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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 (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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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13世紀—1319年),字清卿清州河北省青縣)人,元朝大臣。元武宗時中書右丞。

劉正少習吏事。至元初年,闢為制國用司、尚書省戶部、樞密院等處充任令史,以辦事精明著稱。至元八年(1271年),大都運司負課銀五百四十七錠,將要歸罪於轉運使。劉正再三查驗,發現是司庫辛德柔貪沒,於是案情大白。至元十五年(1278年),擢升為左司都事。後來升為左司員外郎。至元十九年(1282年),阿合馬倒台,劉正因為廉潔沒有和其他僚屬一樣作為阿合馬私黨獲罪。至元二十年(1283年),擔任參議樞密院事。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擔任戶部尚書,因事辭歸。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再擔任戶部尚書、參議中書省事。元成宗時,歷任同僉樞密院事、雲南行省江西行省江浙行省左丞。大德十一年(1307年),元武宗即位,歷任中書左丞、中書右丞。至大二年(1309年),辭官回家。元仁宗即位,召他回朝議政。他提出開言路、慎賞罰、節財用、辨正邪等建議。擔任平章政事、議中書省事,當時鐵木迭兒和章閭主張經理民田,即延祐經理,增加茶鹽課額,他極力反對。諡號文宣。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元史·卷176》,出自宋濂元史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元史/卷201》,出自柯劭忞新元史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