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员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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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员之役(Tāi-oân battle;刘香进攻大员之役),为发生在明朝海商、佛朗机西班牙葡萄牙)买办代表刘香荷兰东印度公司之间的一场战役。此战发生于于1634年4月8日,主要战场在今台湾台南市大员,以及热兰遮城一带。这场战役被视为是荷兰人奠定荷属福尔摩沙政权稳定的关键一战。

发生经过[编辑]

起因崇祯明荷海战[编辑]

刘香为佛朗机西班牙葡萄牙)买办代表,郑芝龙为明朝荷兰买办代表,两人素有不和;而刘香及郑芝龙则为亦商人亦海盗。1629年,刘香因拒绝投降明朝,遂与昔日结义兄弟郑芝龙决裂。1633年7月27日-10月22日,刘香与李国助荷兰东印度公司联手攻打明朝,但被郑芝龙金门料罗湾击败(崇祯明荷海战)。

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决裂[编辑]

崇祯明荷海战之后,刘香和荷兰人心生间隙。遂率领600海盗攻击热兰遮城,不料受到抵抗无功而返。此战在历史上被称作“大员之役”、或“刘香进攻大员之役”。[1]

后续战役[编辑]

1635年5月23日,刘香和郑芝龙(受到明朝政府支持)两大武装海商集团于广东附近海面爆发海战。刘香与芝龙的弟弟郑芝虎在海上发生缠斗,刘香见大势已去,遂点燃舰上的火药与郑芝虎同归于尽,为自1625年在台湾结义的十八芝谱上休止符。[1]

影响[编辑]

之后台湾荷兰统治时期发生麻豆社之役、及圣诞节之役等战役,凤山一带的平埔族也纷纷与荷兰人签定和约,接受荷兰人的统治。此后,荷兰人陆续引进中国移民来开垦,以巩固自己在台湾的统治地位。

相关条目[编辑]

注释[编辑]

  1. ^ 1.0 1.1 张溪南. 《明郑王朝在台南》.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3年3月: 44-46页. ISBN 978-986-03-5209-2.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