可相信您的编辑充实了维基百科?您可相信您的条目具有实质的关注度?那就证明它!在这里用自己的手把条目的内容取回,证明您的编辑是有意义的,证明您的编辑充实了维基百科,证明您的条目具有实质的关注度!而不是浪费原本能用来令管理员好好纠正自己的时间来做这种事情。--—欢迎参观关注度不足博物馆。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1月31日 (二) 09:01 (UTC)
    • User:R96340/关注度不足博物馆/芦东路:来,请拿回去吧。这是属于您的东西。我相信您可以证明它值得作为充实维基百科的一步而继续存在。--—欢迎参观关注度不足博物馆。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1月31日 (二) 09:01 (UTC)
    • 嗨,R君早晨好!您是从哪里飞来的神人哟?条目原有的内容我早就保存了,确实不需劳烦您再通过您的用户页重复提供,非常感谢您的好意。我和管理员救地球君以及管理员J.Wong君正在就该条目的处理问题保持沟通交流,已经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希望两位管理员及早按照方针规定,各自纠正错误,以便问题顺利解决。条目千千万,单独一个条目的死活又何其微不足道、不足挂齿。哪一个维基的老编辑没有被提删的经历?唯管理员应认真遵守各项方针规定,严格按照方针规定办事,才能令人心服口服。Sgsg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9:05 (UTC)
    • 若是如此,那就别在这里吧,这里是存废复核请求,不是给他们发讯息的地方(可以让两人同时关注很方便,可是别在这里),让存档变得如此之长将对查阅造成困扰。期待维基百科的质量能有新的进展。--—欢迎参观关注度不足博物馆。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2月1日 (三) 01:43 (UTC)
    • 我是关注度不足博物馆的成立者,职责是收集具有一定质量程度,但在关注度上发生问题的条目内容。往后也请多多指教。--—欢迎参观关注度不足博物馆。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2月1日 (三) 01:43 (UTC)
    • 感谢您的热情参与!惟您也觉得此讨论有些长,而管理员现已撤销全部处理决定,待其他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所以此事似还请留给管理员与我直接交流处理为佳,不然局面或更加复杂。我已了解您提供原文内容的善意和热情,并很钦佩您辛勤且很有价值的工作,如有对原文内容的需要,我会再和您联系。Sgsg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6:24 (UTC)

  • 本人之第二次判断乃为对双方共识之误解,因此撤销。本人误解双方皆欲以“无共识,维持原决”作结,故作该判断。然而对于应如何将本案作结双方基于对规则之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之意见,本人不宜偏废一方,因此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员判断。然而如果双方能达成共识是最好的。以上。-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02:57 (UTC)
    • 感谢您善于倾听、勇于修正,经过不断交流和沟通,我感到您确实是一位有水平的管理员。应当指出的是,这从来都不是我和J.Wong两个人之间的事,而是处理本次介入讨论的管理员应如何遵照方针结束本次介入讨论。J.Wong的事是关于他混淆自身普通用户与管理员身份的问题,和您的问题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您现已撤销第一次及第二次处理决定,改为无结论状态,并“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员判断”,我也认为这可能会是个好的选择。我很乐意配合其他第三方管理员积极处理。另请明确指出您交由处理的其他第三方管理员是哪位管理员,不然以下若出现好几位管理员,其身份以及权责恐难区分。再次感谢管理员救地球君!Sgsg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6:24 (UTC)
      • 抱歉无法指定管理员,毕竟大家都只是志愿者,我并不能规定谁来处理。不过权责区分的问题,其实只要该名愿意且有时间处理的管理员说明清楚即可,应无大问题。-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1:44 (UTC)
      • 感谢您的说明,我明白您的意思了。也就是说需要等待有意愿处理的管理员前来处理,但何时会来尚不确定,也可能会需要一段时间。既然是这样,那么可能最近我会较少关注本页。希望接手的管理员前来时,请务必来我的留言页通知我,以便重新开始交流。不要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悄悄作出处理哟。非常感谢!也再次感谢管理员救地球君,辛苦啦。Sgsg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9:53 (UTC)
  • 难得终于见到阁下正式回应了本人根据《关注度指引》的论点。“莫名其妙。您究竟读没读过之前的讨论及提删理由?提删者的提删理由是“有效介绍”,而不是您所说的“独立于主题实体”。除了您之外,也并没有任何人认为“独立于主题实体”这一条是问题。您如果想对原讨论发言,也应围绕“有效介绍”这一问题进行有效表态。更何况本次讨论针对的是管理员在无共识的情况下对原讨论的错误处理,不符合维基的规定,您应当就该程序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发言,而非又重新返回原讨论。原讨论已经以无共识结束了。另外所谓“新闻稿”是指分发给新闻传媒(报章、杂志、电台、电视台(电视网络)、通讯社)以起宣传效果的通信文件。本条目来源里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您所谓的“新闻稿”,所有政府文件均刊登在政府网站上,而且只是该路的施工进度报告、规划及招标公示。您自己歪曲解释有关概念,然后对自己幻想出来的问题痛批一气,窃以为很不可取。”其实我真的想问你一句,你究竟有没有看清楚关注度指引的要求?《关注度指引》︰“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而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接着就已经有数个小节详细解释此句之中的关键字眼。除了有效介绍,来源独立与否,都是关注度指引的要求。这点非常清楚。该等报告及新闻稿全部出自政府部门,怎会符合关注度指引独立于主题的要求?你自己都晓得说“政府文件”了。其他独立于政府的媒体报导就通通介绍“万寿路南延”。如此,没有一个管理员可以推翻存废讨论议决而复还此页。现在和平君撤回决定,本人就坦白一句,本人从来不认为此案需要社群介入。正如之前所讲,关注度指引已经写得非常清楚。上面所谓的“讨论”是否无共识,本人毫不在乎,本人所在乎者是此文所经历的存废程序是否妥当,存废决定是否合符指引。如果本人介入得太早,以致阁下有所误会,本人谨此致歉。如果真的要讨论,本人希望环绕此文是否符合关注度指引。--J.Wong 2017年2月3日 (五) 08:36 (UTC)
  • 候复良久,尚无回应,结以待续。--J.Wong 2017年2月14日 (二) 04:58 (UTC)
其他来源 随便一搜就有。多日没关注,今日发现闹剧竟然还没收场,wiki-zh还要闹哪样?——忱鸞留言? 2017年2月16日 (四) 04:29 (UTC)

以下是其他宗教在wiki的连接。 https://zh.100ke.info/wiki/%E4%B8%80%E8%B2%AB%E9%81%93—125.227.216.91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00:47 (UTC)

一贯道法鼓山念法真教天帝教这些在wiki页面也是一样的写法,为什么他们能这样写呢?他们也是有教义、创立历程和参考文献。我所使用的文献是经证实的。如庆北大学所提供的资料。 如果要换版面写请您协助指引。—125.227.216.91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08:52 (UTC)

“认知科学是一门仅约二十岁的综合科学,它包括了生物学、心理学、细胞学、大脑学、遗传学、进化论、语言学、电脑人工智能学等等学门领域,其目标在探讨人类生命、精神方面的问题,例如,资讯如何经由感官输入,如何处理,如何储存与运用,及与遗传、进化的关系等等问题,在此学者并发现: 1. 从一九三年代起被广泛釆用的科学方法逻辑实证法,仅有局部的应用价值,对认知科学而言,不仅不适用,甚至有其重大缺失。客观的观测既不可靠,主观的臆测又不能釆用,而所谓的直观 intuition 又不容易界定,于是找寻适当能被接受的科学方法,便成了新的问题。 2. 经由过去五年学界与高僧们多次的学术座谈,科学家发现,居然有一个不为西方科学家所知,而却是极老的学门领域,具有多种系统化的方法,及运用经由禅定的训练产生更为深刻的直观,来开发人类的心智,开发人类的内心世界。”以上是节录自"心智科学"一书由陈履安先生所写的序。

当今很多现象已经无法由单一的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所涵盖,所以需要各种综合学门交替运用来解决问题,心智科学是在认知科学的基础上,运用藏传佛教对心与意识的特有方法,来达到这类目的。

廿世纪70年代,哈佛医学院的Dr. Herbert Benson对一些西藏喇嘛的"拙火"修行感到好奇,进而促成1979年一群医学、心理学教授到印度进行各种研究,而实验的结果与讨论,分成几次座谈的方式记录下来,整理成"MondsScience: An East-West Dialogue" 及 "Gentle Bridges"两本英文著作,之后在台湾由众生出版社发行中文版本,分别为"心智科学" 及 "揭开心智的奥秘"两书,此为"心智科学"一辞的由来。

藏人对心、意识这方面事物的研究称为“内观学”,类似西方的心理学,但是最大的不同点在于:藏传佛教对于意识这个部分有非常严谨的理论以及对自我的训练,强调对意识的研究必须经由自身的实验才能得到证实。借由哈佛等西方名校教授的研究实验,这种古老的东方技巧逐渐被西方世界所接受,静坐(Meditation)即是最广泛的例子。近来人工智能、机器人成为热门话题,人类是否会被机器人取代,就看机器人何时会有"意识"(conscious),因此弄清楚人类意识的来龙去脉变得非常重要。我之所以想写这篇主要是因为越来越多学校都设有心智科学相关科系,这类大专院校对人类的脑波、意识、心、神经系统、甚至虚拟现实、人工智能领域进行各种研究,也获得丰硕的成果,但是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对"心智科学"做出详细的解说,因此才提出此文。


补充说明:

1.本人念的是物理系,对近代物理(Modern Physics)稍有涉略,最新的双狭缝实验、量子纠缠,实验结果似乎跟实验者的意识(心智)有很大关连。

2.前述的两本英文书是哈佛大学教授跟达赖喇嘛的对话,如果事涉敏感我可理解,但请告知如何修改。

3.关于多方来源我并没有确实的资料,但是欧美相继推动的脑科学计划"BRAIN Initiative" & "Human Brain Project" 不知是否可以算的上?

4."心智科学"非我个人见解,也非我的原创研究,至于关注度我无法提共资料。

5.另外想请教,如果此文改放在维基教课书是否适当?因为我先前贴在那边的也都被删除了。 sjho留言2017年2月16日 (四) 18:38 (UTC)

竟然显示不出来, 囧rz...-—欢迎参观关注度不足博物馆。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2月25日 (六) 08:53 (UTC)
这是零宽空格的一个重新导向页。标题就是零宽空格本身--—欢迎参观关注度不足博物馆。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2月25日 (六) 08:55 (UTC)

现时参与维基的人已经少,你的观点只会赶走有心贡献维基的人。

--Wpcpey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04:29 (UTC)

  • 状态:   复还
  • 链入页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复
  • 复核理由:有文献这样使用。中立性不是删除重定向的理由,见WP:R。另外可以参见en:WP:RNEUTRAL:"Just as article titles using non-neutral language are permitted in some circumstances, so are redirects. Because redirects are less visible to readers, more latitude is allowed in their names. Perceived lack of neutrality in redirect names is therefore not a sufficient reason for their deletion."—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07:11 (UTC)
    • 根据WP:VAND的定义,VAND是指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既然重定向方针不要求重定向标题保持中立,那么如何认定匿名用户是出于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的目的而做出此编辑的呢?是故,明显不符合G3之要求。--Antigng留言
    • 此重定向既有来源支持,而且亦不符合破坏定义及“破坏性重定向”一段,遂翻原决,并予以复还。--J.Wong 2017年2月28日 (二) 10:27 (UTC)

--Wpcpey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01:05 (UTC)

--Wpcpey留言2017年2月27日 (一) 10:53 (UTC)

只用了一天就驳回保留?对编者公平吗? 《100毛》开网台恶搞无线新闻此连结已有效介绍。起初是决定保留的。维基百科愈来愈令人心淡--Wpcpey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2:37 (UTC)

我在这个模板创立后又另外创立一个模板,但名字一样,我创立了一个较新的模板(最新版),但过几天却不见了,只剩下原本的。—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篮球爱好者对话贡献)于2017年3月1日 (水) 13:47‎ (UTC)加入。

I made this page by mistake. Can you delete it.—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Maggielt对话贡献)于2017年3月1日 (三) 12:47‎加入。

如题,模板无法编辑,若需编辑,就自动建立新的模板。

请细阅《关注度指引》段二,以悉何为所需来源。--J.Wong 2017年2月24日 (五) 08:31 (UTC)

  • 状态:   驳回
  • 链入页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复
  • 复核理由:央视国际视频通讯有限公司是CGTN旗下通讯社,稿源是CGTN NEWS,已经签约国际上100多家媒体,和美联社,路透社有着新闻交换协定,不需要用维基百科宣传自己,我只是把维基百科不完全的页面补上去,因为关于CGTN和CCTV的条目大多非专业媒体人士编辑,所以有疏漏,但这不代表这些被疏漏的信息不存在。详情请见CGTN官网说明和相关链接,另请参见新华网关于“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环球电视网)”内组织架构的新闻: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2/30/c_1120224224.htm ,还有CGTN官网右下角的相关链接https://www.cgtn.com/ http://cctvplus.com/—CCTVNEWSCONTENT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07:27 (UTC)
  • 有鉴于遣词用字有违中立客观,确为广告,有违《收录准则》,是次删除符合《快速删除方针》,遂驳回所请。--J.Wong 2017年3月7日 (二) 08:43 (UTC)
  • [339]见到民福阵线的投票意向:不投梁振英,其他人选未有意向,不排除白票。可见民福阵线反对梁振英连任
  • [340]可证明上文所述,换特首为民心所向

民福阵线发言人、任职社工20年的赖仁彪解释,今届因与其余5个团体协调出选,希望能全取60席,会再讨论会否捆绑式票投同一特首候选人,但他表明“民福阵线”反对梁振英连任,认为换特首是民心所向

  • [341]民福阵线设立的YouTube Channel,引言有这样的一段话:

香港需要什么?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社会撕裂;说好了的普选,以人大 8.31 落闸;举世瞩目的雨伞运动, 强权以催泪弹、警棍及检控回应 。

贫穷、长期轮候公屋及㓥房家庭,有增无减 !全民退休保障 ,走数!福利规划 ,无期!整笔过拨款 ,祸患蔓延!剑桥之后,还有康桥!轮候院舍,是生前死后!

可见民福阵线认为梁振英上任以来引来市民不满,社会撕裂日渐增加

  • [342]2011年“民福60”时期开设的博客,引言有云:

我们希望这是最后一届(注:此处是指2012年香港特首选举)的小圈子的特首选举,我们有需要、有机会也有责任,拣选一位有魄力、有勇气,怀抱民主、公义和关爱等核心价值的特首,带领香港落实全面普选,缩减贫富差距,令经济增长带来公平的社会发展,与公民社会建立积极的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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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先恢复原来的页面、将其不留重定向地移动到关注度不足博物馆下方,并重新创建原本的重定向页面。如此一来就能够保留历史记录。

我只是希望能确认这么做的可能性。如果不能够这么做的话,我愿意放弃关注度不足博物馆的想法。——欢迎参观关注度不足博物馆。以上有签名的留言由R96340对话)加入。 2017年3月7日 (二) 15:20 (UTC)

阁下可参考Bluedeck做法。--J.Wong 2017年3月8日 (三) 14:27 (UTC)
Special:Permalink/43594363,请自取。另外,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11/20明显无删除共识,因此我将将其历史版本复还。-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加入维基Telegram群 2017年3月13日 (一) 02: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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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本页面意为用来纪念,但实际上不带任何宣传、宣扬的字眼,若有宣扬字汇出现,愿意依规定做修改,因教授已逝世,

本页面的创见并不会有任何学生、厂商招揽的效益 由于教授在液晶、高分子届有相关知名度才创立本页面,并会附上教授的著作等资讯佐证。 惟资料庞大,不可能一夕之间完成编辑至尽善尽美,请给予一段时间补充资料。—Combaga留言2017年3月15日 (三) 01:37 (UTC)

@Brianiris:1. 请提供已被删除的页面的标题:2. 如阁下其实是想提报破坏事件,应到WP:VIP提交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7年3月18日 (六) 06: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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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为台湾摇滚乐团信乐团键盘手,属于公众人物。在网站上也有许多资料可查询,想帮他把资料再维基理纪录的更完整,为何会被删除,烦请复核—ETBFU留言2017年3月20日 (一) 02:55 (UTC)
  • 版权审核以后,管理员认为再无侵权疑问,于是乎移至主条目空间。唯另一位管理员认为是广告,于是乎快速删除。翻查既删,确实犹如广告,符合《快速删除方针》,乃驳回所请。请参考其他同类条目,重撰此文。首段应避免点列。此人出道十五年,内文则应客观并确切地反映其经历。条目并不应单纯罗列其作品。--J.Wong 2017年3月20日 (一) 06:30 (UTC)

已把相关讨论加入互助客栈,欢迎参与讨论。——Morgan Siu留言2017年3月20日 (一) 13:19 (UTC)

Daiquping留言2017年3月26日 (日) 09:15 (UTC)

既有来源,符《关注度指引》,乃翻原决,并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3月26日 (日) 12:36 (UTC)

2017年3月30日 08:42:23—昏暗槐花留言2017年3月26日 (日) 19:49 (UTC)

commons:Category:Ruhollah Khomeini有大量自由版权作品可用(包括该人不同年龄时期的肖像照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29日 (三) 11:45 (UTC)

以及媒体报导1: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1714 媒体报导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hina/20161129/55973271 颜怡平Facebook粉丝团:https://www.facebook.com/ipyen.tw/ 三立华剧-只为你停留粉丝团:https://www.facebook.com/SETJustForYou/?fref=ts

             全部以資訊傳達為主,而非以廣告宣傳為目的
             此外,其他間徵信社(台達徵信社、安心專業徵信社)似乎沒有這樣的問題?—Liidda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05: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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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之前已做修正,也与管理员通过书信,确认已无侵权或版权问题,但还是被快速删除。管理员请我在重写。附上最后与管理员的通信内容,请查核。

Emi Lee君台鉴︰ 此文经过版权审核以后,管理员认为再无侵权问题,于是乎就将新稿移往主名字空间。岂料之后,有另一位管理员认为是广告,符合《快速删除方针》[1],那就速删了。阁下可以再次创建,不过建立之前,请参考其他同类条目,勿于首段点列。文中提到其出道十五年,然而简介只有四句。请客观而确切地反映及介绍其经历。—ETBFU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08: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