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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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梁(?—?年),字彦材,號西臯,浙江嘉兴府海盐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浙江乡试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第135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十四年劝谏武宗南巡,被廷杖。世宗继位,録其忠,加俸一级。奉命虑囚江南,平反死刑者百三十馀人。擢知济南府,剿平莱芜贼冦邵志,多擒斩功,改知南昌,裁正湖地赋役,权贵敛戢。丁艰归,年仅四十,即疏请致仕[3]。著有《西臯集》八卷。次子鍾夏字时叔,有《剑津集》。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浙江通志》:锺梁海盐县图经字彦材,正德中登第,为刑曹郎,尝谏止南巡,杖阙下几死。世宗嗣位,録其忠,加俸一级。奉勅虑囚江南,平反死者百三十馀人。擢知济南郡,平莱芜冦邵志,多擒斩功,改知南昌,裁正湖地赋役,权贵敛手。丁艰归,年仅四十,即疏请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