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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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永功(1154年—1221年),原名完顏允功(完顏惟功),女真名完顏宋葛(廣孫),为金朝皇族金世宗完顏雍的第五子。生母張元妃,同母兄完顏永中

永功勇健,涉書史,好書畫。大定四年(1164年),以他為鄭王,後爲隋王、曹王。十五年(1175年),為刑部尚書。十八年(1167年),為大興府尹。二十三年(1183年),判東京留守、河間府尹、北京路|北京留守。二十五年(1185年),為御史大夫。次年,判大宗正事。二十九年(1189年),金章宗即位,為判平陽府事,為冀王,判濟南府事,山東西路把魯古世襲猛安。明昌二年(1191年),為判廣寧府事,進封魯王。承安元年(1196年),進封郢王,次年,判太原府事。泰和七年(1207年),改為西京留守,八年(1208年),判平陽府事。大安元年(1209年),為譙王,判中山府事。次年為越王。死後諡號忠簡

传記資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