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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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永功(1154年—1221年),原名完颜允功(完颜惟功),女真名完颜宋葛(广孙),为金朝皇族金世宗完颜雍的第五子。生母张元妃,同母兄完颜永中

永功勇健,涉书史,好书画。大定四年(1164年),以他为郑王,后为隋王、曹王。十五年(1175年),为刑部尚书。十八年(1167年),为大兴府尹。二十三年(1183年),判东京留守、河间府尹、北京路|北京留守。二十五年(1185年),为御史大夫。次年,判大宗正事。二十九年(1189年),金章宗即位,为判平阳府事,为冀王,判济南府事,山东西路把鲁古世袭猛安。明昌二年(1191年),为判广宁府事,进封鲁王。承安元年(1196年),进封郢王,次年,判太原府事。泰和七年(1207年),改为西京留守,八年(1208年),判平阳府事。大安元年(1209年),为谯王,判中山府事。次年为越王。死后谥号忠简

传记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