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區劃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福州市行政區劃和隸屬關係在歷史上有多次變更。

歷史沿革[编辑]

西晋至清朝时期[编辑]

陈宝应割据时期的晋安郡(564年)
李仁达割据时期的威武军(946年)
吴越国统治下的彰武军(957年)
  • 晋朝,为晋安郡,领辖原丰、侯官、新罗、宛平、同安、罗江、晋安、温麻8县。原丰、侯官两县都为晋安郡郡治(今福州市鼓楼区)。
  • 南朝,为晋安郡,领辖原丰、侯官、晋安、罗江、温麻5县。时,为晋安郡,领辖原丰、侯官、罗江、温麻4县。时,历名晋安郡、闽州丰州。领辖原丰、侯官、罗江、温麻4县。
  • 隋朝,历名丰州、泉州、闽州、建安郡。领辖(原丰县改名闽县)、建安、南安、龙溪4县。
  • 唐朝,建置名称屡改,行政区划也多有变动。武德元年(618年),名建州,继而改名泉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长溪5县。圣历二年(699年),置万安县,辖县增至6县。州治在闽。景云二年(711年),改名闽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长溪、万安6县。开元十三年(725年),改名福州,领辖闽、侯官、长乐、连江、长溪、万安、古田、尤溪8县。天宝元年(742年),改名长乐郡,所辖8县同上,万安县改名福唐县。乾元元年(758年),复名福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长溪、福唐、古田、尤溪、永泰9县。
  • 闽国初期,福州领辖闽、侯官、长乐、连江、福唐、长溪、古田、尤溪、永泰、闽清10县。大闽龙启元年(933年),称长乐府,辖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原福唐)、长溪、古田、尤溪、永泰、闽清、永贞、宁德、德化、顺昌,计14县。闽天德三年(945年),称南都,领辖福、泉、建、汀、漳、镛(今将乐)、镡(今南平)7州和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长溪、古田、尤溪、永泰、闽清、永贞、宁德、德化13县。吴越国统治时,俱称福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长溪、古田、永泰、闽清、永贞、宁德11县。
  •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福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长溪、古田、永泰、闽清、永贞、宁德11县。太平兴国六年(981年),增辖怀安县,计辖12县。淳祐五年(1245年),增辖福安县,福州计辖13县。
  • 至元十五年(1278年),福州路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长溪、古田、永福(原永泰)、闽清、罗源(原永贞)、宁德、怀安、福安13县。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州路辖福清州、福宁州2州和闽、侯官、连江、长乐、古田、永福、闽清、罗源、怀安9县。
  • 明朝初年,福州府辖闽、侯官、怀安、连江、长乐、古田、永福、闽清、罗源、福清、福宁、福安、宁德13县。成化九年(1473年),减辖福宁、宁德、福安,福州辖10县,至此福州十邑已經初具雏形。万历八年(1580年),怀安县并入侯官县,福州府辖9县。

明、清两朝福州府治和闽县治、侯官县治都在福州城区。当时的福州城区,城内以南大街为界,东半城属闽县,西半城属侯官县;城外南台以东属闽县,以西属侯官县。城内宣政街至还珠门(鼓楼前至东街口)、还珠门至南门兜(通称南街)两段街道(今八一七北路)为闽县、侯官县合治。清末闽县、侯官县都设区治理:闽县分治城内区、南台区和下渡区。城内区又分为:北段(华林坊、钱塘巷一带)、中段(鼓楼前一带)、南段(南大街一带)、东段(东街、旗汛口、法海寺一带)、旗界段(东门大街、汤门大街、河西街、河东街一带)五段。城内井楼门、汤门、东门、水部门、南门五城门均属闽县城内区管辖。南台区分南台、水部两段。下渡区以藤山(仓前山)为首段,泛船浦以下为第二段,江边一带为第三段。侯官县分治城内区、浦东浦西区(南台)和上渡区。城内区分为:东段(宦贵巷一带)、西段(西门大街一带)、北段(府直街、北大街一带)、中段(总督口、小龙湫一带)、南段(南大街、杨桥巷、南后街、光禄坊一带)五段。

中華民國第一次统治時期[编辑]

  • 民国成立后,福州为福建省省会。民国元年(1912年),废福州府,闽县、侯官县合并为闽侯府
  • 民国二年(1913年),闽侯府改为闽侯县。福州为省城,亦为闽侯县治,由省会警察局(后称福州警察局)和闽侯县共管。

中華共和国時期[编辑]

  • 中华共和国元年(1933年)12月13日,以闽侯县城关及周边地区成立福州特別市。同时,设立闽海省,省会设在闽侯县。
  • 中华共和国二年(1934年)1月16日,中华共和国丧失对福州的控制权,福州特別市和闽海省随之废除。

中华民国第二次统治时期[编辑]

  •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福州城区分为鼓楼、西门、华林、西洪、大根、虎节、道山、南门、东门、茶亭、小桥、上杭、大义、双洲、苍霞、后洲、中选、瀛洲、水部、仓山、崇圣、舍人、上渡、下渡等24个镇。

大日本帝国第一次统治時期[编辑]

中華民國第三次统治時期[编辑]

  •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4月,成立福州市政筹备处[1]

大日本帝国第二次统治時期[编辑]

  • 日本昭和十九年(1944年),大日本帝國第二次統治福州,成立福州市政委員會

中華民國第四次统治時期[编辑]

  •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福州市政府成立,辖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5区。区设区公所,撤销原来的镇,区公所下设保。鼓楼区公所下辖26保,保下设400甲;大根区公所下辖30保,保下设473甲;小桥区公所下辖27个保,保下设760甲;台江区公所下辖28保,保下设629甲;仓山区公所下辖24保,保下设467甲。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编辑]

  •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福州市仍为福建省省会,辖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5区。12月,林森县的松鼓、双岳、西豹、净屏、双湖、白湖、开闽、平远、江南、江北等10个乡划归福州市管辖。福州市人民政府乃增设鼓山洪山两区。从林森县划入的松鼓乡和双岳乡划为鼓山区;西豹、净屏、开闽、平远等乡和鼓楼区的洪山、凤凰、陆庄三个保划为洪山区;从林森县划入的江北乡划归小桥区;江南乡划归台江区;双湖乡和白湖乡划归仓山区。
  • 1950年6月,析仓山区白湖、双湖两乡置盖山区。7月,析台江区的江南乡和小桥区的江北乡置水上区。9月,全市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基层人民政权。城区设50个居民委员会,1021个居民小组,郊区设30个乡人民政府,101个行政村。
  • 1951年1月,福州市将洪山桥以上、魁岐以下的水上区域划归闽侯县管辖。11月,市郊29个乡调整为43个乡(镇)。
  • 1955年4月,闽侯县义序、吴山、盘屿、阳岐4乡划入福州市,隶盖山区。同月,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析洪山区西洪镇区政府以西地段和官家村、大梦山、内后贤村归鼓楼区。析鼓山区韩园、河塍、浦下3个村归大根区。析洪山区团结乡上河上村、下河上村、洋柄村、长汀乡石步头村、山仔裡村、浦东和浦西境村及帮洲新村以西、防洪堤以北地区归小桥区。析小桥区达道新村归台江区。析鼓山区洋中村归台江区。析盖山区施埔、程厝边、中墩、白鹭岭、洋洽等地归仓山区。5月,撤销鼓山、洪山、新店3个区建制,其所辖乡镇由市郊办处直接领导。同年,城区设鼓东、鼓西、新民、华大、东街、水部、安泰、道山、乌山、东门、河西、茶亭、洋中、义洲、帮洲、双杭、达道、中心、后洲、苍霞、中平、江滨、瀛洲、新港、下渡、藤山、临江、麦园、仓前、上渡等30个街道办事处。
  • 1956年5月,撤销大根区,并入鼓楼区;撤销小桥区,并入台江区;撤销水上区,并入仓山区。同月,市郊49个乡(镇)调整为魁岐、鼓山、象园、岳峰、横屿、鼓岭、战坂、溪里、湖前、西园、温泉、五凤、凤湖、高湖、齐安、下濂等16个乡和义序、洪山2镇。6月,撤销盖山区建制。7月,仓山区增设桥东、桥西两个街道办事处。
  • 1957年8月,桥东、桥西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水上街道办事处。10月,台江区撤销中平街道办事处,并入苍霞街道办事处。11月,撤销市郊办处,原辖18个乡(镇)调整为鼓山、岳峰、魁岐、战坂、温泉、湖前、洪山、高湖、盖山、义序等10个乡(镇),由福州市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12月,鼓楼区撤销新民、道山、河西街道办事处,分别并入鼓西、安泰、东门街道办事处。
  • 1958年1月,仓山区撤销藤山、麦园街道办事处,分别并入下渡、仓前街道办事处。9月,福州市郊人民公社成立。原市郊的10个乡镇调整为鼓山、洪山、盖山、新店4个分社。城区近郊农业部分分别设立鼓楼、台江、仓山3个农业分社。以上7个人民公社分社都由福州市郊人民公社管辖。11月,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管辖。
  • 1959年7月,福州市郊人民公社撤销,复设福州市郊办处。鼓山、洪山、新店、盖山4个分社改为人民公社,隶市郊办处。鼓楼、台江、仓山3个农业分社改为公社,分别复归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管辖。8月,闽侯县划归闽侯专区
  • 1960年1月,闽侯县马尾公社划归福州市,设马尾区,下辖马尾镇、马尾人民公社。2月,福州城区所属各街道办事处先后改制为街道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行政区域不变。3月,撤销市郊办处。设鼓山、新店、马尾3个区,归市直辖。原鼓山人民公社划为鼓山、魁岐、横屿、岳峰4个人民公社,隶鼓山区。原新店人民公社划为新店、战坂、溪里、湖前、温泉、北郊6个人民公社,隶新店区。马尾人民公社隶马尾区。洪山公社划归鼓楼区。盖山公社划归仓山区。
  • 1961年6月,析仓山区所辖原盖山地区,设盖山行政办事处。鼓山、新店、马尾等区亦分别改制为行政办事处。各行政办事处为福州市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7月,撤销仓山区水上街道办事处。11月,闽侯县亭江、建新、北峰、琅岐等人民公社划归福州市。12月,撤销鼓山新店马尾等行政办事处,恢复设立鼓山、新店、马尾等区。
  • 1962年1月,恢复市郊办处,辖鼓山、新店、马尾、盖山4个区和洪山、北峰、亭江、琅岐、建新5个人民公社。5月,连江、罗源两县归福州市管辖。
  • 1963年4月,城区所属各街道人民公社恢复街道办事处名称,行政区域不变。6月,建新、亭江、琅岐、北峰等公社分别改制为区,洪山公社不变。8月,连江、罗源两县划属闽侯专区。同月,市郊各区及所属公社划为:
    • 鼓楼区:辖鼓山、魁岐、岳峰、横屿等公社。
    • 盖山区:辖盖山、高湖、吴山、义序等公社。
    • 新店区:辖新店、湖前、战坂、温泉、溪里等公社。
    • 马尾区:辖马尾、快安、罗星塔等公社。
    • 建新区:辖建新、马榕、洪塘、台屿、建华等公社;
    • 亭江区:辖亭江、东岐、象洋、闽安、白眉等公社;
    • 琅岐区:辖上岐、下岐、衙前、三平、吴庄、海屿、凤窝、龙台、云龙、金沙等公社;
    • 北峰区:辖石牌、前洋、党洋、宦溪、桂湖、芝铁、日溪、红寮、南峰、捷坂等公社。
  • 1964年8月,仓山区复设水上街道办事处。
  • 1965年,马尾镇、快安、罗星塔等公社合并,成立马江人民公社。
  • 1968年8月,福州市人民委员会撤销,成立福州市革命委员会。9月,鼓楼区改名红卫区。仓山区改名朝阳区。撤销市郊办处,成立郊区革命委员会,其行政区域和隶属关系不变。10月,台江区改名赤卫区。同月,城区鼓楼、台江、仓山公社分别更名为红卫、赤卫、朝阳公社。
  • 1969年4月,城区红卫、赤卫、朝阳公社和渔业公社划归郊区领导。11月,郊区所属鼓山、新店、盖山、马尾、建新、亭江、琅岐、北峰等8个区改称人民公社,原8个区所属47个公社改为管理区。
  • 1970年2月,郊区撤销。原洪山公社并入红卫公社,连同新店公社划归红卫区;原鼓山公社并入赤卫公社,划归赤卫区;原盖山公社并入朝阳公社,连同建新公社划归朝阳区;马尾公社、亭江公社、渔业公社合组为马江公社;马江公社、北峰公社归市革命委员会直接领导;琅岐公社划属连江县。5月,北峰公社改制为北峰区,直隶市革命委员会,下辖宦溪、岭头、红寮、日溪公社。马江公社改制为马江区,直隶市革命委员会,下辖马尾镇和马尾、亭江、渔业3个公社。7月,闽侯县城门公社划归福州,隶朝阳区。
  • 1973年7月,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管辖。11月,赤卫区的赤卫公社划分为赤卫和东风两个公社,仍隶赤卫区。
  • 1975年2月,析朝阳区朝阳公社原仓山地区设仓山公社,连同红卫区的红卫公社和赤卫区的赤卫公社,划为蔬菜生产基地,直隶市革命委员会。3月,撤销赤卫区的东风公社,按原鼓山地区和鼓岭地区划分为鼓山公社和鼓岭公社,隶赤卫区。5月,恢复郊区。亭江公社从马江区划属郊区,渔业公社划归福州水产局辖。红卫区的新店公社、赤卫区的鼓山、鼓岭公社、朝阳区的朝阳、城门公社划归郊区。撤销北峰区,所属岭头、宦溪、红寮、日溪等公社划归郊区。郊区计辖新店、鼓山、鼓岭、朝阳、城门、岭头、宦溪、红寮、日溪、建新、亭江等11个公社。7月,析近郊的红卫、赤卫、仓山等公社,设立蔬菜区。11月,析建新公社归蔬菜区。12月,连江县琅岐公社划归福州市,隶属于郊区。
  • 1977年8月,析新店公社归蔬菜区。
  • 1978年2月,蔬菜区改称环城区。同月,撤销马江区,马尾镇和马尾公社划属郊区。4月,红卫区复名鼓楼区,赤卫区复名台江区,朝阳区复名仓山区。8月,郊区朝阳公社复名盖山公社。
  • 1980年2月,福州市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福州市人民政府。各区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区人民政府名称。各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原名,称街道办事处。
  • 1981年9月,红卫公社复名洪山公社,赤卫公社复名台江公社,隶属不变。10月,析环城区新店公社之五四路东侧、火车站南侧、沿金鸡山顶南下接晋安河以西地区,增设五四街道办事处,隶鼓楼区。同月,城门公社析螺洲地区设立螺洲镇,隶郊区。
  • 1982年8月,撤销环城区,所属洪山、台江、仓山、新店、建新等公社划归郊区。同月,从郊区析出马尾镇和马尾公社设立马尾区,直属福州市,下辖马尾街道办事处和马尾乡政府(原马尾镇改制为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员会)。
  • 1983年7月,长乐、连江、福清、永泰、闽清、罗源、平潭等7个县划归福州市管辖。
  • 1984年4月,实行政社分开,郊区各公社先后改组为乡、镇。
  • 1986年,增设王庄街道办事处,隶鼓楼区。增设上海新村街道办事处,隶台江区。增设三叉街街道办事处,隶仓山区。
  • 1988年5月,仓山区撤销水上办事处,成立对湖街道办事处。8月,亭江乡改为亭江镇。
  • 2017年,長樂撤县级市設區。

现行行政區劃[编辑]

現時福州市下轄有6區,6縣,1縣級市,分別是:

福州市行政区划图
区划代码[3] 区划名称 闽东语平话字 面积[4]
(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註 1][5]
(2020年普查)
政府驻地 邮政编码 乡级行政区划[6]
街道
办事处
其中:
民族乡
350100 福州市 Hók-ciŭ Chê 12,250.72 8,291,268 鼓楼区 350000 45 97 39 2
350102 鼓楼区 Gū-làu Kṳ̆ 35.43 669,090 东街街道 350000 9 1
350103 台江区 Dài-gĕ̤ng Kṳ̆ 17.09 411,819 后洲街道 350000 10
350104 仓山区 Chŏng-săng Kṳ̆ 146.24 1,142,991 金山街道 350000 8 5
350105 马尾区 Mā-muōi Kṳ̆ 275.58 290,554 罗星街道 350000 1 3
350111 晋安区 Céng-ăng Kṳ̆ 551.69 789,775 岳峰镇 350000 3 4 2
350112 长乐区 Diòng-lŏ̤h Kṳ̆ 728.29 790,262 文武砂街道 350200 5 11 2
350121 闽侯县 Mìng-âu Gâing 2,126.24 988,200 甘蔗街道 350100 1 8 6
350122 连江县 Lièng-gŏng Gâing 1,254.69 639,498 凤城镇 350500 19 4 1
350123 罗源县 Lò̤-nguòng Gâing 1,100.26 255,214 凤山镇 350600 6 5 1
350124 闽清县 Mìng-chiăng Gâing 1,494.34 256,181 梅城镇 350800 11 5
350125 永泰县 Īng-tái Gâing 2,229.02 281,216 樟城镇 350700 9 12
350128 平潭县 Bìng-tàng Gâing 392.92 385,981 海坛街道 350400 1 3 3
350181 福清市 Hók-chiăng Chê 1,898.93 1,390,487 玉屏街道 350300 7 17
注:表中数字不包含未实际管治的马祖乡。

注释[编辑]

  1. ^ 常住人口为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参考文献[编辑]

  1. ^ 福州市志(第1册) 二、民国时期区划. [202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1). 
  2. ^ 福州市志(第1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划. [202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1).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8-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3). 
  4. ^ 《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PDF).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07-1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8-05).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
  5. ^ 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1).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2018》.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8年10月. ISBN 978-7-5087-5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