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楠 (嘉靖丙戌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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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楠(?年—?年),字彦材浙江绍兴府上虞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七十七名進士[2][3],授长沙府推官,历大理寺正,讞狱多所平反。寻出知宝庆,三年政行惠洽[4]。迁按察司副使、备兵苏松,二十三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5]

参考资料[编辑]

  1. ^ 《浙江通志》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六十二》:嘉靖二十一年闰五月乙卯,湖广宝庆府邵阳县妖贼平,赐敕奖江川王膺鐩,赏巡抚都御史陆杰银币,带管分巡道右参议潘九龄勒令致仕,指挥刘森闲住,总兵官谭纶免究,知府陈楠等准赎。
  5. ^ 《上虞县志》:陈楠字彦材,少沉毅强记,遂博综羣書,称钜儒。登嘉靖丙戌进士,授长沙府推官,历大理寺正,讞狱多所平反。寻出知宝庆,慨然慕古之循良,赈灾弭盗,兴学造士,三年政行惠洽。迁按察司副使、备兵苏松,会不悦于当路,遂罢归。杜门读书,廉静简朴,足勵靡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