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台灣獨立運動/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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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和台灣獨立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毛澤東1930年代曾表示對其的 支持。2

2、此時毛澤東所參與領導的共產黨政權是中國的一個地方 武裝政權,蔣中正所領導的南京國民政府代表中國。另外,在帝國主義企圖對中國進行分割統治的本質意 圖下,1920年代前後曾產生過一股分省自治的思想浪潮, 主張將中國分為若干個自治或者獨立的省,在當時的中國有一 定的影響,毛澤東在當時是分省自治思想的支持者之一。 國、共兩黨在過去都有主張台灣獨立的歷史,茲就手頭上有的 資料加以彙整。 國民黨: (1) 根據國民黨幹部戴季陶(傳賢)所說,孫文曾於1914年 向他舉出對日本的三個最低限度的主張之一,就是「讓臺灣與 高麗兩民族實施自治」。見1927年2月5日,在黃埔軍校戴之以 「孫文與臺灣」為題的演講。既然是高、台並列,就該一視同 仁。 (2) 總理的意思,以為我們必須使高、臺的同胞能夠恢復獨 立自由,才能鞏固中國(中華民國)的國防,奠定東亞和平的 基礎。見1938年4月1日,國民黨臨全會蔣委員長演說。 共產黨: (1) 「我們並不想取回以前屬於中國的殖民地朝鮮。但是當 我們在確認中國之失陷領土而獨立時,如果朝鮮人期望逃脫日 本帝國的鐵所的話,則我們對於他們的獨立鬥爭,將給予熱烈 的援助吧。對於台灣,也是同樣。」(見司諾 Snow氏著紅星飄 揚的中國the red star over china) (2) 毛澤東〈關於日本帝國主義及國內問題〉(毛澤東論文 集,1937,毛親校過):中國必須要收回華北的。但是這並不 包括以前中國殖民地的高麗在內,反之,等到中國獲得完全恢 復土地的時候,高麗人民如果也想要脫離日本的獸慾壓迫之下 ,中國當然是要給予他們為獨立而鬥爭的熱烈援助。對於台灣 ,也是抱著同樣態度。 (3) 毛澤東在列舉與中國接嚷的國家時,也將「臺灣」入列 。(毛澤東集第七卷,98頁,1970)


個人認為以上information真確性存疑, 即便真確亦有選料偏頗問題 建議如下: 1.由wiki community 中有興趣者查考其實 2.即便屬實, 本人認為本文作者曲解孫文, 毛澤東等人之字意, 亦無考慮他們在作出上述說話時的政治現實背景 3.本人相信同時期絕大多數中國人都認為臺灣是中國國土, 但本文作者並無列出此事實, 有違wikipedia原則 --LCM 15:33 2004年5月13日 (UTC)

本人以為,在本網站上的任何訊息,只要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意志的,都該存疑。HJC 14:16 2004年5月26日 (UTC)

同意,只要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意志的,都該存疑
基本上這是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百科全書,所以要特別排斥台灣人的主張!
错!这应该是一本中文的百科全书,我们应该避免中国中心,尽量发表中立的、正确的言论。218.91.61.174 12:37 2005年7月10日 (UTC)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來說,這是一本自由的百科全書
但對台灣人來說,這並不是一本自由的百科全書
--好久沒上來了 15:36 2004年5月26日 (UTC)

更進一步來說,只要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場的觀點,在這裡都該被存疑。HJC 02:57 2004年5月27日 (UTC)


1.2.現在的中國青年大概都不看毛選了。被糾到毛病了就說別人曲解。忽然聯想到幾年前我在和列寧的聯邦制和集中制奮戰的那當兒,唉!!

3.以"本人相信"做為一種"事實",然後質疑別人未放入這種"本人相信的事實"的做法是不符合原則。

這不叫做不符合中國立場的觀點就不是中立的觀點,還能叫什麼?--Edcat 16:36 2005年1月31日 (UTC)


作為一個維基百科的管理者,我們堅決維護本百科全書的參與者的言論自由,只要他們不違反本百科全書的規定。不論是親台或親共的言論,都可以在這裡張貼。斷沒有“只要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場的觀點,在這裡都該被存疑”的這種講法。--石添小草 04:13 2004年5月27日 (UTC)


那麼,我們如果把親台或親共,改成親台或親中,您也能接受嗎?設若您能接受,廣大的中國網友也能接受嗎?--Edcat 16:36 2005年1月31日 (UTC)


說一套做一套啦,反正你又阻止不了像 Shizhao 那樣的人一直刪文章。
更扯的是明明就有在台灣發生的事實,都被他以管理員的權力否決了!
前幾天我朋友來貼了一個在內政部登記成立不久的台灣國民黨也被刪除,他很懊惱的說「這是事實啊,為什麼他們要否定在台灣的事實!
而我只能說「我也很久沒上去用了,畢竟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的管制下,台灣人講什麼也沒用,就像 WHO 上的中國官員對我們一樣的態度... 2300萬人的需要? 誰理你們!
現在能做的只希望台灣島上的人能認清事實,這是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百科全書,不要讓自已再成為中國人的俎上肉。
--好久沒上來了 06:17 2004年5月27日 (UTC)

那不是我删的呀。我已经恢复了。其实任何事情在这里如果出现争执,我们可以通过讨论来解决。虽然有时候这个过程会很漫长。--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7:02 2004年5月27日 (UTC)
可能是我删的. 当时删除的原因请参考对话页, 不知道你觉得这几点质疑是否给于一个管理员有足够的理由删除该条目呢? --心在蛤蟆囤的果酱 07:10 2004年5月27日 (UTC)

對大陸和台灣的參與者:這裡完全不是大陸或共產黨的百科,這個百科計劃的服務器位于美國,大陸想管也管不了,請您們不要老是在這個問題上面oversensitive,不要一出現一些意外的操作就大叫“共產黨打壓台灣”!難道其他關於大陸的文章一被刪除,大陸人就要大喊“台灣打壓大陸”?這裡刪除文章完全不會根據意識形態、政治原因。我們的管理員裏面也是有台灣人的(例如Menchi)。請以一個合作和大量的心態來對待這個計劃。我們已經在討論頁上就這個問題做個討論,可是你們為什不來澄清呢?請你們大膽寫文章,如果有什麽地方您認爲是“打壓”了台灣,請與我聯係。--Samuel (talk) 07:28 2004年5月27日 (UTC)

毛泽东创立的政权从来都是个卖国政权。--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16 2006年2月15日 (UTC)
拜托,您老的言语中不要这么缺乏中立性好么?“从来都是”“卖国政权”等等这些文字,请注意这只是你个人的观点,而WIKI不是你用来表达个人观点的舞台,要表达个人的观点,请去其他的论坛。PhiLiP 13:46 2006年4月15日 (UTC)PhiLiP

维基百科的观点是大家共同塑造的

这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维基百科,台湾人的观点必须靠台湾人自己来表达。管理员也是普通的参与者,他的意见只是他个人的意见,不带表维基百科的观点,维基百科的观点是大家共同塑造的。Shizhao的意见是他个人的意见,我个人不完全同意他的意见。--Mountain(Talk) 06:45 2004年5月27日 (UTC)

新的logo看不到啊?!一片冰心在玉壶 12:42 2004年5月27日 (UTC)

我不認同你所說的話,但我會努力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但是,即使訊息會被對岸的網友們所理所當然的懷疑,但這不是這裡的普遍現象,而且是因為他們受到嚴格的社會控制才會有的誤解。所以,即使我也有文章被刪的經驗,還是希望這裡的網友們,不論各位來自民主與非民主的地方,不論是ROC或PRC,都能客觀的描述自己的觀點。而且,別人不客觀,不代表我們也該不客觀。

”我不認同你所說的話,但我會努力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HJC 07:19 2004年5月27日 (UTC)

其实台湾在某些范围不是一样也有严格的社会控制吗?只是方式不一样罢了。甚至有人认为从李登辉到陈水扁,对台湾人的洗脑是很成功的。(不是大陆观点,呵呵...)--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7:38 2004年5月27日 (UTC)
社會控制? 兩蔣時代已經過去了,今天的台灣已經是非常的言論自由了。
洗腦? 要不是中國這樣在各處打壓、貶低台灣,那誰會理那兩個人?
倒是你和兩蔣蠻像的,只有你的主觀是對的,所以刪除別人說的,加上你自已的。
--Wikipedia-zh 07:46 2004年5月27日 (UTC)
我觉得“我不認同你所說的話,但我會努力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这句话说得好,希望大家能够共同把维基百科建设好。我个人认为台湾在民主化方面走在了大陆前面。--Mountain(Talk) 07:52 2004年5月27日 (UTC)

至少在台灣還有反對黨,至少在台灣可以罵總統是混帳,訊息不容易被封鎖,選舉也是秘密投票而不是舉手投票﹔可以設立網站罵政府而不會被關閉﹔相對於北京政權下的中國大陸而言,你覺得誰的社會控制比較嚴格?

至於您所說的”有人认为从李登辉到陈水扁,对台湾人的洗脑是很成功的。(不是大陆观点)”不曉得是誰的觀點? HJC 07:59 2004年5月27日 (UTC)

我觉得这个讨论根本没有意义,对改进这篇文章也没有帮助。对于一些无关的评论无论谁都应该忽略,这样争吵又没有意思。对于Dylm的所谓新图标我也觉得根本就是有挑衅涵义的,这么做无助于维基百科的发展。--Formulax 10:13 2004年5月29日 (UTC)

New Entry

我把之前的文章基本上都換掉了. 換掉的原因很簡單, 因為以一個社會和政治運動研究者的角度來看, 之前的文章寫得有點莫名其妙. 這個entry是叫做"台灣獨立運動," 不管你自己的政治立場是什麼, 作者的第一個工作就是去閱讀相關文獻, 然後"至少"要告訴讀者這個運動的梗概應該是什麼. 它的歷史背景是什麼, 它的發展過程是什麼, 它的主要運動組織有那些, 它所鼓吹的意識型態是什麼, 什麼樣的人會去參與者這個運動, 它所推行這個運動的手段又是什麼.

是並不是一個容易的題目, 說真話, 因為既存文獻不算真的太多, 這是一個基本上"低度發展"的學術研究題目(這一點我很肯定, 我可能是這個世界上少數幾個在做這個研究的人之一).

如果前述的目標都達成了, 我們想要對這個運動發表一些comments的話, 那我們那時候再來做. 再說, 我也覺得之前之版本的一些內容, 根本就不用放在這個entry裡面. 比如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這個運動的不贊成, 那不是廢話嗎? 所有的人都會知道的啊. 這就好像你在描述反墮胎運動的時候, 你不去描述這群人到底為什麼要反墮胎, 反而一直在說明支持墮胎的人為什麼要反對他們. 這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有人真的有興趣做這個工作的話(其實我是做過, 我一直很注意中國方面對台獨運動的研究, 也出版過論文), 那我們可以再用別的entry (比如說"中國學者眼中的台獨運動")來討論這個題目.

我這個entry還沒寫完, 不過, 因為我實在覺得之前的版本寫得很差, 所以就急忙把它換掉了. 這個留言如果有冒犯的地方, 請大家多原諒. 我已經快24個小時沒閉眼睛了, 因為急著要把這個entry寫完. 但是卻一直還沒完成. 是眼睛真的累啦(笑). 歡迎大家的意見. --wdshu|阿呆 04:05 2004年10月17日 (UTC)

这个前面大半部分似乎不属于独立运动吧

日据时期的话,应该属于民族运动;蒋氏时期的话,应该属于民主运动。追述其雏形尚可,但作为主要部分似乎不太合适。--zhouxiao 14:46 2005年1月20日 (UTC)


又來了。那我們可以這樣下個註解:所有的統一運動都是侵略運動。 --Edcat 16:26 2005年1月31日 (UTC)

你错了,如同欧洲目前的统一过程来说,或东德西德的统一过程来说,就是“民主和平”的统一,不是侵略。--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29 2006年2月15日 (UTC)

引文不適合刪改

有匿名朋友更改以下字句:

其後,鄭成功征服台灣,割據荷、西殖民者所佔領的土地,同時又將中國的封建制度介紹到台灣。

這是引自陳芳明(1994)的字句, 原文重點在於說明台灣共產黨政治大綱中"台灣民族"的概念, 不適合在文字上作修改. 謹此. --wdshu|阿呆 14:09 2005年5月5日 (UTC)

台独之于堂吉珂德

就好像堂吉珂德把大风车想象成怪兽,台独也不断把中国大陆想象并摸黑成怪兽,并每每以反对怪兽的英雄自居。可是,大陆不是怪兽,只是为两岸人民磨面的风车。如果堂吉珂德不“充满想象力”地冲上去,风车永远都不会伤害到他。台独和大陆的关系,也是一样。--Pashan (留言) 23:59 2005年6月5日 (UTC)

Pashan, "唐吉珂德對風車"的譬喻,與其說是描述台灣獨立運動人士對中國的想像,其實應該是中國對台灣獨立運動的想像吧;仔細追究的話,台灣獨立對中國百利而無一害。 不過這裡應該不是討論這些的地方,我個人認為不要再就此一議題進行這一類討論。 -Avatarxs-


如果台灣與大陸在恢復中華民國,三民主義,正體字的情况下統一,我想大部份人口是漢人的台灣獨立運動人士會减少吧。台人是第一批抗日的中國人。還有二戰中不只台灣有被炸,大陸上的日佔區也有被盟國所炸。台灣人是漢人(except the aborigines),以前是大明遺民,現在是中華民國遺民。

臺灣人不見得都是漢人,也有與中國毫無關係的南島原住民。Koika 13:50 2005年11月12日 (UTC)
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台湾人都是汉人。中国大陆人也不见得都是汉人,但不会把所有少数民族说成“与中国毫无关系”。只能说南岛原住民与中国大陆基本无关系。说毫无关系也过于片面,因为大陆有台湾原住民的后裔。涓生 13:03 2006年1月17日 (UTC)
恢復中華民國,三民主義,正體字的情况下統一 说梦话。一枝08:59 2005年12月2日 (UTC)
方才刪除引言的『台毒』非中立字眼。建議各位網友尊重一下原頁面創始者winertai 05:02 2006年1月17日 (UTC)

我认为统一应是中华民国、三民主義,民主自由统一全中国。是简体字或繁体字倒不是关键,让14亿人重新学习繁体字、让所有大陆书籍变成繁体字是个在经济、文化、政治上都极不可行的方案。--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40 2006年2月15日 (UTC)

民主和平的统一对两岸来说是最好的

  1. 有统一的大市场,利于经济。民主的大陆将有巨大的内需经济发展将极大的带动台湾的发展(想想如果大陆还是六十年代的样子,两岸没有经济往来,台湾哪能得到这么大的贸易顺差?)
  2. 可以资源共享(教育、军事、资讯)

我是中国大陆人,人赞成统一,但必需是在大陆民主的前提下统一。如果在大陆没有民主的情况下用武力统一,我也坚决反对!--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35 2006年2月15日 (UTC)

台獨支持率

感謝涓生提供更新的資料,不過個人認為,以中立的立場來看,還是要在台獨支持比率上,給些較大的range,尤其我加入此論述條目的基本架構的必非只有現在的這個『時間點』。 www.chinanews.com.cn/n/2003-11-10/26/366838.htmlwinertai 01:26 2006年1月18日 (UTC)

我也认为支持台独(包括缓独)的人在一些调查中要多于25%(某一时间点),但暂时还没有看到过达到40%这样的资料,所以想了一下就删除40%了。我引用了陆委会的调查,比媒体调查的偏向度要低一些。同时可以强调年龄方面的差异,不同的年龄层的支持率也是不同的。

另外,还有一些民调可以作为参考,比如“台湾人”的认同率。三种不同的认同(自己是台湾人,自己既是台湾人又是中国人,自己是中国人)可以反映心理倾向。以前看过媒体在报道中引用这个认同的民调,可是现在暂时没找到。其他反映台独支持比率的民调还有:两岸关系定位;现状是什么的概念定位;是否认同“九二共识”;等等。补充空间还很大。涓生 01:49 2006年1月18日 (UTC)

抱歉,刚才打开看了你给的链接,确实如此。40%可以作为依据。涓生 01:59 2006年1月18日 (UTC)
方才回覆以前的文章,因為既然有2005年底的資料,實在不必再贅述1996年的。winertai 20:47 2006年2月1日 (UTC)
2006年2月10日的最新民意调查结果为:57%受访者赞成维持现状、16%赞成独立、17%赞成统一[1]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18 2006年2月15日 (UTC)

建议对台独分子做一些统计学上的分析

有必要详细台独问题的由来和不同时期的性质。包括说明一下近些年来一些台独分子搞的去中国化教育,成效如何,脆弱性又如何。另外,对现在的台独分子做一些统计学上的分析相信也会很有趣,包括背景,包括性格,包括经历,比如哪些受过皇民化教育,哪些像李登辉一样曾经改名换姓,哪些像陈水扁一样肚皮脸皮厚得可以经过一个子弹的滑落或者沽名钓誉、出尔法尔的政客。台独分子是如何产生的,背后的支持势力,包括和日本右翼等等的关系,也值得考察。台独分子逻辑也可分析一下,我认为会是很有趣的,比如如果“台湾族”像蒙古族一样出一个被蒙古族奉为大英雄的成吉思汗(当然成吉思汗是一个残暴的武力征服者,如果不是通过这种方式),这个“台湾族”英雄把大陆置于台湾共和国的版图之内,是否这些台独分子会很不喜欢这个“台湾族”英雄?抑或“台湾族”要对大陆族实行种族殖民统治到你们祖辈的土地上重新繁殖?抑或台独分子会很不乐意台湾共和国拥有太大的版图或者说拥有台湾以外的土地而把大陆的土地让给倭人?要是这样的话,先把金门、连江、太平岛、澎湖脱离中国(中华民国),让他们独立或者把他们送给另外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好了。是否台独分子会说,要送也要送给我们的皇民倭人,怎会送给汉人? --Wikiqebia 10:39 2006年2月13日 (UTC)

恕我說一句,您這些關起門來自己想像的東西一點意義也沒有,甚至連台灣不少支持統一的人士都看不下去,請檢視一下自己的資訊來源。--59.121.165.65 16:01 2006年2月13日 (UTC)

向台湾支持独立的“本省人”请教

大陆福建还有数千万也说和你们一样语言的人,他们是不是你们的同族?如果“不是”,他们和你们有什么区别?如果“是” ,你们为什么不宣称福建和台湾都是你们的地盘?为什么不建立一个“台湾福建共和国”?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24 2006年2月15日 (UTC)

英格蘭的盎格魯薩克遜白人與美國人也相同語言啊,為何兩百多年前不要一起建立「美麗間盎隔擄共和國」?民族自決因素哪有那麼簡單。還有,這裡不是論壇勒,您在條目上的更動,個人覺得實在對維基沒啥貢獻。每回看到其他網友為了您在台獨中華民國的更動,花那麼多心力「回復」實在於心不忍。winertai 03:52 2006年2月15日 (UTC)
要知道:每个wikier的改动都可能被别人改掉,这再正常不过了。你把我所有的改动都看过了么?我有很多改动现在还留在“台湾独立运动”和其它条目上,你不满意可以去改掉啊。任何一个wikier的改动未必是最好的,只要其的改动是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或讨论并改善某些条目,就是有益的。而且正如你自己所说:你的话不过是你“个人觉得”而已。你可以针对某个具体条目来说明改动是否合适,但如果你想搞“人身攻击”来针对“我”的话,只能说明你的无知与无德。没想到你这么关心我。另外,我想问问美国成立时国际社会的准则和现在相同吗?那时民主还不是世界的普遍原则,只有极少数国家是民主的,美国是用“武力打败”英国人独立的,如果台湾想如同和美国一样独立,就只能用“武力打败”大陆而独立。如果你以几百年前的标准衡量现在,你不觉得荒唐吗?至少“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宪法都规定“中国领土包括大陆和台湾”,所以任何决定两岸状态的公投都必需由两岸人民共同决定。台独的人连自己的宪法都不遵守,那么就算制定了新宪法他们也一样可以遵守。另外我要提醒你:要分清“中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人民”这几个概念,很多台独者就喜欢把这几个概念绑在一起攻击。我要清楚表明一点:我是大陆人,我反对中共,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我承认“中华民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权,我承认“中华民国宪法”,我反对大陆在不民主化的前提下武力解决台湾问题。如果真是在大陆民主化、大陆人有投票权的情况下公投的结果是台湾独立,我也坚决支持。但台湾人不能在趁大陆人被中共剥夺投票权的情况下来“公投”,因为这就等于台湾人和中共共同剥夺了大陆人对台湾问题投票的权利。--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36 2006年2月15日 (UTC)
你說的很多東西都是老梗了,首先,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規定固有疆域,你的前提就錯了;再者,所謂的由大陸和台灣共同公投,不知道出於何種政治理論,如果有一天中國想要統一印度,大概會有人說要由中國和印度共同公投,那可就妙了。對了,提醒一下,印度人快要比中國人多了。--未命名 06:15 2006年2月15日 (UTC)
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決议,不得变更之。"“第九十一条监察院设监察委员,由各省市议会,蒙古西藏地方议会,及华侨团体选举之。其名额分配依左列之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民国领土內之土地属於国民全体。”台独人士没看过宪法吗?台湾的土地也属于大陆人民,大陆的土地也属于台湾人民。--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31 2006年2月15日 (UTC)
似乎不是一句話可以和你講得通的,請參考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328號解釋及解釋理由書。--未命名 08:49 2006年2月15日 (UTC)
根据“三权分立原则”,订立宪法不是法院和法官的职责,所以在[::::::你说的那个“釋字328號”[2]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所以“釋字328號”根本没有对这个领土做任何说明,简单的说,就是法院认为:“法院无权管这事”。所以根本就不用考虑“釋字328號”,基本可以当之不存在。但从宪法来看,“中华民国”领土包括西藏和蒙古在内的大陆领土。
我對於你其他問題沒什麼興趣,不少地方充滿了你自己的想像,不過這個問題簡單回答你好了,實際上大法官解釋就是有憲法的效力,訂立憲法是不是他的職責已經不重要了(關於這件事可以扯很遠),而大法官的意思就是,有關固有疆域,是政治問題,其實也是事實問題(也就是說,不是一個人關起門來在網路上打嘴炮自爽就可以解決的),而說到底會這麼解釋,也是因為憲法沒有規定固有疆域。你用「可以當之不存在」來當做消滅問題、轉移焦點、迴避你曾說過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國領土包括大陸和台灣」這個錯誤前提的方法,實在不怎麼可取。
事實上,比較可取的做法就是直接扣一頂「釋字328號時的大法官是李登輝提名,所以是李的同路人」這種帽子,討論也比較省事,免得尊兄這麼慷慨激昂打得這麼多字,我都替你累了。--未命名 16:58 2006年2月15日 (UTC)
法院已经说明了:“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不应由行使司法权之释宪机关予以解释”、“本件聲請,揆諸上開說明,應不予解釋。”,这就是法院的终极态度:“法院无权进行领土的界定”。见[3]。而宪法中明确规定领土包括西藏、蒙古在内的大陆领土:“第九十一条监察院设监察委员,由各省市议会,蒙古西藏地方议会,及华侨团体选举之。其名额分配依左列之规定:”。相信如果你小学国文及格的话就一定能看懂。--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1:37 2006年2月16日 (UTC)
另外我再警告台独分子:如果胆敢用“剥夺大陆人投票权的方式进行公投独立”,那么大陆人完全可以在台湾购买土地,这些大陆人和台湾反对独立的人士就可以“剥夺其它台湾人的投票权的方式进行公投独立”,宣布其拥有的土地为领土成立无数个“一人国”。这样的“一人国”只要成立一个,就能让“台湾国”成立的逻辑完全破灭,如果“台湾国”敢用武力镇压“一人国”,那么中国就可以武力镇压“台湾国”!如果这个“一人国”在海边,那么“一人国”就拥有“国际法”规定的200里的“领海”;如果“一人国”在机场边那么台湾的飞机就不能飞越其领空!只要“一人国”储存几年的粮食和水,就不怕“台湾国”经济制裁!如果“台湾国”敢用武力镇压“一人国”,那么中国就可以武力镇压“台湾国”!那么。这不是“想像”,而是反对台独的人士可以轻易做到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1:53 2006年2月16日 (UTC)
既然台独人说“台湾前途只有台湾人能公投投票,大陆人无权投票”,那么我再做个假设,假如中共将台湾北部占领了,剥夺了台湾北部人民的投票权,这时有群台湾南部的人成立了“南台湾独立党”要公投南部台湾的独立,成立“南台湾共和国”,但这个投票的前提是不许北部台湾的人民投票,你觉得北台湾人民会答应吗?如果"住民自决"被滥用,台北市民可以投票成立“台北国”而不许台湾其它地方的人投票,台南人可以成立“台南国”,还可以有“台中国”、“高雄国”...... 如果按照台独人的逻辑“一个地方要独立,只能本地人投票,其它地方无权投票”成立了“台湾国”,那么如果台湾有个小村子地下发现了大量的金矿,本来这个金矿是全“台湾国”的财产,而小村子立刻宣布独立,只许本村人投票,结果100%通过,成立“小村国”,宣布金矿是“小村国”的财产,你认为台湾其它地方的人能同意吗?--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57 2006年2月15日 (UTC)
這是很正常的,你大驚小怪了吧,超出你向來所接受資訊的理解程度了嗎?請深思國家存在的意義。倒是我不知道為什麼前提會跑出中共將台灣北部占領?--未命名 06:15 2006年2月15日 (UTC)
这当然不正常!小村是在国家基础上建立的,享受国家给予的国防、教育、医疗、公路的待遇,这些都是按原有宪法才能得到的,结果这个小村一有了金矿就要独立,那么岂不是等于把全体国民都给玩弄了吗?台湾能在二战脱离日本殖民统治,是全中国(包括大陆人民)死亡几千万人与日本作战为代价换来的!当然不能台湾有的民主制度就忘了为你们的自由、为了“中华民国”而死的几千万人!如果不是大陆人对日本作战,台湾现在还生活在日本的独裁统治下,正是日本战败了,日本才民主化的。所以台湾现在的一切不是与大陆无关,正是因为有大陆人民、“中华民国”的牺牲才有台湾人今天的民主自由。现在大陆的中共独裁,那是中共的武力强迫,不是大陆民众的意愿。另外,如果不是内战时期“中华民国”的军民(当然包括大陆人)根据“中华民国宪法”殊死与共产党作战,台湾现在岂能有自由?中华民国军队与共产党作战使用的资源也是大陆的资源(兵源、能源、矿产、医疗系统、教育系统、工厂),换句话说:“中华民国依据宪法,用大陆的人民和资源保卫了台湾人民的自由”--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42 2006年2月15日 (UTC)
再说一下,如果你认为一个村可以宣布独立,那么如果我在台湾买下一块一亩的土地,这土地上只有我一个人住,那么我宣布成立“一人国”,我自己公投,100%通过,台湾政府是否也应同意我的领土独立呢?--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1:24 2006年2月15日 (UTC)
我只是心腸軟了點,「於心不忍」,哪敢給您人身攻擊呢?您老盡量動手改,我沒意見。只是再度提醒您,您那些效忠中華民國的宣示在維基是不太適宜的,這裡既不是中華民國移民署,更不是論壇。winertai 06:05 2006年2月15日 (UTC)
我不想移民台湾,我只希望大陆民主化。如果要移民也有更好的去处,而不是那些整天“本省人”歧视“外省人”、“台湾人”压迫“外劳”的地方。最关键的是,如果不是中共用枪抢走了大陆人民的权利,大陆人民现在全都是“中华民国”公民,大陆也许比台湾经济好的多,台湾人整天想移民大陆呢。所以,某些人不要自以为是“台湾人”就高人一等,只不过你们比较幸运生活在民主环境中罢了。 美国是世界最强大的国家,美国人对别国的人也没这么强的歧视。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22 2006年2月15日 (UTC)

再请教台独人士

如果说现在你们不想和大陆统一的重要理由是大陆是独裁,台湾人不想生活在独裁之下,那么如果大陆民主化,你们独立的理由是什么呢?请看我的个人页面,我坚信三到五年内中共会倒台。另外,请问台独人士,你们反对的是“中共”还是“大陆人民”?如果你们反对中共,那么你们就有十多亿中国人民做盟友去反对七千万共产党员,如果你们反对的是大陆人民,那么你们就有十三亿敌人。

我认为应加入“台湾独立运动的法理依据”这一项,我认为这一条非常重要。我还找不到什么法理依据,请台独人士提供。比如国际法、中华民国宪法,联合国法案或其它法案之类的,台独人士总不能连一点法理依据都找不到吧?

看看魁北克的状况: “1998年8月20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即使魁北克省多数人同意,魁北克省也无权在没有获得联邦和其他省份认可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脱离加拿大独立。1999年12月,联邦政府又提出“清晰法案”,授权下议院审核所有省级公决的议题,以决定它是否明确。法案还特别指出,如果公决的议题只要求选民授权省政府谈判主权独立而不让选民对他们是否愿意脱离加拿大直接表态,那么就是“不明确议题”。依此法案,1980年和1995年的全民公决的议题都是不明确的,因而其投票结果无效。2000年3月,“清晰法案”在国会通过。至此,魁北克独立的危机基本上得到了控制。”[4]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0:43 2006年2月15日 (UTC)

Shizhao ,请说明为什么不允许加入“台湾民主化后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这一节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2:33 2006年2月15日 (UTC)
维基百科不是原创研究--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14 2006年2月15日 (UTC)
你要么不回答,要么用个“原创研究”这么个莫名其妙的话来搪塞。我已经给出来源了。必需要说明台独是否有法理依据。事实是:没有法理依据。如果有的话,请台独人士提供。--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3:37 2006年2月15日 (UTC)
请Shizhao说明下面的内容不能加入条目吗?

国际法上,一个国家的一部分是没有权利举行可以改变国家主权领土的公投的。1960年联合国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联合国第1514(XV)号决议)规定:,只有前殖民地国家享有自决权,可以通过公民投票取得独立。台湾如今不是殖民地,台湾根本不具备、不存在所谓“公投独立”的问题。参见[5]

1960年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规定:“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

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还为防止“民族自决权”被滥用作了专条规定。它规定:“民族自决权”原则,“不得解释为授权或鼓励采取任何行动,局部或全部破坏或损害在行为上符合上述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及自决权原则并因之具有代表领土内不分种族、信仰或肤色之全体人民之政府之自主独立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统一。” 参见[6]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4:07 2006年2月15日 (UTC)

感觉没问题,这个说法既然有处处,那就不是原始研究,可只阐述一方观点恐怕与正式方针NPOV不符,我想我们应该把“支持“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一段补齐后再行添加。这样可以防止对此观点持异议用户强行删除——编辑战双方没有对的一方,都是错误的,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學習第一|有事找我 14:23 2006年2月15日 (UTC)
你认为不NPOV的根据是“假设支持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但如果根本就没有呢?不管有没有“支持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反对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都是NPOV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2:16 2006年2月16日 (UTC)
就是这样。你看看下面已经有人提出了,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法理问题。看看怎么样才能包容两方的观点吧,另外建议你不要再打编辑战了。看看那些编辑历史,就两个人再重复着添加删除的动作。--學習第一|[[User talk:Refrain|有事找我] 04:01 2006年2月16日 (UTC)
如果你觉得“支持台湾独立不需要法理依据”,你可以把“支持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删除,但不能把“反对台湾独立的法理依据”删除,你“不讲法”,但你不能阻止别人讲“法”!而且联合国法典就是最中立的法典,你能找到更中立的吗?!--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50 2006年2月16日 (UTC)

獨立運動是政治運動,根本不需要法理依據

試圖通過法理依據來駁倒獨立運動是迂腐的「法律主義」的做法,世界很多國家都分裂了,哪裡需要什麼法理依據?這是政治! --鳥甲 03:01:12 2006年2月16日 (UTC)

沒錯,有很多國家分裂了:美國是靠戰爭打敗英國獨立的,但台灣想靠戰爭打贏大陸來獨立嗎?蒙古是靠蘇聯背後軍事支持和欺騙中華民國獨立的,但美國軍事支持台灣獨立嗎?--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5:11 2006年2月16日 (UTC)
如果台灣不講法,那麼你們為什麼要公投「改變憲法」?你們無非是想得到憲法的法理支持而已!編輯戰是不是由我開始的,shizhao不給理由的刪除了我的改動,而我的所有改動都給出了充足的理由。如果要停編輯戰,必然是shizhao停止它毫無根據的行為。如果「聯合國法典」都不中立,那麼shizhao和鳥甲你們說什麼是中立的?!--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5:14 2006年2月16日 (UTC)
另外我再警告台獨分子:如果膽敢用「剝奪大陸人投票權的方式進行公投獨立」,那麼大陸人完全可以在台灣購買土地,這些大陸人和台灣反對獨立的人士就可以 「剝奪其它台灣人的投票權的方式進行公投獨立」,宣佈其擁有的土地為領土成立無數個「一人國」。這樣的「一人國」只要成立一個,就能讓「台灣國」成立的邏輯完全破滅,如果台獨不需要法理依據,那麼「一人國」的成立也不需要法理依據!如果「台灣國」敢用武力鎮壓「一人國」,那麼中國就可以武力鎮壓「台灣國」!如果這個「一人國」在海邊,那麼「一人國」就擁有「國際法」規定的200里的「領海」;如果「一人國」在機場邊那麼台灣的飛機就不能飛越其領空!只要「一人國」儲存幾年的糧食和水,就不怕「台灣國」經濟制裁!如果「台灣國」敢用武力鎮壓「一人國」,那麼中國就可以武力鎮壓「台灣國」!那麼。這不是「想像」,而是反對台獨的人士可以輕易做到的。--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5:23 2006年2月16日 (UTC)
另外,台獨分子為什麼要以「台灣國」名義加入聯合國?無非是想尋求其獨立的法理依據而已!所以鳥甲說台獨不需要法理依據是荒唐的說法!鳥甲先生,請不要在給出可信服的理由前再刪除聯合國的法典,否則只會讓別人覺得你很「不可理喻」。 --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5:37 2006年2月16日 (UTC)
如果你真的認為「台獨不需要法理依據」,那麼你就在條目上寫上「台獨不需要法理依據」有什麼不可呢?是不是覺得「台獨不需要法理依據」很沒面子?還是覺得「台獨不需要法理依據」是很無恥的說法?還是覺得「台獨不需要法理依據」很不中立?如果你自己都覺得「台獨不需要法理依據」不中立,那麼你為什麼要說出來?如果都不是,那麼就在條目中寫上「台獨不需要法理依據」!--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5:40 2006年2月16日 (UTC)
誰說爭取獨立一定要用武力?蘇聯分裂、捷克斯洛伐克分裂不都和平成功了?這些分裂顯然不是殖民地獨立,是否都違反聯合國的國際公約?就算違反又怎麼樣?再說一遍:不要用「法律主義」的方法來討論「政治問題」。也不要用公投、修憲這種國內(或者島內,隨便你怎麼說)法律主義來證明國際法律主義的合理性。你可能是學法律的,思維受到了定式的影響。 --鳥甲 05:59:18 2006年2月16日 (UTC)
蘇聯憲法中給予了加盟共和國脫離聯邦的權力(憲法條文中給予了加盟共和國自由脫離蘇聯的權利。參見[7]),但「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都不允許國家分裂!--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6:06 2006年2月16日 (UTC)
"蘇聯的國號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而不是「蘇維埃社會主義聯邦」,表明其政體形態是邦聯制而不是聯邦制。由列寧領導制定的1922年12月30日蘇聯成立宣言和條約,以及1924年1月31日由蘇聯第二次蘇維埃代表大會通過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根本法(憲法)》,均確認各聯邦主體加盟共和國的主權國家地位和自由退盟權利。列寧等俄共(布)領導人之所以主張蘇聯憲法賦予各加盟共和國主權國家地位和自由退盟權,是因為他們相信社會主義代表了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社會主義制度將很快消除民族壓迫和岐視現象,很快實現各民族平等和自由,比起美國、瑞士等資本主義聯邦制國家,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更加民主和自由。在他們看來,雖然在憲法中作了規定,今後決不會出現民族要求自決和分離,加盟共和國退出蘇聯的可能性。"[8]--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13:37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的「法律主義」天真勁頭又來了。您真的以為蘇聯分裂的成功是因為那個法律條款?再說一遍,合理性高於合法性。而且,捷克呢?南斯拉夫呢?埃塞俄比亞呢?蒙古呢?您還是回到現實中來吧。 --鳥甲 06:23:34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如果非要說到「合理性」,那麼「台灣不可能以戰爭方式打敗中國軍隊獨立」是不是「事實」?有沒有合理性?「南斯拉夫」的事已經在下面說了,而關於捷克、南斯拉夫、埃塞俄比亞、蒙古的歷史你如果你不懂就先去看看歷史,不要什麼都不懂卻來問我,如果你把世界所有國家的名字都拿來說一遍,難道我還要給你上一年的歷史課?還是台獨分子「回到現實」吧,你們不可能獨立的!無論是從法理上還是從軍事上你們都沒有獨立的可能性!--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6:34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說得太對了,台灣不公投,還不就是以為你中共武力威嚇嗎。這和國際法沒關係。要是有一天,中共武力威脅解除了,公投就是水到渠成的,這也和國際法沒關係。蒙古是自己公投的,中國人民沒參加,不過蔣介石政府同意蒙古自己公投,這就是一個十足的現實政治的例子,將來台灣完全可以走蒙古模式,你大陸也照樣聽從台灣人民選擇就行了,別妄圖一塊參與投票。至於歷史,你自己先去看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怎麼獨立的,再來給我上一年歷史課。--鳥甲 06:41:28 2006年2月16日 (UTC)
中國統一不僅有武力,還有法理。而台灣既無武力又法理能讓其獨立。呵呵,台獨者是不是非常的鬱悶啊?--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6:45 2006年2月16日 (UTC)
台獨分子根本不吃你「法理」這一套,法都是維護統治者利益的,歷史上哪次起義是合法的?而且,我堅信,以後台灣人民不用武力,照樣能贏得獨立。將來民主化的中國,一定能承認台灣的自決權。--鳥甲 06:50:32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以為大陸民主化你們就能獨立嗎?看看「看看魁北克的狀況: 「1998年8月20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即使魁北克省多數人同意,魁北克省也無權在沒有獲得聯邦和其他省份認可的情況下單方面宣佈脫離加拿大獨立。1999年12月,聯邦政府又提出「清晰法案」,授權下議院審核所有省級公決的議題,以決定它是否明確。法案還特別指出,如果公決的議題只要求選民授權省政府談判主權獨立而不讓選民對他們是否願意脫離加拿大直接表態,那麼就是「不明確議題」。依此法案,1980年和1995年的全民公決的議題都是不明確的,因而其投票結果無效。2000年3月,「清晰法案」在國會通過。至此,魁北克獨立的危機基本上得到了控制。」[9]--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7:23 2006年2月16日 (UTC)
不過我同意台灣擁有自治權,就如同美國的每個州、每個市、每個鎮所擁有的自治權一樣,不僅台灣要有「自治權」,大陸的每個省、每個市、縣、鄉、村都要有自治權。「自治權」不等於「獨立權」,中國和平民主統一後新憲法可以兩岸一起討論,是用聯邦制(無退出聯邦的權力)還是邦聯制(有退出聯邦的權利)。那時我會投「聯邦制」一票。台獨人士可以投「邦聯制」一票。如果實施「邦聯制」,那麼根據新憲法,你們就有「獨立公投」的合法性,如果台灣人大多數同意獨立,那麼就是合法的獨立。--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7:29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是個十足的法律主義者,對政治一竅不通。完畢。 --鳥甲 07:39:10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對政治如此精通,不去競選2008年的總統卻整天來wiki和我這個無名小卒辯論,真是太委屈你了。--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12:47 2006年2月16日 (UTC)
既然你對歷史如此無知,我就再給你上一課:「1991年5月19日,克羅地亞進行獨立公投。在塞族人的抵制下,獨立一方以絕對優勢勝出。6月25日克羅地亞宣佈獨立。克塞二族之間立即爆發流血衝突,美國、歐盟等多方進行調停亦無果。1991年12月19日,塞族地區正式成立塞爾維亞克拉伊納共和國。該共和國控制克羅地亞與波黑邊境的塞族地區。武裝衝突一直持續到1995年。該年8月,克羅地亞政府軍佔領了塞族共和國大部分地區,12月各方簽署代頓和平協定,衝突正式結束。」。 想不靠法理獨立,可以啊,打一仗吧。--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6:47 2006年2月16日 (UTC)
再給你講講歷史:「1991年6月25日,斯洛文尼亞正式宣佈獨立。南斯拉夫隨即派兵向斯洛文尼亞宣戰」 想不靠法理獨立,可以啊,打一仗吧。--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6:50 2006年2月16日 (UTC)
可惜啊,南斯拉夫打輸了,他們領導人如果早料到會打輸,還會死皮賴臉地打仗?而且,您以為南斯拉夫出兵是因為捍衛法理?打仗和是不是違反「法理」毫無關係,符合您所謂法理的獨立照樣回招來宗主國的武力鎮壓,阿爾及利亞越南不都是例子麼?結果怎麼樣,不照樣是獨立成功了麼?所以,制約獨立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沒用的因素就是您所謂「法理」了。您別再這麼鑽到法律條文裡去,拿著雞毛當令箭。唉…… --鳥甲 06:57:49 2006年2月16日 (UTC)
連我也贊成打南斯拉夫!因為南斯拉夫當時是獨裁政權!獨裁政權一定會出兵的。告訴你,如果現在美國要打中共,我也支持!打倒中共那麼大陸人民就有自由了!可是理性的角度是:現在不能打,會死很多無辜的中國大陸人、美國人、台灣人。但事實是,如果現在台灣獨立,中共就是會打台灣的,儘管我反對武力解決台灣問題,但我不是國家軍委主席。所以台獨人士現實點:維持現狀,等待2010年中共自己垮臺吧。--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7:05 2006年2月16日 (UTC)
話又說回來,如果中共垮臺,那麼台獨還有什麼理由呢?所以某些急獨的人恐怕也期望中共不倒台,這樣他們就有理由搞台獨了。--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7:08 2006年2月16日 (UTC)
我現強調一次:中國統一目前是「法理」「軍事」都在「統一」這一邊,你不要只強調「軍事」。如果不是南斯拉夫內部搞獨裁,相信也不會這麼多人想獨立。如果不是中共搞獨裁,也不會有這麼多台灣人想獨立。所以「統獨」之爭最根本不在於「軍事」,也不在於「法理」,而在於「是否民主」。所以台灣人首要的事是幫大陸人民打倒中共,向大陸傳播九評和其它民主信息,而不是和中共開戰。如果台灣真能打贏中共我倒是很高興的事。「中華民國」武力消滅中共「統一中國」也是個很好的結果。--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7:15 2006年2月16日 (UTC)
我都無話可說了,我想,咱們說了這麼多,人家台灣朋友可能只是覺得很可笑。唉。--鳥甲 07:34:20 2006年2月16日 (UTC)
中共將在2010年前倒台:

我相信中國會在三至五年內民主化,我的信心來自於:

  1. 蘇共倒台始於退黨潮:如蘇聯最大的烏拉爾汽車製造廠,在1989年還有9072個黨員,到1991年1月,只剩1646個黨員,其中還有300個人不交黨費。從1989年1月到1991年1月,蘇共黨員由19487822人降至16516100人,足足減少了290萬人。如在切良斯克地區,1986年有6000人入黨,1989年為750人,1990年81人,1991年僅有4人)。到1990年,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有1/5車間黨組織、1/2的黨小組或解散、或停止了活動。[10]
  2. 中國目前也有大規模的退黨潮
  3. 蘇共倒台始於經濟崩潰
  4. 中國經濟將在2008年崩潰,中國經濟崩潰將導致中共倒台[11][12][13][14][15]

並號召所有希望中共獨裁政權盡快倒台的人廣為傳播這些消息。 所以我希望:兩岸維持現狀,等到2010年中共倒台再用選票決定統獨吧。--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07:48 2006年2月16日 (UTC)

  1. 中共=中國共產黨#

我反對統一,我指的是獨裁,非正統文化,共產制度,加上武力的統一 為啥?台灣目前處於以當時國父 孫中山先生所帶領的之革命軍犧牲生命所換來的和平民主 中共改變了從魏晉南北朝到現在的,傳統的正體中文(在下個人認為:正體中文=傳統中文=繁體中文, 觀點不同者請見諒並賜教)我個人認為簡體字(根本不算字)根本就破壞了六書造字法則! 我們台灣有個真實的笑話: 有一對英國夫婦來台灣旅遊, 參觀文物展時 我國(台灣~中華民國)的一位清大教授也在那邊 當那位教授在念王羲之的蘭亭集序時 那對英國夫婦大驚失色,說: {你在念那篇文章嗎?} 那位教授說: {只要是台灣人,以及說寫正體中文,你就會看的懂啊!} 以下省去...... 看到沒? 只有正體中文配的上稱為{中文} 也比簡體字有美感 至於獨裁 不用說~連自由都沒有 <<九評>>說的好 可惡的共產黨 欺騙我們這些炎黃子孫.... 。--idfstar 20:49 2006年5月18日 (UTC)

强烈驳斥"独立运动是政治运动,根本不需要法理依据"的说法

台独者不需要法理,凭什么不允许反台独者引用“联合国法典”?如果你们真不不需要法理,就别公投“制宪”、别加入“联合国”、别用护照、却别国别用签证、连宪法都不要!--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56 2006年2月16日 (UTC)

哟嗬,你们反复阻挠台湾人民在联合国的代表性,现在又搬出联合国的“法”来了?!你们的法根本不适用于台湾,就算适用人家也可以置之不理。联合国的法如果不合理,就是恶法,恶法横行之处,百姓即向往无法。呵呵 --鸟甲 06:02:47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如果不满意联合国,你可以不加入嘛。台湾想加入联合国,就承认了联合国的权威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07 2006年2月16日 (UTC)
联合国从来没有说要管得着国内的政治运动。国内的武装政变、人民起义、地方分离运动都不属于联合国的管辖范围。请正面回答:南斯拉夫分裂,是非法的么? --鸟甲 06:13:52 2006年2月16日 (UTC)
联合国在非州这么多国家的维和活动难道不是依据联合国法典吗?--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21 2006年2月16日 (UTC)
说到南斯拉夫:“2003年2月4日,南斯拉夫联盟议会两院分别以多数票表决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从而标志著塞尔维亚和黑山这个国家正式宣告成立,南斯拉夫联盟从此不复存在。2006年塞尔维亚和黑山将决定是否还是维持目前的单一国家,还是分裂为两个独立的国家。” 也就是说国家的分裂的决定,最终是“全国的代表进行投票表决的”,不是“塞尔维亚”或“黑山”单独一个进行的投票决定的!另外,塞尔维亚和黑山也没最终分裂,2006年他们将进行全国性的投票决定,而不是“地区性”的投票!--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21 2006年2月16日 (UTC)
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的独立都是单方面宣布的。天哪。--鸟甲 06:32:18 2006年2月16日 (UTC)
别说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美国也是单方面宣布独立的,可人家有军事做后盾,台湾可以吗?你不想讲“法”,又没武装独立的能力,想独立不就是在讲笑话吗?--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41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归根到底,还不就是强权就是真理么。我早承认您有强权,您有导弹,这才是硬道理。所以我们台湾人民还不是忍着。那您就坦率点,别再拿着法律来下人了好不好。法律是吓不了人第,不过就是为你们的强权披上一层遮羞布而已。我不怕你的遮羞布,我怕你遮羞布底下的东西。您老人家这么痛恨中共,不还是在继续作顺民?为什么啊,您的心态和台湾人民是一样的,为什么就不能互相理解呢?--鸟甲 06:46:53 2006年2月16日 (UTC)
“中国统一的主张”不是“强权就是真理”,而是“既有真理又有强权”,台独者是“既无真理又无强权”!我赞同统一,而且是民主的统一,如果台独者趁大陆民众被共产党剥夺了投票权的情况下单方面独立,就是和中共共同犯罪!如果全国投票的情况下允许独立,那么我也坚决支持。如果中共武装统一台湾,连台湾人的投票权也剥夺,我也反对!反对的程度比对台湾宣布独立的程度还高!所以我的观点是:维持现状,以后通过全中国投票决定统独,并且我会投票统一。但是如果在大陆也民主化后,经投票结果是“统一”,而台湾有些人还是坚持独立,我就主张武力解决,如同美国内战一样!--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54 2006年2月16日 (UTC)
如果投票90%台湾人要求独立,大陆90%要求统一,如果这时候台湾不接受你的结果,如果这时候你还要求武力解决,那我看您就是疯了。从分裂到统一,要求的平等合意!!我不跟你说话了,再说也是浪费。 --鸟甲 08:08:10 2006年2月16日 (UTC)
首先驳斥你的错误:大陆要求统一的比例远大于90%,另外,台湾要求独立的人现在不过百分之十几,绝大部分都是要求维持现状。你大概没听说过美国内战中民主的美国用武力镇压南方军队统一美国这事吧?你大概没听说过民主的英国用武力镇压要求独立的爱尔兰共和军吧?另外我告诉你一件的事实:如果大陆民主化,台湾人中要求台独的人的数量会急剧减少,要求统一的人数会急剧上升。你不信?走着瞧。另外,你可能有点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大陆民主化后总会有一小部分台湾人要求独立,如果他们的人数不能达到全台湾的50%,他们就会要求台湾南部独立。如果他们连台湾南部都达不到50%,他们就会要求台南市独立,如果只剩李登辉一个人要求独立,李登辉就会要求他家的一亩地独立成“李登辉国”。对这种人,如果他们敢武装独立,就只能武装镇压!加拿大已经说即使多数魁北克人民同意独立,也不能在未经过其省同意的情况下独立,如果这时魁北克还是要违反宪法而武装独立,那相信加拿大就只能武装镇压了。而且,我已经说过前提:两岸人民共同投票,大陆人民有权投票,无论从中华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法典、还是军事力量来说,大陆人民都有权投票。至于咱俩谁疯了,只要看看谁“认为宪法可以不遵守却要建立一个宪法”、是谁“认为可以不遵守联合国法典却想加入联合国”、是谁“不懂民主原则:想要公投,却先排除部分有投票权的人”、“不想守法,却没有足够抗法的武装力量”就知道是谁疯了。如果你们想公投却排除大陆这些有投票权的人民,那么你们还不如先把台湾所有蓝营和中立的全排除然后再公投,那就肯定能公投独立啦!所以现在辩论的关键问题就是:大陆人民有没有在台湾独立公投中的投票权?如果有,那么公投结果是统一而有些人还想武装独立,那就只能武装镇压。现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中华民国宪法、按联合国法典来说,大陆人民都有权在统独问题上投票。如果绿人不想讲“法”、大脑里没有宪法、没有联合国法典、没有民主原则,那么我想请问,他们脑里有什么?这些人才是疯了呢。--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2:44 2006年2月16日 (UTC)
要想统一,就要政治谈判,妥协、让步、互利,这样才能赢得台湾人民的尊重,您在这儿大喊“违法”,反而引起台湾人民的反感。也是不讲政治的表现。总之,别拿法律吓别人,这没用。现在台湾人民不公投,说白了,就是因为中共武力威吓,而不是什么法律问题。我劝您还是别浪费时间了,还是好好学学江泽民前主席的“三讲”。 --鸟甲 06:19:09 2006年2月16日 (UTC)
我同意“政治谈判,妥协、让步、互利”。但台湾不进行“政治谈判,妥协、让步、互利”就单方面宣布独立,这就是我反对的!另外,如果你认为“法律”是用来“吓别人”的,只能说明你的无知和无X。--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24 2006年2月16日 (UTC)
要不我怎么说您缺乏政治头脑呢。法律主义的确会使人特别难于妥协,以为规则是什么凌驾于现实权谋、压力之上的东西。台湾人民凭什么让你大陆13亿人加入进来一起投票?人家不愿意,你抬出一个法律,没用。国内法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国际法也不过是国家斗争的工具,都是为了维护既定国际关系制定的,体现的是国际保守势力的影响。您别把这太当回事儿了。您不就是想说我无耻么,不用打X。我告诉您,我的提法根本不是什么新鲜货色,马克思他老人家早就这么说了。 --鸟甲 06:32:18 2006年2月16日 (UTC)
“台湾人民凭什么让你大陆13亿人加入进来一起投票?”???无论凭“中华民国宪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是“联合国法典”,13亿人都有权投票。我倒反问你:你“凭什么不让大陆人投票”?你们一无法理依据、二无军事优势!醒醒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6:38 2006年2月16日 (UTC)
您别忘了,现状就是台湾在事实上独立,是你要求要统一,不是人家要求要独立,因此,统一必须要“双方自愿”。和台湾打交道,最重要的一点也是要“平等待人”。您抬出法理,有什么用?求求您还是别谈法理了,您那法理是以势压人,台湾民心都让您这种法律主义言论给毁掉了。将来中国民主化了,一定会承认台湾人民自己的自决权。别想着台湾90%赞成独立,你中华人民共和国90%赞成统一,你就可以欢天喜地去登陆台湾了,照样不可能!人家还是不让你来。唉。--鸟甲 07:31:20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据说的“台湾现状”并不全面。台湾现状是“事实上独立,法理上统一”。我的观点是“维持此现状,大陆民主化后再统一”,不是“马上统一”。台湾也有很多人和我一样的观点。台湾支持独立的只有百分之十几,而大陆支持统一的人也远高于90%。你如何定义“自决权”?如果是指脱离联邦的权利,那么要看宪法规定中国是“联邦制”还是“邦联制”。而不是你我个人决定,不是中共,不是国民党,也不是民进党。--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7:44 2006年2月16日 (UTC)
跟您说不通,咱俩使用的不是同一种语言。我的意思已经表达得足够清楚了,不再重复。 --鸟甲 08:03:10 2006年2月16日 (UTC)
真是难为你了,和我辩论了几千字、被我把你所有的论调都驳得体无完肤后,你才发现咱俩用的不是一种语言,我对你的智商的敬佩真是“有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啊。再告诉你一件事:我用的是中文。如果你不知道你用的是什么语言,那么我告诉你:你用的也是中文,不是日语。--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2:56 2006年2月16日 (UTC)
唉,真是無聊.首先,那個精神黨員,老是預設大陸民主化這個前提,那就等真正民主化再說嘛!如果連最自由的網路都會被管制,那還有什麼民主?再來,在一言堂的言論控制下,90%以上的大陸人都贊成統一沒什麼好意外的.如果北京對自己的統治有信心,幹嘛不敢解除網路控制.在台灣最大的兩個新聞媒體都不敢讓老百姓看了,民主?還差著遠哩.還有啊,精神黨員是自己封的,國民黨願不願意還不知道哩,老是搞這種一廂情願的事,就像反分裂法一樣.唉,真虧了烏甲可以跟你辯這麼久,兩邊的認知完全不一樣,有結果才怪哩15:09 2006年2月16日 (UTC)15:09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的“马甲”不少啊,shizhao,鸟甲,胡桃夹子,呵呵。不过谁是谁的马甲都不重要,关键是能否说出道理。网络控制、媒体控制这些事是中共干的,不是我干的,你用这个攻击我是没用的。还有,《中国国民党征求新党员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十五岁以上,信仰三民主义,愿遵行本党党章及党员守则者,得依规定申请入党,经本党许可后为本党党员。大陆地区反对共产制度,认同三民主义,志愿与本党共同致力国家统一者,均视为本党之精神党员,精神党员有向组织提出兴革意见之权。”。我也同意你的观点:统独问题“就等真正民主化再說嘛!”。“维持现状”,大陆、台湾、美国的主流观点就是这样。--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5:45 2006年2月16日 (UTC)


统一只能实行平等合意原则,大陆不能拿人数来压倒台湾

有些人总以为中国是统一的,台湾非要分裂出去,这不过是有些人意淫的想法。台湾的情况恰恰相反,分裂是现状,统一才是改变现状,所以台湾问题根本不能类比魁北克、爱尔兰。统一模式必须要适用的是两相情愿。想让大陆的13亿人一起来投票?想得美!如果台湾多数人民反对统一,中国要是胆敢以民主名义动用武力,那就是十足的该死政府。英国北爱尔兰之所以还没独立,就是因为那里的新教徒人数占优,向着英国,否则早象南爱尔兰一样独立了! --鸟甲 15:20:54 2006年2月16日 (UTC)

你不是说不辩论了吗?怎么又来辩论了?“台独者”都像你这么“言而无信”吗?民主的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你连这都不懂就想搞“公投立宪”?你睡醒了吗?你要搞清楚,现在台湾的现状是“事实上是独立政权,但法理上与大陆是一个国家”。台独分子是要搞“法理台独”,可偏偏台独在法理上就站不住脚。美国、大陆、台湾主流民意反对的是“单方面改变现状”,而不是反对“改变现状”,只要双方都同意,就可以改变现状。如果大陆在民主化之前“以民主名义动用武力”,我坚决反对。但如果大陆民主化后,民主投票的结果是统一,但台湾少数人还是想独立,那么这种动武就和美国内战或英国镇压北爱独立一样“以民主名义动用武力”,我是支持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5:40 2006年2月16日 (UTC)
少数服从多数要看你会不会数数,中国13亿人,联合国大会上也只能投1票。关键要看,两岸统一问题,究竟是对等实体的谈判,还是混到一起算人头。你要是谈法理,根本连统一都不用讲了,因为你在法理上就已经统一了,你还投什么票啊,投票行为本身就是违反你的法理的。将来两岸一旦开启谈判,必然互相对等承认,那时候你的法理自然就找不着了。你的“双方都同意”,说得更明白点,就是要大陆同意、台湾也同意,台湾不同意,连你的捆绑投票法都不会被实行! --鸟甲 15:48:29 2006年2月16日 (UTC)
台湾不是联合国成员,所以不能使用联合国的投票规则。历史上所有的统独投票都是“一人一票”,“一个政府一票”荒唐之极。没错,在法理上(中华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法典),台湾和大陆就是统一的,你总算承认了。你要澄清“要大陆同意、台湾也同意”中的“大陆”和“台湾”是指什么,大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还是“大陆人民”?台湾是指“中华民国政府”还是“台湾人民”?“同意的标准”又是什么?“投票”不违法,但“剥夺部分有投票权的人民而进行的投票”是违法的。台独者剥夺大陆人的投票权而进行统独公投就是违法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35 2006年2月17日 (UTC)

搞笑,民主本来就是一场绑架游戏。某某人当选总统时,不支持它(指他或她)的人大喊:"支持那人当总统不要用多数来压制少数。"Desatan 23:27 2006年6月5日 (UTC)

两岸统一问题只能“一边一票”,不能“一人一票”

台湾人决定台湾一边的那一票,大陆人决定大陆一边的这一票。不能两岸人头混到一起投票。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鸟甲 15:52:42 2006年2月16日 (UTC)

先请精神先生正面回答:大陆和台湾是不是对等的谈判对手?--鸟甲 15:55:55 2006年2月16日 (UTC)

请你先将你所谓的“对等”明确定义,并且明确说明“以什么标准衡量‘对等’”,这样我才能回答。如果“对等”是指“法律”上,请指明是哪个“法典”;如果“对等”是指“军事”上,明显无“对等”可言;如果“对等”是指“人数”,13亿与2300万更无对等可言。

另外,我有些问题已经问过你许多次了,你没有有一次回答,甚至不敢侧面接触:

  1. 你凭什么说大陆人民没有统独问题的投票权?凭中华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法典?军事力量?
  2. 如果依台独者的悖论:“台独者可以剥夺大陆人依宪法、联合国法典而拥有的投票权而独立”,那么“一个台湾人为什么不可剥夺‘其它台湾人依台湾国宪法而拥有的投票权’而宣布成立‘一人国’”?--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22 2006年2月17日 (UTC)
还有,你已经向我的观点靠近了。昨天你说“只有台湾人有权投票决定台湾的统独问题”,今天又说“两岸一边一票决定台湾的统独问题”,估计明天你可能就会说“两岸一人一票决定台湾的统独问题”了,依你前面“决定不和我说话却又来和我辩论”这个“言而无信、出尔反乐”的表现来说,完全可能,呵呵。依中华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法典,“两岸一人一票决定台湾的统独问题”。而且这样不会产生“台湾的某个人有权剥夺其它台湾人的投票权利而自己一个人公投成立‘一人国’”这种荒唐的“悖论”。--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57 2006年2月17日 (UTC)
刪除所謂法理依據的理由很簡單,因為中文維基沒有這種「論壇式文字」前例,尤其您前列正反兩邊論述皆不符合維基中立原則。我強烈要求您停止這些論壇式的辯論。1.您可舉出除了您貢獻之外,有哪條目出現「法理依據」等論述?如果您這樣寫下去,不承認基督的人也要寫基督不成立的法理依據?不承認法輪功的人也找幾個報導來寫法輪功不成立的法理依據?不承認國民黨的人也來寫個不承認國民黨的法理依據?那維基不是大亂。2.如果您不認同我說法,您可以私下用民主方式來問問維基人,您這些在此的談論是否合乎維基禮儀?投票吧..,如果投您票的人多,您自是可以繼續在此佔版面說話,如果反之,請stop!!!。winertai 14:44 2006年2月18日 (UTC)

stop!!!!我已經警告過了,再辯論下去要被視為添加破壞資訊。--Theodoranian|虎兒 =^-^= 04:21 2006年2月17日 (UTC)

維基百科不是論壇

請停止在維基宣揚個人的政治理念。不要在這邊打這種口水仗,台獨份子的意見也好、統一份子的意見也好,要呈現在條目中的東西才有必要在這邊討論。除此之外,個人的政治信仰、想法、建議,都不應該在此發表,請循其他管道,謝謝。如果再繼續添加與條目無關的東西(無論是台獨運動、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我要開始視為對維基百科的破壞開始給予警告了!--Theodoranian|虎兒 =^-^= 16:15 2006年2月16日 (UTC)

是shizhao(鸟甲)删除了我在条目中“有关台独的联合国法典”的部分,才引起了有关法典的辩论,所以辩论是与条目紧密相关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25 2006年2月17日 (UTC)
只澄清一点,Shizhao不是鸟甲。还有,我对偏离主题的辩论表示道歉。 Orz --鸟甲 17:24:33 2006年2月17日 (UTC)

怎麼有中共何時倒台、投票等等問題的出現呢?後面討論已經完全偏離內容而成為論壇式的辯論。我在此要求雙方冷靜下來,並且認清維基百科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吵架。--Theodoranian|虎兒 =^-^= 04:24 2006年2月17日 (UTC)

既然你如此“公正”,请将下面“污辱”我的言论删除,并向他提出正式的警告。--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4:42 2006年2月17日 (UTC)

我已向User:中美友好提出警告。--Theodoranian|虎兒 =^-^= 03:37 2006年2月19日 (UTC)

什麼是獨立?

青少年吸父母的奶水是獨立, 美國獨立脫離英國統治也是獨立. 在各位急著跳進去討論台灣獨立於中共的統治之外這議題時, 可以先參考陳光興所著的亞洲獨立的問題 還有日本的電影BR大逃殺2.

獨立的正面意義在於脫離奴役, 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 1930年代還有高度理想性的中國共產黨, 當然支持台灣共產黨要脫離日本帝國而獨立. 若大陸網友不喜歡現在的共產黨但堅持一個強大的中國的話, 該思考的問題不在於現在的共產黨和1930年代支持台灣脫離日本帝國奴役及殖民的共產黨有什麼不同, 而是要思考, 中國在當今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 是不是很多舉動愈來愈像1930年代的日本帝國, 而台灣是不是被迫想要逃離? 同樣的, 台灣若真的獨立於中國之外, 是否真的獨立了呢? 還是受限於美國?

因此, 我懇求各位, 詳讀這讓我感動的一段, 是由有反省力的日本戰後學者竹內好所寫, 而兩岸有志之士所推薦的:

今天,我們所需要做的是,國民大眾齊心合力,為確立獨立的目標而提出國家之理想。我們應當關懷的不是糾纏於法律的、政治性的獨立之名義,而是支撐著這些名義的實質性的獨立,我想,或許該稱其為文化的獨立吧。明治以來,日本的國家形成之主流精神,只重視獨立的外在形式,不去反省它的實質內涵,結果失敗了。在國際政治中,被承認為是獨立國,被稱為是一等國,於是便得意洋洋起來,今天看來,那並不是真正的獨立。明治時代教養人今天可能還在把戰前的日本視為獨立國家的典範,然而,我不承認那是典範。那時的日本,看上去好像是按照自己的自我意志在行動,實際上並不然。不管是否有意識,總之,不過是被國際上的帝國主義所操縱,盲目地充當了帝國主義的炮灰而已。名義上獨立,而實際上乃是別人的奴隸。今日的被佔領乃是順理成章的結果,並非是因為戰敗才失掉獨立的。我們這一代人,通過自己的切身體驗懂得了這一點。(竹內好,〈國家的獨立和理想〉,《近代的超克》,孫歌等編譯,北京:三聯,2005,279-80)

Hanteng 02:05 2006年3月18日 (UTC)

一个中国国民党神经党员

嗬嗬,rt 中美友好 03:40 2006年2月17日 (UTC)

中国国民党党员鸟甲是不是要用公民投票来解决?

我是没办法说服此人,要怎么解决,是不是大家来投票? --鸟甲 03:34:20 2006年2月19日 (UTC)

有關「反對台灣獨立的法理依據」乙節

由於已經回退超過三次,請進行編輯戰的雙方在此同一標題下說明堅持加入及堅持刪除的理由。請注意,任何超出以上範圍的辯論將可能被刪除,並請不要開新的標題,最後請注意不要把這個當成是辯論,我只是請雙方陳述自己的理由。--Theodoranian|虎兒 =^-^= 03:35 2006年2月19日 (UTC)

我的理由都在我的编辑简述里说得很清楚了,请您参阅编辑简述。--鸟甲 03:37:18 2006年2月19日 (UTC)
1.我找不出維基有所謂「反對xxxx的法理依據」的類似論述,因其不夠中立。2.在此條目添寫此論述的維基網友,不但不夠中立,也在相對的「贊成台灣獨路的法律依據」論述時,加入「反對台獨」文字。...『有人認為:「獨立運動是政治運動,根本不需要法理依據」。但此觀點被質疑:如果不需要法理依據,為什麼還要公投「制憲」?為什麼還要加入聯合國?』(詳見本條目歷史檔)這種於「支持標題下書寫反對意見」的論述有何理由可以存在?winertai 05:40 2006年2月19日 (UTC)
我说那两节(中华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台独运动是相关的,这是事实。但某些人不知何故总是把它们删除。这两节是不是抵触台独,这应由读者去判断,而不是由某些编辑来定论。Desatan 23:23 2006年6月5日 (UTC)

恕我直言,你们在这里讨论的问题,没有一个是同本条目有关系的

台独是不是堂吉诃德、民主统一还是共产统一、和平统一还是武力统一、台湾国还是中华民国、本省人还是外省人、台独是老鼠过街还是众望所归,这些乱七八糟的跟本条目有什么关系?

要写本条目,只要搞清楚以下的问题就行了,而对错是非是不包括在内的:

第一,有没有人要求台湾独立?

第二,谁要求台湾独立?他们的代表人物有哪些?

第三,他们的具体诉求是什么?为此他们采取了什么行动?相对应的,其他人针对他们的行动采取了什么应对措施?

第四,他们的行动达到了什么效果?

--Heroyog 05:24 2006年2月24日 (UTC)

十分中肯,這是百科全書,個人的價值判斷必須謙遜一些,將曾經發生過的過程加以敘述,真有無法協調處,正反俱陳就是了。阿腳 13:06 2006年3月11日 (UTC)

同意。--3dball 20:28 2006年3月15日 (UTC)

坦白說剛看到這條實在覺得很不公平,以5.1來說,只陳述反對台獨的而不討論贊成的法理基礎,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公平, 實在令人遺憾210.200.105.232 19:04 2006年4月1日 (UTC)

確實,如果此條目加入「反對台獨運動的法理依據」,卻不能有「贊成台獨運動的法理依據」,實在太不中立了。明明有很多贊成方面的資料可以使用,卻只能顯示反對的。Chwu 08:54 2006年4月19日 (UTC)

關於無關條目內容的兩段文字

舉其中一例:

「中華民國憲法」有關台獨的條款
由於「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其領土包蒙古西藏在內的大陸領土:
   *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 「第九十一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
   *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
所以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 變更領土及憲法之投票理應由包括大陸和臺灣在內的所有人民共同投票才有效。


這樣的論證屬於原始研究,而且結論違反中立性,另外這三條條文和台獨運動條目的關係微乎其微,沒有添加的需要。如果想表達大陸官方的政治立場,請直接寫明,而非以原始研究的方式做出違反中立的定論。--阿儒 | 這裡泡茶 00:29 2006年6月6日 (UTC)

補充:在下、user:fdcnuser:alltonight的商議下,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這段沒有說明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究竟包含哪些部分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蒙藏委員會至今仍在 但不代表目前的中華民國有兩地治權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國民全體的定義 各家說法不一
所以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 變更領土及憲法之投票理應由包括大陸和臺灣在內的所有人民共同投票才有效。--->這是結論
所以依照聯合國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規定: 變更領土及憲法之投票理應由包括大陸和臺灣在內的所有人民共同投票才有效--->這也是結論
請參考WP:NPOVWP:NORzzz....很睏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00:36 2006年6月6日 (UTC)
"关系微乎其微",这只是您个人的观点吧。你还是承认这是有关系的。既然有关系,为什么要把它们删除?您不但删除原始结论,而且删除相关条款,这不但是违反中立,而且有破坏之嫌。如果你想表达台独的立场,请直接写明,而非破坏。Desatan 00:43 2006年6月6日 (UTC)
    • 根據蝴蝶效應,台灣獨立支持者與反對者的祖先都是非洲人,所以台灣獨立運動與非洲有關係,你是認為這樣寫才沒有破壞之嫌囉?--阿儒 | 這裡泡茶 00:53 2006年6月6日 (UTC)
例子无需泛举,就事论事。那些条款和结论都是与台独相关的,我认为关系很大而不是很小。我不赞同关系没有或者微乎其微的说法。上面的一些仁兄的说明"关系微乎其微的论证"可以“某些人士认为”方式的写进条目,但不是由你们来决定这种关系就是没有或者就是微乎其微而把它们删除。你们的行为有违中立原则,而且是在破坏。Desatan 01:03 2006年6月6日 (UTC)
我很就事論事,可視你又說不出關係為何,所以只好引用蝴蝶效應囉。我幫你做更淺顯易懂的解釋,何來違反中立之說?--阿儒 | 這裡泡茶 01:13 2006年6月6日 (UTC)
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台湾独立就是中华民国领土变更,而上述条款涉及中华民国领土变更。当然具体关系多大,应由读者来判断,而不是某些编辑。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段文字直接关系台独,这种关系并不是很小或者没有,某些人为什么把它们删除?维基并不是让你表达自己的观点,你们不能把你们的观点强加在读者身上。这有违中立,而且你们的行为是破坏行为。Desatan 01:21 2006年6月6日 (UTC)
顯而易見的,你根本沒搞懂台灣獨立運動是什麼,所以才說他跟中華民國憲法的變動有關。至於讀者判斷,我就是名讀者,當然有權對沒根據的原始研究提出質疑。台灣獨立運動根本不會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對台灣的適用性,中華民國憲法也沒表明台獨是不合法的,如果你還要說顯而易見這種說法解釋你所謂的「關係」,我也只能用蝴蝶效應解釋這層關係了。最後我跟台獨運動沒啥瓜葛,你也不用再幫我增加關係了,至於誰是破壞,不是你說就算。---阿儒 | 這裡泡茶 01:27 2006年6月6日 (UTC)
显然,你对中立的概念理解有差。你的逻辑混乱,纯粹的读者不是指编辑,你的判断不能代替读者判断。台独运动不承认适用性并不是所有读者不承认,中华民国宪法与台独的关系如何也不是由某些编辑决断。你们凭一已之见随便删除有用的论述,这是不折不扣的破坏行为。Desatan 01:45 2006年6月6日 (UTC)
說來說去,你還是沒做出任何解釋,而是一昧的說他人不中立。既然如此,我還是要用蝴蝶效應解釋你所謂的關係了。至於閣下的中立,還是先放在百度比較適合吧!--阿儒 | 這裡泡茶 06:43 2006年6月6日 (UTC)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 變更領土及憲法之投票理應由包括大陸和臺灣在內的所有人民共同投票才有效。」這是一個錯誤的論述,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規定大陸人或台灣人或台灣人加大陸人誰可以投票決定領土。你可說根據某些法律條文,因此推論出一些結果,但不能因此說該法律有「規定」如何如何,這是最簡單的事實問題,這是法律適用、涵攝的結果,而非法律文義的本體。再者,根據這些列舉法條,也只能推論出應由包括西藏或蒙古等地在內的人共同投票,而在文義上與台灣無直接的關係。--Theodoranian|虎兒 =^-^= 07:55 2006年6月6日 (UTC)

看来诸位的理解力十分偏差,这不是来证明中华民国宪法抵触或不抵触台独,而是说你们无权替读者做决断,如此几位就是违反中立原则,而且是破坏。几位总是想将自己的意见强加在读者身上,这就是最大的不中立。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不再说了,一解开保护,我还是会添上去的。Desatan 10:05 2006年6月6日 (UTC)

以中國大陸為據點之臺獨運動的代表性人物

是否可加「以中國大陸為據點之臺獨運動的代表性人物」? 中國的盤古樂團曾於臺灣魂演唱會上力挺臺灣主權獨立, 和專程去臺參加二二八「Say Yes To Taiwan」活動. 目前受中國通緝. 24.87.7.121 13:50 2006年6月26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