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廣州冼村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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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廣州冼村殺人案又稱「7·31」冼村殺人案,是發生於2005年7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冼村的一起命案,共有3人遭到殺害。

案情[編輯]

湖北石首人羅先華於2005年3月來到廣州後染上毒癮,經常向來自重慶的李某[1]購買毒品白粉。但高昂的毒品價格使得他經濟拮据。羅先華便打算向李某借錢。2005年7月30日19時,羅先華與同鄉王剛來到李某位於冼村范陽大街24巷的出租屋向其借錢,李某拒絕。羅先華大怒,掏出匕首刺死李某。(不過根據廣州中院的說法是羅先華有預謀搶劫刺殺李某)李某女朋友賴某發現後大叫,羅先華命令王剛將李某女友賴某控制住。此時又有一名女子蘭某進屋後大喊,羅先華又命令王剛殺死進屋女子蘭某。李某女友賴某也被殺死。隨後羅先華與王剛搶走現金3000多元,行動電話3部,戒指3枚後逃回湖北石首。7月31日19時,房東來收租時發現三具屍體,於是報警[2]。經法醫鑑定,李某和蘭某身上的刀傷各有15處,賴某6處。2005年8月9日、10日,警方在石首先後抓獲羅先華和王剛[3][4]

2005年11月8日,廣州中院開庭審理冼村殺人案。11月25日,廣州中院二法庭判處羅先華、王剛二人死刑。受害者李某家人獲賠10萬餘元,蘭某父母因為喪失工作能力,獲賠39萬餘元[5]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