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駐立陶宛代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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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表為中華民國立陶宛共和國歷任代表名錄。兩國無邦交

代表機構[编辑]

1991年11月7日,中華民國外交部政務次長章孝嚴訪問立陶宛時曾與國際經濟部德语Ministerium für internationale Wirtschaftsbeziehungen der Republik Litauen艾立斯凱諦斯德语Vytenis Aleškaitis簽署《互設貿易代表團協定》,[1]但後來未能實現。

2021年7月20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吳釗燮宣布將在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The Taiwanese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Lithuania),是繼索馬利蘭之後第二個以「臺灣」冠名的代表處,亦是繼斯洛伐克之後,相隔18年再次於歐洲設處,更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邦交國中,唯一以「臺灣」冠名設處。[2][註 1]11月18日,正式成立並掛牌運作,門牌上並嵌有中華民國國旗,首任代表為黃鈞耀[3][4]

歷任代表(2021年至今)[编辑]

自2012年9月1日起,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5][6][註 2]

姓名 任命 到任 離任 外交銜級
對外名義
外交職務
本職職務
備註
黃鈞耀 2021年11月[3] 2021年11月[8] 2024年1月 代表 特命全權大使 駐拉脫維亞
2021年11月-2022年3月
王雪虹 2023年11月[9] 2024年1月 現任 代表 特命全權大使

注釋[编辑]

  1. ^ 有報導指稱此代表處是「第一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邦交國中以「臺灣」為名設立的外交機構,但之前已有駐巴林代表處駐利比亞代表處駐玻利維亞代表處等館處以「臺灣」為名,但後來都改名或遭裁撤。
  2. ^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任總領事銜處長。[7]

參考資料[编辑]

  1. ^ 《中華民國8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0). 
  2. ^ 以「台灣」為名設立陶宛辦事處創在中國邦交國首例 吳釗燮:台歐連結再進一步. 蘋果新聞網. 2021-07-20 [2021-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8). 
  3. ^ 3.0 3.1 歐洲司. 我「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正式設立,台立實質交流合作開啟新頁.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年11月18日 [2021年11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1月18日). 
  4. ^ 駐外館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8). 
  5.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5). 
  6.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14-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3). 
  7.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年6月13日 [2021年12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2月15日). 
  8. ^ 《中華民國110年外交年鑑》〈附錄十 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08-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8-12). 
  9. ^ 黃雅詩. 歐洲司長姚金祥將駐英 王雪虹任駐立陶宛代表. 中央通訊社. 2023-11-03 [2023-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5). 

參見[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