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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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曾(?—?年),錦衣衛軍籍,直隶河间府河間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順天鄉試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七十一名進士[1][2],授户部主事[3],累遷九江府知府[4]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六》:正德十二年二月,以有事于甘肃,诏发太仓银三十万两、太仆寺马价十万两、开中淮盐二十万引、浙盐十万引及兼支狭西抽分赃罚上纳事例银,以充军饷;复开中淮盐九万六千馀引、河东盐十万引于狭西沿边,召商上纳粮草,以户部侍郎杨旦督理其事,员外郎张洙、李献可、主事刘黼、冯曾佐之,太仆寺丞谢瑞往买马,太监张永、都御史彭泽奏乞从行者各赏银有差,仍谕永、泽相机进止,给彩叚二千二百疋、绢三千布五千,并赏功银牌千面、勘合千道备用。
  4. ^ 《九江府志》
官衔
前任:
東漢
明朝九江府知府
嘉靖年任
繼任:
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