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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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玉(1573年—1644年),字元美,号荆阳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浙江乡试三十七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十七名,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殿试三甲一百九十四名进士。吏部观政,二年(1629年)授顺天府武学教授,三年升国子监博士,升南工部都水司主事,四年管节慎库,五年管街道,升职方司员外,六年升郎中,升宁国府知府,十年补汝宁府,十三年致仕[1]

曾从学于高攀龙易经,著有《雪园易义》四卷。崇祯十七年甲申,闻崇祯帝殉国,悲恸而卒,年七十二[2]

家族[编辑]

曾祖李世芳。祖李鉴,乡宾。父李友春,封给事中。兄李奇珍,万历二十六年进士。子李公柱,崇祯十三年进士。

参考文献[编辑]

  1.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
  2. ^ 《衎石斋记事稿》·李奇玉传:李奇玉,字元美,自号荆阳,秀水人。万历三十一年举人,崇祯元年进士,历南京工部、兵部,出为汝宁知府,有寇警,登陴固守,寇去乞病归。少从高攀龙学易,攀龙语以显仁藏用之旨,曰:发其蕴者子也。晚而掩关研求杂撰,错综理象,融洽成《雪园易义》四卷、《图说》一卷,推衍邵子先天之学,轻安自得,终日陶然,洒然有句云:“飞鸟流云皆象意,莫从纸上觅羲皇”,人拟之《击壤集》。庄烈帝殉国,奇玉闻,大恸三日,病不旬日,卒年七十有二。