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所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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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所蘊(?—?),字子有,直隶松江府上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二甲進士,授南刑曹,历员外、郎中。性方严,有坐法当讯者,介大司寇及所蕴座师为关说,所蕴卒按其罪,有铁面郎之目。调南选郎,参藩江岳[1],副宪大名,所至有声。督学中州[2],谢绝请托。寻擢参政,分守大梁,有奸弁上疏请核河南羡帑者,乘驿按问,同事震慑,所蕴折服之,弁坐妄言罪。未几乞休,后起山西按察使,疏辞,复起南京太仆寺少卿,甫半载归[3]。地方有大利弊,往往以片言指陈当事,郡邑重之,卒年八十四。[4]

著作[编辑]

著有《竹素堂藏稿》。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万历二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升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陈所蕴为湖广右参议兼佥事、岳州江防兵备,直隶永平府知府马崇谦为湖广副使、归施兵备,山东右布政使张思忠为河南左布政使。补原任广西左布政使王续之于湖广,福建副使徐即登为本省左参政、分守福宁道。
  2. ^ 万历二十六年五月,升湖广参议陈所蕴为河南副使,广西知府卢泮为四川副使,广东参议周应治为云南副使,湖广参议丁继嗣、兴化知府陈王庭俱江西副使,山东参议卢传元、莱州知府杜潜、杭州知府季东鲁俱狭陕西副使,永昌知府陈应魁、韶州知府谢台卿俱广西副使,刑部员外郎林掖章为湖广佥事。
  3. ^ 万历四十五年四月,南京鸿胪寺卿等官余启元等自陈不职, 上命俱照旧供职,陈所蕴准致仕。
  4. ^ 嘉庆《松江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