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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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應文,字子修,號鳳麓南直隶常州府无锡县軍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编辑]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应天府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擢工科给事中[1],升刑科左给事中,二十七年(1599年)代徐觀瀾查勘东事[2]。歴礼科给事中,官至刑科都给事中[3],所上封事如绳潞藩,停使祛税,恶宥累臣,皆持大体。于妖言事论救诸谏臣尤力[4],进南京太仆寺少卿,予告归[5]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万历二十四年十月,工科给事中杨应文奏乞查 陵工预支工价银,核实收以清蠹弊,章下工部。
  2. ^ 万历二十七年四月辛亥,遣刑科左给事中杨应文代徐观澜查勘东事。
  3. ^ 万历二十九年三月甲辰,刑科都给事中杨应文等劾奏陈奉,乞还王之翰邸宅、原职,免何栋如拏问,并急选老成内臣往代奉,以救此一方民。不报。
  4. ^ 万历三十一年十二月壬寅,有旨:令票发锦衣卫问过犯人沈令誉,会同该科及原题御史再行研审。辅臣因言有该科都给事中杨应文、给事中钱梦皋、御史康丕扬称说沈令誉等犯人干系侍郎郭正域,乃彼三人所参发,今预此狱,宽之必疑为纵奸,急之必疑为修怨,不若付于事外之人,始为虚心详慎,臣等颇然其言,具两票上请,一照初九日 圣谕,竟送厂审;一拟发刑部,令其研审得情,送厂再审以后,皆待府部九卿科道等官会审。伏祈 圣裁。
  5. ^ 万历三十六年十一月,准南京太仆寺少卿杨应文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