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 (法學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敏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
2008年1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提名馬英九
个人资料
出生 (1945-10-15) 1945年10月15日78歲)
 中華民國福建省林森縣
国籍 中華民國
母校海德堡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

陳敏(1945年10月15日),男,臺灣公法學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專任教授,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2008年就任)。[1]

生平[编辑]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專任教授。參與財政部稅制委員會、科技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獎助之研究計畫。

曾擔任行政院、教育部法規委員會委員,台北市政府及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參與審理地方稅、國稅及其他行政領域的訴願案件,對各個行政領域,尤其稽徵行政之實務亦有相當認識。[2]

2008年9月12日總統馬英九提名陳敏為新任司法院大法官,於同月19日將咨文送交立法院,10月4日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獲同意票81張、不同意票0張、無效票1張。是年10月9日經總統令特任為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

学术研究[编辑]

  • 陳敏教授任教將近30年,教學及研究專長為公法領域的憲法、行政法及租稅法,並著重相互的關聯,所發表的租稅法論文,皆深入討論理論及實務上具有重要性的法律問題,並致力於租稅法體系化的法學研究。
  • 除一般學術論文外,並著有《行政法總論》一書,而該書體例繼承德國學者Wolff/Bachof/Stober三人所合著之行政法學總論,以篇幅鉅大、論述詳細著名,並廣為法律界教師、學子採用。該書自民國八十七年初版,至民國一百零八年為止,已至第十版。另外,其學術成果則多集中於稅法領域,有多篇論文發表於《政大法學評論》,並已集結成冊,是為《稅法總論》,其無論品質或影響,皆可足堪大家。

著作[编辑]

  • 《行政法總論》(2019年11月 10版)
  • 《德國行政法院法逐條釋義》(主持及部分條文翻譯)(2002年)
  • 《德國憲法學》(1985年)
  • 《德國租稅通則》(2013年)
  • 《稅法總論》(2019年2月1版)

參考資料[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08-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02). 
  2. ^ 存档副本. [2018-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