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條目複審/未獲通過之投票/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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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氧核糖核酸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编辑]

  • 叙述缺乏科学性与严谨性,如:
    • “DNA……可组成遗传指令”(“DNA可携带遗传信息”)
    • “……以氢键相互吸引”(“以氢键相互链接”)
    • “主要功能是资讯储存”(缺少主语)
    • “皆以双倍的形式存在”(缺少主语)
    • “DNA为胸腺嘧啶,RNA为尿嘧啶”(有歧义)
    • “组成长炼骨架”(错别字)
    • “生物机能摡观”(错别字)
  • 序言部分概括性较差;
  • 内容仍需扩充。--I.R.A.·留言 2011年12月24日 (六) 12:18 (UTC)[回复]
  • 大陆简体模式下发现如下可能的问题:
    • 主要功能是资讯储存。大陆更多使用的是“信息存储”
    • 每个核苷酸分子的其中一部分会相互连结,组成长炼骨架。是否为”长链骨架”

另外有个别图片没有繁简转换,有一个图片还有英文。该条目内容量大可提高质量后再次申请特色条目。Merphisto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00:58 (UTC)[回复]

支持撤銷[编辑]

  1. (+)支持,提名者投票—I.R.A.·留言 2011年12月24日 (六) 12:18 (UTC)[回复]
  2. (+)支持,同上--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4:45 (UTC)[回复]
    (+)支持,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2:00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3. (+)支持撤销,文章布局杂乱无章。——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2月28日 (三) 17:29 (UTC)[回复]
  4. (+)支持,文章需要整理。--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11年12月30日 (五) 10:31 (UTC)[回复]
  5. (+)支持,有待專家進一步審閱才算吧-HW (留言) 2011年12月31日 (六) 01:13 (UTC)[回复]

反對撤銷[编辑]

中立[编辑]

意見[编辑]

投票將於 2012年1月7日 (六) 12:18 (UTC) 結束

中華共和國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编辑]

Martingale 在:臺灣專題/評級/請求提到目前條目存在原創研究,似乎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這問題由我代由 Martingale 提出--Honmingjun--銘均 2012年2月2日 (四) 04:49 (UTC)[回复]

(!)意見:希望投票人士能注意:我挂上了维护模板,但这不应该成为投票的理由(也就是说,不应该以有维护模板为理由撤销),否则任何人都可以利用悬挂维护模板的办法撤销特色条目。谢谢。Martingale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22:31 (UTC)[回复]

支持撤銷[编辑]

  1. (+)支持,提名者投票—Honmingjun--銘均 2012年2月2日 (四) 04:49 (UTC)[回复]
  2. (+)支持,理由同上。-Simon951434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13:55 (UTC)[回复]
  1. (+)支持,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2月06日 (一) 06:00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1. (+)支持,內容爭議太多及注釋參考資料缺乏不夠切實。《 五營統帥 》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8:32 (UTC)[回复]

反對撤銷[编辑]

中立[编辑]

意見[编辑]

  1. (!)意見,个人针对User:Martingale的意见有几点看法。首先个人很敬佩Martingale的学术严谨性,而且个人认为其背景应该不浅。但他的质疑我不能完全赞同。
    1. 所谓“第一手资料”的问题,根据维基百科的相关说法,“维基百科的条目通常应基于第二手来源。条目中可以包含已在可靠的第二手来源中发表过的分析、总结、解释、说明或评价。”对于第一手资料,“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如由大学出版社或主流报纸发表)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第一手来源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这样的断言应使得一名理性且受过教育的非专业人士能够加以验证。例如,一篇关于小说的条目可以引用小说的段落来描述情节,但对这些段落的任何解释都需要第二手来源支持。”(参见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来源#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因此,第二手来源,是维基百科条目参考的主干,如果一个来源并不中立或片面,应当利用更多的来源加以补充。因为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并非建基在参考资料的中立性,而是来自于参考资料的多元性。此外,如果第二手资料的相关数据有第一手资料作为来源,那么此文献的这个资料也应当是可信的,虽然不可否认直接使用原文献可能更好,但引用第二手资料也是可以接受的。
    2. 原创考究:个人对Martingale的意见提出质疑。
      1. 地理:地理上的变化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少超过50天),如果不是特别强调人为的干预的话。因此,一个地方的地理情况在50天内应当没有巨大改变,除非有资料能够加以说明。如果没有资料能够特别说明,因为人的常识是地理状况不能在短短50多天内有巨大改变,因此用福建一省的地理资料来说明中华共和国的地理情况是可以接受的。而其地理情况所涵盖的范围,应当是其相对稳定时期的情况,这一时期应在条目中特别指明。如果因为一个国家领土的变动质疑有关其的条目的地理章节的合理性,那么就只能推断出所有已不存在的国家都不应该出现地理章节,因为其衰亡一定有领土减少的情况,而领土的变动就应当。既然国祚千年的帝国如此,那么50多天的短命政权也应如此。而且,条目已经提及“中华共和国统治福建”。
      2. 经济:同样,如非资料特别指明(比如红色高棉将城市人口全部迁入农村等),50天不会使一个地区的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往往会沿袭以前的情况。因此,“中华共和国的经济以农副业、小手工业等为重要支柱,茶叶、造纸、糖业、烟草、陶瓷、水果种植等行业占有重要地位,工业从业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3.5%左右。”应当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参考资料是谈论福建在一个较长时期内的演变,如果没有特别提及“中华共和国”的情况,应该是与之前相差无几,因而50天的情况乃至政权变动在这一方面不值得提及。
      3. 人口:在一定程度上与上边两方面的情况相似,如非资料特别指明(比如张献忠屠四川及纳粹屠犹),50天不会使一个地区的民族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因此参考资料也可以推定其政权变动不值得提及。但海外人口方面,个人认为Martingale所提有一定道理,因为1933年与1934年的人口流动情况不一定是中华共和国存在时发生的变动。而其所提及的“海外侨民”是否承认中华共和国,也不一定。
      4. 外交:支持将外交与国内外反应合并的看法。因为对于这个短命政权,其外交章节的内容与国内外反应的内容应当是包含的关系。
      5. 信息框:常用语言,人口和面积。常用语言和人口的原因同上关于人口的说法。至于面积,因为此政府声称拥有福建,而其声称的面积比较稳定,所以面积应当用整个福建的面积,但要特别指明非实际领土,而是其声称领土。或者减去《闽西边界及交通条约》中苏区的领土,因为此文件也应当可靠。
      6. 地图:可以考虑用政府声称的领土加其提到的福建分为四个省的领土划分,标注为声称领土。或者减去《闽西边界及交通条约》中苏区的领土。因为作者的地图应当是根据可靠的有关于划定边界的文献还原而来,此地图也不应是原创考究。否则,唐朝等朝代的地图也应当存疑,因为并无实际地图存在。地图一事应当在附注中说明清楚,即可解决问题。

不能否认,Martingale有着极强的学术严谨性,对此不应当否定。如上是本人的质疑,可能存在漏洞,欢迎提出。另外,希望条目原作者能够尽快对条目做出修改。—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2年2月5日 (日) 15:21 (UTC)[回复]

投票將於 2012年2月16日 (四) 04:49 (UTC) 結束
您的论述逻辑是有问题的。人口,经济等项目当然不会在短时间内变化,但是边界不稳定甚至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如何统计人口(尤其是海外人口)?另外,您说“政府声称拥有福建”,这是不对的。中华共和国是一个宣称代表全中国的政权(参见“其中各省代表来自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苏、浙江、河北、北平、四川、江西、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新疆、西康、云南、贵州、黑龙江、吉林、辽宁、察绥等24个省市,萨镇冰也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主张领土与实际控制领土当然不一样,实际控制领土又需要根据边界来推定,这一切都是原创研究。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到中华共和国官方公布的数据,但是这个政权只有50天,没有任何可以参考的数据。

我的意见就是:所谓的中华共和国,并非一个国家,而是"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这样一个打着“中华共和国”国号的叛乱政权。所以,人口,土地,经济,都不应该列入。条目应该集中叙述叛乱政权的建立和灭亡。参考中华帝国条目。 Martingale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22:41 (UTC)[回复]

如果如此,那么作为短命政权,其人口土地可以酌情删除,毕竟可能如你所说,其存在太过牵强。但经济个人认为大部分可以酌情保留,因为此章节很大程度上写的就是中华共和国时期对其实际统治地区的经济情况。如果需要,其标题可以改名。另外,个人认为最好先跟原作者(User:LuHungnguong)商量。—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2年2月6日 (一) 00:14 (UTC)[回复]

白氏樹蛙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编辑]

結果2支持, 5反对=> 維持 核對者:--茶壺 (留言) 2012年2月19日 (日) 14:02 (UTC)[回复]

已不符合以下2點特色條目標準:

  1. 內容不充實。
  2. 來源文獻與資料不充分。

在下認為,在現今較為嚴格的審視標準之下,此條目已失格。-Simon951434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13:10 (UTC)[回复]

支持撤銷[编辑]

  1. (+)支持,提名者投票,理由同上。—Simon951434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13:10 (UTC)[回复]
  2. (+)支持,參考文獻無法支持全文。--Alexchris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14:00 (UTC)[回复]

反對撤銷[编辑]

  1. (-)反对,提名者的指控都不成立,具体意见见后。条目翻译精准流畅,内容充实,来源丰富,图文并茂,完全满足特色条目的要求,实为难得的精品科技条目。塔下人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2:51 (UTC)[回复]
  2. (-)反对,除了图片稍小的小缺点之外,并无纰漏--东方皓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5:04 (UTC)[回复]
  3. (-)反对,既然已經修正了,可以不用撤銷--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2月18日 (六) 13:56 (UTC)[回复]
  4. (○)快速保留,短不是问题,能说明事情就行。--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2月18日 (六) 14:00 (UTC)[回复]
  5. (-)反对,条目完全符合标准,太冗长的特色条目更让人不喜欢。--MakecatTalk 2012年2月18日 (六) 14:02 (UTC)[回复]

中立[编辑]

意見[编辑]

  1. (!)意見,首先,已对照英文版修改。很惊异于这样的优秀条目被提名撤销,不知提名者和附和者有没有仔细看过这个条目。对于“内容不充实”的指控,我对照英文版修订时,发现除章节的排序有不同外,内容并没有不同。不知提名者有何高见和要补充些什么。对于“來源文獻與資料不充分”的指控,对照后发现,英文版并没有多出多少参考文献,只是规范了格式,对一些文献,多在条目中加了些文间注释,使之看起来更精准些。不说那些列出的专著,仅那些列出的网络参考来源,就提供了大量的丰富内容。不知你们有没有动手点开任何一条链接?还是说,你们找不到,看不懂的,懒得看的就都不算参考文献?塔下人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2:51 (UTC)[回复]
投票將於 2012年2月19日 (日) 13:10 (UTC) 結束

中世紀飲食文化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编辑]

結果3支持, 0反对=> 維持 核對者:----茶壺 (留言) 2012年2月19日 (日) 13:55 (UTC)[回复]

已不符合以下2點特色條目標準:

  1. 遣詞不當。仔細詳讀的話,會發現句子不順。
  2. 來源文獻與資料不充分。被掛上了來源請求。

在下認為,在現今較為嚴格的審視標準之下,此條目頂多優良。-Simon951434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13:45 (UTC)[回复]

支持撤銷[编辑]

  1. (+)支持,提名者投票,理由同上。—Simon951434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13:45 (UTC)[回复]
  2. (+)支持,有來源請求,怎能當特色條目--Honmingjun--銘均 2012年2月5日 (日) 14:53 (UTC)[回复]
    #(+)支持,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2月06日 (一) 06:00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3. (+)支持,理由同上--Dragoon16c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17:54 (UTC)[回复]
    #(+)支持,来源请求。--达师218372 2012年2月19日 (日) 13:53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反對撤銷[编辑]

中立[编辑]

意見[编辑]

投票將於 2012年2月19日 (日) 13:45 (UTC) 結束

潛艇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编辑]

3票支持 => 未達最低票數要求-HW 2012年5月26日 (六) 14:22 (UTC)[回复]

上一次書生的意見,仍未解決,認為不符合現今的要求。

支持撤銷[编辑]

  1. (+)支持,提名者投票—茶壺留言2012年5月10日 (四) 10:28 (UTC)[回复]
    (+)支持,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5月10日 (四) 18:00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2. (+)支持,正文跨语言链接。--达师218372 2012年5月13日 (日) 13:39 (UTC)[回复]
  3. (+)支持。100多个自然段中有70多个完全没有给出参考来源,对于FA来说是不太合适的。虽然内容很详细,但是很遗憾。--Gilgalad 2012年5月13日 (日) 20:24 (UTC)[回复]

反對撤銷[编辑]

  1. (-)反对,只是小問題。應在討論頁提出,貿貿然因一人意見撤銷。並不合理 Asiaworldcity 2012年5月10日 (四) 19:35 (UTC)
  2. (-)反对,小事化大。—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2年5月14日 (一) 00:53 (UTC)[回复]

中立[编辑]

  1. (=)中立,感覺至少有優良,但個別段落不夠好。參考資料我看是足夠的。-- 豆腐daveduv编写上海留言 2012年5月10日 (四) 22:28 (UTC)[回复]

意見[编辑]

投票將於 2012年5月24日 (四) 10:28 (UTC) 結束

郵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编辑]

4票支持 => 未達最低票數要求。-HW 2012年5月26日 (六) 14:21 (UTC)[回复]

內容堆砌問題和注釋問題嚴重。

支持撤銷[编辑]

  1. (+)支持,提名者投票—茶壺留言2012年5月10日 (四) 13:26 (UTC)[回复]
  2. (+)支持,GA没有内文脚注可以,FA可不行。--铁铁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条腿骏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0日 (四) 13:31 (UTC)[回复]
    (+)支持,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5月11日 (五) 18:00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3. (+)支持,欠缺参考。--达师218372 2012年5月13日 (日) 13:41 (UTC)[回复]
  4. (+)支持--超过一半内容无参考支持。Merphisto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00:41 (UTC)[回复]

反對撤銷[编辑]

  1. (-)反对,未到嚴重程度吧 Asiaworldcity 2012年5月10日 (四) 19:37 (UTC)
  2. (-)反对,小事化大。—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2年5月18日 (五) 02:51 (UTC)[回复]

中立[编辑]

意見[编辑]

投票將於 2012年5月24日 (四) 13:26 (UTC) 結束

廣義相對論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编辑]

諸多時效性內容需要更新。-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2年5月27日 (日) 03:39 (UTC)[回复]

支持撤銷[编辑]

  1. 這不是投票,目的不是撤銷,目的是希望有能力的維基人及時進行更新,更新後我會改投反對撤銷票。}}—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2年5月27日 (日) 03:39 (UTC)[回复]
(:)回應:這是物理學重要條目,懇請物理興趣小組成員大力幫助維護這條目。希望iamchenzetian明確指出哪些內容需要更新,並且也能夠出力參與維護任務,謝謝!--老陳留言2012年5月27日 (日) 23:26 (UTC)[回复]
  1. (+)支持,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5月31日 (四) 18:00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反對撤銷[编辑]

  1. (-)反对,还没到要撤销的程度。--达师218372 2012年5月31日 (四) 03:47 (UTC)[回复]
    这意见怎么和LS某ACG人物的这么类似……--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6月1日 (五) 14:21 (UTC)[回复]
  2. (-)反对,不知道哪方面有新的大發現需要更新?--Dragoon16c留言2012年6月1日 (五) 15:19 (UTC)[回复]
  3. (-)反对 ,是個相當好的條目,還仍達到特色條目的等級。-- Rockphy ( 真菌 | 第三階段!) 2012年6月3日 (日) 09:01 (UTC)[回复]

中立[编辑]

意見[编辑]

  1. (!)意見,内容已经更新,提名重审者撤销投票,请大家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2年6月3日 (日) 13:15 (UTC)[回复]
投票將於 2012年6月10日 (日) 03:39 (UTC) 結束

日本地理[编辑]

日本地理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95,158位元組)

結果14支持, 3反對 => 維持 核對者:--晃晃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14:28 (UTC)[回复]
投票期:2012年11月30日 至 2012年12月14日
說明:特色条目重审。文章包括大量非地理内容比如 人口、行政区划、领土争端。资料来源也不充分与特色条目的标准有差距。—螺钉留言2012年11月30日 (五) 13:41 (UTC)[回复]

符合特色标准[编辑]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所謂「特色条目的标准」的資料來源為何?這條目有哪裡缺失來源嗎?嚴格來說「人口」是不屬於地理,但行政區域就像一般人在介紹中國地理時會說明華北、華南在哪裡,當然是歸在地理範疇內,領土爭端更不用說了。總結,未達撤銷標準。—Ai6z83xl3g留言2012年12月1日 (六) 03:30 (UTC)[回复]
  2.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同上次投票意見。那些應該是廣義地理吧--B2322858留言2012年12月1日 (六) 10:28 (UTC)[回复]
  3.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實在抱歉,難以同意提名者所提出的理由。人口、行政區劃、領土爭端等都是地理學的研究範疇,看不出來將這些內容列入日本地理條目中有任何不當之處。本條目有超過100條註釋,比一些其他的現役特色條目都要多。維基百科:特色條目標準中對來源的要求是「列明充分的來源文獻與資料。引用事實須詳細精確,避免模糊論證。」,我認為已經達到了這一要求。--スイカバスモ 2012年12月1日 (六) 11:17 (UTC)[回复]
  4.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同上。--如沐西风留言2012年12月2日 (日) 07:49 (UTC)[回复]
  5.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以「廣義」地理的觀點看,尚符特色條目。--PORTALandPORTAL2rocks 2012年12月2日 (日) 15:06 (UTC)[回复]
  6.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內容豐富详细,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及圖片位置良好。—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2年12月3日 (一) 10:21 (UTC)[回复]
  7.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没觉得这不是地理内容。--Makecat 2012年12月4日 (二) 02:19 (UTC)[回复]
  8.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汗,本條目這樣的參考還不充足?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12月4日 (二) 03:29 (UTC)[回复]
  9.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大致上符合地理範疇。--Alexchris留言2012年12月4日 (二) 14:41 (UTC)[回复]
  10.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完整规范。--huandy618留言2012年12月4日 (二) 17:35 (UTC)[回复]
  1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地理不是只有地形水文而已--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2月6日 (四) 14:49 (UTC)[回复]
  12.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排版很好,阅读很舒适。--天天のPooh留言2012年12月8日 (六) 08:21 (UTC)[回复]
  13.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內容完整。卍田卐JC1 2012年12月8日 (六) 14:24 (UTC)[回复]
  14.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同上--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13日 (四) 13:20 (UTC)[回复]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同上上。這不科學啊!先別管這個了,你有聽過 安〇 嗎?[誤] 幽默一下 by @assanges [阿桑奇士](talk | cont | uploads) 2012年12月14日 (五) 19:27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不符合特色标准[编辑]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文章包括大量非地理内容比如 人口、行政区划、领土争端。资料来源也不充分与特色条目的标准有差距。螺钉留言2012年12月2日 (日) 01:55 (UTC)[回复]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12月03日 (一) 18:00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部分内容缺乏来源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2月4日 (二) 02:45 (UTC)[回复]
  3.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部分内容缺乏脚注。--Fxqf·留言簿 2012年12月9日 (日) 12:22 (UTC)[回复]

中立[编辑]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编辑]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維持:14支持,3反對。--晃晃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14: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