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時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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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時賢

大明直隸東明縣知縣
籍貫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字號 字國用
出生 戊寅年十一月初一日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逝世 卒年不詳
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配偶 娶戴氏,繼娶朱氏
親屬 (子)操可久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操時賢(1518年—?),字國用,號雙峰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江西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進士[1][2]。刑部觀政,授祁門縣知縣,四十年(1561年)復除東明縣知縣,政績卓著[3],卒於官。

家族[编辑]

曾祖操顒,訓導;祖父操詳;父操豫,母葉氏[4]。弟操時泰、操時俊(生員)、操時達、操時憲。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畿輔通志》:操时贤,江西浮梁人,进士,嘉靖间知东明县,廉平公慎,首屏猾吏,清三省贼巢,殲其渠魁,课农导士,一方称乐利焉。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錢同文
明朝直隸祁門縣知縣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上任
繼任:
孫光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