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遊覽車劫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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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遊覽車劫持事件
位置 中華民國臺灣
新竹縣竹北市
日期2001年6月23日
目標一般民眾
武器改造手槍
死亡
受傷
主謀張文亮、莊寶雲

新竹遊覽車劫持事件,為2001年6月23日,發生於臺灣省新竹縣,一宗因為不滿政府機關處理態度,而於搭乘客運途中的劫持事件。張文亮、莊寶雲夫婦因懷疑司法不公,共謀在2001年6月23日上午10時許,在新竹縣竹北交流道,搭乘由曾德光駕駛的遊覽車前往台北市,欲北上向法務部陳定南投訴。

張文亮持預藏的改造手槍向司機曾德光表示要劫車,期間曾德光曾試圖以不認識路為由拖阻,立刻引來莊寶雲一頓怒斥,並遭莊以空飲料瓶丟擲,曾因此被迫遵照被告二人指示駕駛。行駛到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靠近酒泉街口時,與獲報的警方自此展開四小時的對峙。

下午5時40分許,陳定南應約來到現場,並經警方安排到遊覽車旁,莊寶雲從車窗看見陳定南已到,立刻要求曾德光打開車門,莊隨後下車向陳定南跪遞陳情書時,待命的警力攻堅,順利逮捕張文亮,並成功救出被挾持的十四名人質。士林地檢署依挾持交通運輸工具罪嫌將兩人起訴,並分別具體求處七年徒刑。最後,士林地方法院依判處張文亮有期徒刑5年,莊寶雲有期徒刑4年。[1][2]

參考文獻[编辑]

  1. ^ 許佳詩; 顧元松. 台灣經驗/張文亮夫婦90年挾持遊覽車 14人質均安.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2010-08-24 [2013-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2). 
  2. ^ 胡守得. 挾持遊覽車案 張文亮夫婦被求刑七年. 自由時報. 2001-08-15 [2013-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