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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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堯民仲皥,號太樸陕西漢羌衛(在汉中府南郑县)官籍直隶灤州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登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三十三年任山西蒲州知州[1],三十七年任河南禹州知州,時尚寛厚,玩愒成風,宗室交横,民不聊生。堯民性廉直,察吏之作奸者,立寘重法。民之逋賦,半系收者乾没,嚴以比之,侵欺不得行。锄强扶弱,小民始有生氣。以强项忤當道意,為里豪所诬,論劾,乡民李登仕等诣阙訟冤,吏部尚书孫丕揚為之歎息,覆疏有“衆服刚明”之语,升山東東昌府知府,仕终湖廣副使[2][3]

参考资料[编辑]

  1. ^ 周景柱《蒲州府志·卷之六》
  2. ^ 《禹州志》
  3.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王尧民,太朴,诗三,甲戌四月二十八日生,汉中卫官籍直隶滦州人,甲午十四,会二百三十三,三甲三十五,户部政,乙巳授蒲州知州,己酉伏除河南禹州知州,辛亥降,甲寅补山西布政司经历,乙卯升彰德府推官,庚申升刑部四川司主事,辛酉升广东司员外,本年升浙江司郎中,壬戌丁忧,甲子补本司,本年升东昌知府,丁卯升四川付使,本年致仕,己巳起湖广付使,辛未考察。曾祖臣,指挥使;祖光祚,指挥使;父屏,举人。
  • 《河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