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糾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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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糾謬》20卷,吴缜所撰,在四川为官之日所作。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由侍读胡宗愈呈表朝廷,刊行于湖洲

概要[编辑]

「新唐書糾謬」將《新唐書》中的謬誤,分列為二十門:

  • “以無為有”
  • “似實而虛”
  • “書事失實”
  • “自相違舛”
  • “年月時世差互”
  • “官爵姓名謬誤 ”
  • “世系鄉里無法”
  • “尊敬君親不嚴 ”
  • “紀志表傳不相符合 ”
  • “一事兩見而異同不完”
  • “載述脫誤”
  • “事狀重複”
  • “宜削而反存”
  • “義例不明”
  • “先後失序”
  • “編次未當”
  • “與奪不常”
  • “事有反闕”
  • “事有可疑”
  • “字書非是”

吴缜自叙道:“缜以愚昧,从公之隙,窃尝寻阅《新唐书》,间有未通,则必反覆参究;或舛驳脱谬,则笔而记之。岁时稍久,事目益众,深怪此书抵牾穿穴亦已太甚,揆之前史,皆未有如是者。”王明清挥麈录》認為這是一本“报宿怨”之書:

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引用此记载,沿襲至清朝如故。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四則認為:

今人陈光崇曾贻芬則認為二說属无稽之谈。吴缜是治平(1064年—1067年)年间进士,距嘉祐五年(1060年)新唐書完成之書已有4年之久,王明清的报宿怨说不能成立。吴缜父吴师孟“历中进士及第”[1],與王安石同年中舉[2],即庆历二年进士(1042年),歐陽脩于至和元年(1054年)初入史局,距吴师孟登第已长达十二年之久。故此說亦不能成立[3][4]

注釋[编辑]

  1. ^ 《成都县志》
  2. ^ 宋史翼》卷二谓“王安石当国,与师孟同年生也”
  3. ^ 陈光崇《吴缜事迹考辨》,载《中国史学史论丛》
  4. ^ 曾贻芬《宋代对历史文献的校勘》,载《史学史研究》1992年第 3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